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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瑶

作品数:20 被引量:18H指数:3
供职机构:吉林警察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艺术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 1篇艺术

主题

  • 3篇法律
  • 2篇司法
  • 2篇民法
  • 2篇法治
  • 1篇代表权
  • 1篇底线
  • 1篇底线公平
  • 1篇新论
  • 1篇信访
  • 1篇信访工作
  • 1篇行为效力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规制
  • 1篇印章
  • 1篇预付式消费
  • 1篇约定
  • 1篇约定解除
  • 1篇职务
  • 1篇职务行为
  • 1篇执行职务

机构

  • 10篇吉林警察学院
  • 3篇吉林大学

作者

  • 12篇刘瑶
  • 3篇贺电
  • 1篇郭艳梅

传媒

  • 2篇人民论坛
  • 2篇吉林广播电视...
  • 2篇净月学刊
  • 1篇长白学刊
  • 1篇当代法学
  • 1篇吉林公安高等...
  • 1篇才智
  • 1篇吉林艺术学院...
  • 1篇警学研究

年份

  • 1篇2021
  • 1篇2020
  • 1篇2019
  • 3篇2016
  • 2篇2014
  • 1篇2013
  • 3篇2012
2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公益众筹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控被引量:3
2019年
公益众筹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项目发起人与捐赠人之间的赠与关系以及买卖关系,项目发起人与公益众筹平台之间的委托关系。但是,当前公益众筹行为面临合法性问题、欺诈违约风险以及资金池风险。为此,规范公益众筹行为亟需加强政府管理,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众筹信息公开机制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刘瑶
关键词:法律机制法律风险
职务行为认定的司法裁判逻辑研究
2021年
职务行为认定,既是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判定具体民事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所适用的司法裁判逻辑的基础,也是判断行为人的法律效果是否归属于法人的裁判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习惯性地将其纳入"争议焦点",在"本院认为"的说理部分对职务行为予以概念化提炼。职务行为是组织行为,其兼具职业性、灵活性等特征,如在交易领域中,以外观主义维护职务外观信赖,配置法人对职务外观表征的组织管控义务。运用"执行职务"的引致功能,可有效地贯彻《民法典》编撰中关于民商合一的理念,有效地整合法人内外部法律关系,将《民法典》中代理章节中的"执行工作任务"与法人章节有效衔接,从而有效实现司法裁判逻辑与立法逻辑的融合。
刘瑶
关键词:职务行为执行职务民法典
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论被引量:1
2012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社会各界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层次和分类别的特点,传统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已很难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从教育部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之中的"实施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的任务出发,深入分析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的背景、法律人才的基本类型,进而试图探索出一套能够满足不同目标需求、职业取向的创新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
郭艳梅刘瑶
关键词:法律人才
论治理中国社会失衡问题的平衡法治思维
2016年
平衡法治思维,不仅具备着法治思维中规则思维、契约思维、底线思维等质的规定性,还蕴藏着中国自己特有的前瞻性因素。平衡法治思维一方面借鉴西方法治思维中形式演绎逻辑的精确性和自洽要求,另一方面经验主义兼顾底线公平与机会公平思维、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思维、整体性与自组织性思维间的动态平衡,以我国法治社会下政府与社会、社会各利益群体、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治理。
刘瑶
关键词:底线公平契约
公司治理的司法介入之派生诉讼制度
2012年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该制度首次将司法权力引入公司内部治理之中,它既为股东提供了一种权利救济的渠道,还为董事、高管人员、控制股东滥用权力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提供了一种监督机制。从司法操作层面追本溯源,以期把握派生诉讼司法审查的原则、拿捏司法介入的分寸,有利于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
刘瑶
关键词:派生诉讼司法介入
平衡范式基本内涵在合同法中的展现被引量:1
2014年
平衡范式是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必然走向。从权利-义务视角看,平衡范式的基本内涵包含权利与义务在相互关系中的并重、权利与义务在制度建构上的兼顾、权利与义务在法律精神上的同扬等多个层面。平衡范式作为中国法哲学范式的精神内核,其涵摄范围必然辐射至部门法哲学中。平衡范式的基本内涵关乎合同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平衡,在制度建构上表现为平衡配置与安排,在法律精神上体现层级平衡等特征。
贺电刘瑶
关键词:合同法
基层派出所减压减负问题的原因探究——以吉林省基层派出所为例被引量:3
2016年
基层派出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最密切的纽带与桥梁。本文以吉林省基层派出所为切入点,从基层派出所体制机制、职能定位、工作理念、队伍素质和后勤保障五个方面,探究基层派出所减压减负问题中存在的深层原因——机构设置头重脚轻、有效警力调配不足、政府其他行政部门应急服务机制缺失、服务职能虚化变形、政府财政预算依赖、重打轻防的绩效考核等因素。
刘瑶
关键词:派出所
附款“解除条件”应纳入“约定解除”制度的涵摄范围
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第三章第四十五条第1款中附款"解除条件"与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的内容十分相似,在法律适用上极易造成混淆。本文通过利益衡量和民法体系内部逻辑的分析,对以往的区分理论进行了清理和评析,建议将附款"解除条件"纳入"约定解除"的范围,既能消解附款"解除条件"的弊端,实现理论和制度优化,又能将合同解除制度在立法体系上实现逻辑自洽,使民法典的体系更为和谐。
刘瑶
关键词:立法论解释论
人民法院信访法治化对公安信访工作的经验借鉴
2013年
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的信访法治化进程存在着共同的制度背景,面临着相似的制度困境;具备同等急切的法治化需求。同样作为公民的诉求渠道,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在信访终结制度、信访诚信约期接谈制度、信访预警机制、信访通报制度的创新经验必然会对公安信访工作带来裨益。
刘瑶
关键词:公安信访法治化
企业法人越权代表行为效力区分论被引量:6
2016年
关于企业法人越权代表行为内外效力的区分规则和区分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已经做出了初步归纳。司法实证研究显示,多元权力源相互捆绑、工商登记行政管制依附将越权代表行为外部效力呈现出国家信用的特征;法定代表人行为自由与代表权限制间的平衡困境,使立法者对越权代表行为的内部拘束表现克制。立基于市场决定,应将法人登记由行政管制转向私法裁判,强化企业法人对其外部效力表征的自我管控;将外部效力中的多元权力源统合归一,或在个案裁判中抉择效力层级。尊重我国企业法人内部效力的自治探索,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为底线保障,以代表人个人信用、职业信用、法人信用等级为配套机制,从而实现越权代表行为内外效力的重构。
刘瑶贺电
关键词:企业法人法律行为印章代表权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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