邵国松
- 作品数:19 被引量:139H指数:6
- 供职机构:上海交通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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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被遗忘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的新问题及对策被引量:75
- 2013年
- 2012年,欧盟出台了一项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改革方案,主张民众有权要求相关机构删除有关他们的个人数据。这项新的权利被称为"被遗忘的权利",本文阐述了该项权利的法理渊源,分析了该项权利的主要内容,并探讨了该项权利对言论自由的影响,最后讨论了将该项权利移植到我国将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对策。
- 邵国松
- 关键词:隐私权财产所有权言论自由
- 美国报业公司的治理机制
- 2013年
- 本研究在收集第一手数据的基础上,详细讨论美国报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四个主要问题,即机构持股、高管薪酬、董事会机构、反并购机制。我们会大致描述美国报业公司在这四个方面的实践,并从不同角度分析其在这些领域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 邵国松
- 关键词:美国报业公司治理代理模式利益相关者理论
- 训练思维还是训练技能?美国新媒体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被引量:9
- 2014年
-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闻传播教育已经到了必须转型的时候了。这是因为我们的新闻媒体正处于一个裂变的时代,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传统运行和盈利模式面临极大的挑战,如不及时向新媒体转型,便会面临生存的困境。传统媒体的记者和编辑也纷纷跳槽,甚至改行,无一不也显示这个行业的衰退迹象。对于新闻院校来说,面临的主要挑战就是在这个急剧变革的时代,新闻教育该如何转型,以培养新一代的新闻从业人员及业界领袖。
- 邵国松
- 关键词:新闻传播教育新闻院校新闻院系新闻学教育
- 媒体智能化的伦理准则及执行方案
- 2023年
- 人工智能技术与媒体产业的深度结合促进了媒体智能化的发展。在创造巨大变革的同时,也加剧了诸如隐私侵犯与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信息质量与多样性的侵蚀、机器人作品的版权纠纷等问题。在综合考察人工智能和新闻媒体的伦理基础上,本文提出媒体智能化应遵循三大伦理准则,即人性化、可信任、可归责。以此为基础,本文为每个准则提出了执行方案,使其具有实操的可能,从而实现媒体智能化的伦理失范匡正。
- 邵国松黄琪
- 关键词:人工智能媒介伦理伦理准则
- 我国网络管辖权的发展现状被引量:1
- 2012年
- 网络案件管辖权是当今相关司法界和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难题。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对我国网络民事案件、网络刑事案件以及涉外网络案件之管辖权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讨论,以推动我国相关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发展。
- 邵国松张春华
- 关键词:网络管辖权网络民事案件
- 美国FCC对真人秀节目的管制被引量:1
- 2011年
- 娱乐节目在美国集中表现为真人秀节目。真人秀实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指的是“由普通人在规定的情景中,按照预定的游戏规则,为了一个明确的目的.做出自己的行动.同时被记录下来而做成电视节目”,包含纪录式、知识竞赛、技巧竞赛、自我提升、社会实验、相亲、找工作,谈话、偷拍等多种类型。真人秀节目的大行其道,
- 邵国松
- 关键词:真人秀节目知识竞赛娱乐节目游戏规则电视节目自我提升
- “双一流”大学建设更要关注“人”的培养
- 2017年
- 建设一流学科,更需要强调培养一流人才。这不应以权力大小、财富多少等世俗因素来衡量,而应依其毕业生为他人和社会所做的贡献而定。
- 邵国松
- 关键词:大学建设一流学科毕业生
- 美国电视节目管制模式的变革
- 2013年
- 关于电视节目的管制管理问题,近几年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12年初,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要求全国34家上星电视削减娱乐节目,增加公益节目播出等等,更是将电视节目内容规制的议题推上一个更高的审视阶段。毫无疑问,这是我国广电领域一个极其重大的公共政策,它不仅直接影响了这34家电视台的经营理念和经济效益,更是影响了数以亿计的中国观众。
- 邵国松
- 关键词:电视节目节目管理综合频道
- 新千年一代:塑造传统媒体的未来被引量:1
- 2007年
- 新千年一代喜爱新媒体不是新闻,但美国德勤公司(Deloitte&Touche LLP)最近的调查发现,传统媒体比如杂志和电视在新千年一代中同样有很大的市场。近六成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经常通过阅读杂志去了解那些流行的东西,比如服装、汽车、音乐等等。更重要的是,尽管他们知道能在网上找到相同的信息,但近四分之三的受访者依然选择阅读杂志。电视更是新千年一代的最爱。
- 邵国松
- 关键词:传统媒体受访者新媒体电视新闻
- 网络广告管制中的问题和对策——兼评我国《广告法》首次修改被引量:9
- 2015年
- 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广告法》修改案,其中第44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围绕此条款,本研究探讨了新《广告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性问题。文章认为,修改案固然有不少条款可直接适用于网络广告,但也面临不少较为复杂的新问题,比如广告主体定位、竞价排名、在线行为广告、垃圾邮件/短信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几点解决方案,即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提高行政监管的效率和效能、注重行政监管之外的管制手段(包括民事诉讼和业界自律)。
- 邵国松
- 关键词:《广告法》网络广告竞价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