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农
- 作品数:7 被引量:58H指数:3
- 供职机构: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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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权处分行为及其相关制度研究——关于《合同法》第51条的理解问题
-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一条文首次确立了我国民法上无权处分行为之效力未定的制度。无权处分问题跨越债法和物权法两大领域,与民法...
- 朱建农
- 关键词:合同法无权处分行为法律效力物权法
- 文献传递
- 无效合同保证人的损害担保义务初探被引量:5
- 2000年
- 朱建农
- 关键词:无效合同主债务人主合同保证合同重大误解
- 论民法上恶意串通行为之效力被引量:31
- 2007年
- 我国民法上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之规定,系在前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该规定不具体分析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也不区分行为人意思表示之真实与否,这样一项极其含糊的规定,在实践中极易被曲解和误用,其实际效果必然与立法初衷相悖,是一项不合理的规定,故在今后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予取消,对于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之效力,应当斟酌具体情况,加以规定。
- 朱建农
- 关键词: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无效
- 民法上恶意串通行为之效力研究
-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法》第52条也有类似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上述两项规定之含...
- 朱建农
- 关键词:民法通则法律效力民法典法律适用
- 文献传递
- 无权处分与买卖他人之物的效力探讨被引量:22
- 1999年
- 朱建农
- 关键词:无权处分行为物权行为出卖人债权行为债权合同
- 民法课程实施案例教学的几点思考
- 2012年
- 案例教学是高校民法学教学的重要形式,案例教学具有直接、具体、生动的特点,是补充论理式教学的重要方式。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弥补成文法教学的不足,也可以使学生了解司法机关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方法。案例教学材料可以来自法院判决实例或者教师设计的模拟案例。
- 朱建农
- 关键词:案例教学民法学教学高校教学改革
- 保障交易安全 提高经济效率——我国合伙企业立法及其完善若干问题的思考
- 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繁荣,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1997年2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制定和实施,对我国市...
- 朱建农
- 关键词:交易安全经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