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岩
- 作品数:45 被引量:208H指数:8
- 供职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哲学宗教更多>>
- 公共利益服从的博奕分析
- 公共利益泛指对象不确定的为社会全体或多数人享有的利益。个人利益本源上符合公共利益要求,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满足了公共利益。因为,公共利益代表共同的、长远的个人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最终价值指向,两者具有一致性,"公益"...
- 孙丽岩
- 文献传递
- 公法视野下的不动产物权登记被引量:3
- 2013年
-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融合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重意志的行政行为。它具备了国家公权力的属性,必须纳入公法统筹的范围,以国家强制力担保不动产物权的对外宣示效力。行政机关负有审查相对人申请内容真实性与否的法定职责,疏于行使该项职责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 孙丽岩
- 关键词:公法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责任
- 行政权下的公民权利之辩被引量:5
- 2013年
- 公民权利象征着社会中公民享有自由的维度,这种自由是在行政权管控下的相对自由,并不是所谓不受限的"自然权利"。行政权由于其公众性、公益性,承担着为公众利益而监督权利行使的任务。当然,行政权的管控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尤其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行政权在配置、管理公民权利时,时刻应将公民权利至上的观念置于首位。
- 孙丽岩
- 关键词:公民权利行政权
- 信赖保护与相对人授益权的实现被引量:5
- 2007年
- 信赖保护原则作为政府行为的道德底线、行政法治化的内容和经济效益的需求,有助于实现授益行政行为的预期目标。信赖保护可以并且应当体现在授益行政行为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比如本着诚信原则作出授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改变其依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撤销和废止授益行政行为等等。
- 孙丽岩
- 关键词:行政行为
- 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的行政法治保障——基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视角
- 2022年
- 营商环境的建设与优化契合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与营商环境的紧密结合已然成为关乎国家、社会与人民需求的重大实践命题。福建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探索,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优化营商环境的显著成果,但对标国内优秀省市仍存在提升空间。为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应对福建省“放管服”改革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践情况加以反思。为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瓶颈,应加强“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健全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配置高效适当的行政监管工具,并努力建设令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即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多措并举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优化。
- 孙丽岩
- 关键词:法治营商环境
- 行政权下的自由之辩——以赵C姓名权行政诉讼案为例
- 公民权利象征着社会中公民享有自由的维度,这种自由是在行政权管控下的相对自由,并不是所谓不受限的"自然权利"。行政权由于其公众性、公益性,承担着为公众利益而监督权利行使的任务。当然,行政权的管控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尤其是在建...
- 孙丽岩
- 关键词:公民权利行政权
- 文献传递
- 浅析政府采购中的政府角色被引量:6
- 2000年
- 孙丽岩边爱军
- 关键词:政府采购政府角色采购方财政法
- 行政行为中的意思表示
- 表示作为民法中的一个概念,对法律行为的运行过程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将意思表示引入行政法领域不仅符合它作为法律概念的本意,同时由于现代行政注重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良性互动、自由表达,具备了意思表示所需的自由意志因素,因此意思...
- 孙丽岩
- 关键词:行政行为法律责任
- 论建立我国的人事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被引量:2
- 2001年
- 一、引言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公务员制度也逐步完善,但忽视公务员人事行政诉讼救济权却始终是我国人事救济制度中的一大缺憾。人事行政诉讼制度以司法审查这一法治的坚强屏障,阻止行政机关任意处分国家公务员,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在西方,大多数国家都早已实行了类似的制度,而我国不仅在实践中缺乏这一制度,而且在理论上的研究也几乎处于空白。本文试图界定人事行政诉讼的概念,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批驳“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 孙丽岩
- 关键词:国家公务员队伍法律制度人事行政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人事争议仲裁司法审查
- 公共利益服从的博奕分析被引量:30
- 2004年
- 20 0 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的第 2 0条与第 2 2条均将公共利益作为国家对土地以及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征用的理由与条件加以规定。尽管这两个修正案只涉及土地与私有财产权两个方面的内容 ,但是 ,却显示了这样一项法律原理 ,即公权力对私人利益单方面克减的目的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 ,由此而形成的是一种公法关系 ,国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基于任何公共利益之外的理由对私人合法权益的单方性克减乃至剥夺都是非法的。由此引发出一个中国法学界日渐关心的话题 :既然公共利益可以构成对私权克减的理由 ,那么什么是公共利益 ?怎样界定公共利益 ?如何避免、克服出现以公共利益为借口而非法损害私人权益的行为呢 ?为此 ,本刊特组文章从多方位对公共利益进行讨论 ,以深化人们对这一热点问题的认识。
- 孙丽岩
- 关键词:公共利益博奕分析公共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