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锦
- 作品数:3 被引量:10H指数:1
- 供职机构: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公司员工派生诉讼制度的构建被引量:1
- 2010年
- 公司员工在给公司提供人力资本的同时,他们也要求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安全福利保障以及其他涉及人身的自由权利等。一方面,员工个体的人力资本是企业财富创造过程和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员工也会追求其自身的利益。这两方面决定了公司对员工提供激励和监督的必要性,员工也就自然地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基于此,他们应该拥有公司所拥有的针对一切侵权者的包括基于物权的和基于债权的全部内容的诉讼请求权,从而成为公司派生诉讼的主体之一。但是,我们在构建公司员工派生诉讼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特殊主体地位和其弱势性,因此,在原告资格、起诉条件、前置程序、证明责任和诉讼费用方面,要有别于公司股东的派生诉讼,从而使员工派生诉讼制度得以真正建立,以更好地保护公司员工的切身利益。
- 王建敏袁锦
- 关键词:派生诉讼
- 论证券业商业贿赂的成因及对策被引量:8
- 2008年
- 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损害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证券业商业贿赂行为以各种各样的"折扣让利"、"营销方式"出现,以致于人们认为"法不责众",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商业习惯。其后果却危害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得《证券法》所规定的"三公"原则大打折扣。
- 王建敏袁锦
- 关键词:证券商业贿赂
- 公司归入权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10年
- 公司归入权的实质是对公司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平衡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公司内部人违反忠实义务时法律赋予公司的一项特别救济手段。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均规定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行使归入权,但两法对公司归入权的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从而给司法实践造成诸多不便。完善我国公司归入权制度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公司归入权行使的主体除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外,应包括监事会;公司归入权行使的对象除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超过法定比例的大股东外,应引入受益所有人为公司归入权行使的对象;公司归入权应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对于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应有所限制防止滥诉;明确公司归入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明确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仅针对现金买卖股票,通过最高卖价减最低买价法计算短线交易收益。
- 王建敏袁锦
- 关键词:归入权救济手段竞业禁止短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