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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中元

作品数:8 被引量:28H指数:3
供职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国际法
  • 2篇岛礁
  • 2篇南沙群岛
  • 2篇豁免
  • 2篇航行自由
  • 1篇整体性
  • 1篇视域
  • 1篇潜航
  • 1篇区块
  • 1篇群岛
  • 1篇主权豁免
  • 1篇自保
  • 1篇卫生措施
  • 1篇无人潜航器
  • 1篇军舰
  • 1篇军事
  • 1篇军事测量
  • 1篇军事活动
  • 1篇扣押
  • 1篇豁免权

机构

  • 8篇海南大学

作者

  • 8篇邹立刚
  • 8篇郭中元

传媒

  • 2篇海南大学学报...
  • 1篇新东方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江淮论坛
  • 1篇大连海事大学...
  • 1篇亚太安全与海...
  • 1篇南海法学

年份

  • 2篇2020
  • 3篇2019
  • 3篇2017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外国军舰南海“航行自由行动”的国际法剖析被引量:2
2019年
外国军舰在南海岛礁相关海域进行“航行自由行动”,挑战中国的所谓“过度海洋主张”,但其论点在国际法上不能成立。洋中群岛作为整体划定直线基线在法理和习惯国际法上是成立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明确外国军舰通过沿海国领海的问题,但即使外国军舰享有领海无害通过权,美国在他国领海的“航行自由行动”也构成“有害通过”,违反国际法。建筑有灯塔的低潮高地美济礁,可作为领海基点,根据《公约》直线基线规则和中国的立场,其附近可能存在潜在领海。中国基于对南海岛礁及相关海域的主权,依据国际法有权采取措施规制外国军舰的违法行为。基于海上战略博弈的长期性,我国须采取综合应对措施。
郭中元郭中元
洋中群岛划定直线基线问题研究被引量:5
2019年
群岛制度的法理基础是地理上的整体性和通过政治、经济、历史等要素使群岛具有紧密联系而拟制的整体性。洋中群岛同样能满足其整体性特别是拟制整体性要求。洋中群岛作为整体划定直线基线在法理上是成立的。大陆国家对洋中群岛普遍适用直线的实践和法律确信表明对洋中群岛划定直线基线已形成习惯国际法。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对南沙群岛相关岛礁群采用'区块式'方案划定直线基线。区块选择时应考量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海洋自由'发展诉求、重要航道的航行自由、海域划界的利弊等因素。
郭中元邹立刚
关键词:南沙群岛
南海无人潜航器事件的国际法评析被引量:7
2017年
外国无人潜航器在中国南海九段线进行军事侦测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关于平时军事活动的一系列规范,具有非法性。中国采取"识别查证"等行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和国家实践依据,适当且适度,有利于航行安全并不影响航行自由。外国无人潜航器的侦测行为对我国国防安全影响很大,我国应采取综合应对举措。
郭中元邹立刚
关键词:无人潜航器军事测量主权豁免
“乌克兰诉俄罗斯扣押军舰案”临时措施裁定述评——兼论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1
2020年
国际海洋法庭为“乌克兰诉俄罗斯扣押军舰案”指示的临时措施存在诸多法律问题。本案法庭扩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范围,拔高“军事活动例外”的条件,降低诉前义务履行和指示临时措施的要求,延续了法庭管辖权扩张的趋势。考虑到本案事件的性质为武装冲突,双方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尚存,因此法庭不应基于平时海洋法指示临时措施。而中国与周边国家相关海洋争端的性质属于被中国2006年有关声明排除管辖的“军事活动例外”。
郭中元邹立刚
关键词:管辖权军事活动豁免权
中国南海岛礁建设的合法合理合情性被引量:2
2017年
我国扩建南沙岛礁是保障我国南海权益的合法、合理、合情的正当举措。南沙岛礁中的高潮高地、低潮高地属于我国领土或处于我国专属经济区内,我国扩建南沙岛礁完全符合国际法。我国扩建的法律性质属于人为添附,虽然可以扩大领陆范围,但不会对距离较近的群岛或列岛作为整体划定领海基线而主张的海域权利范围构成影响,是与我国作为大国履行国际义务和责任的能力相称的。
郭中元邹立刚
关键词:合法性
中国南沙岛礁建设对岛礁法律地位的影响分析被引量:1
2017年
中国南沙岛礁建设涉及国际法上的岛礁添附制度。南沙岛礁属于我国领土或处于我国专属经济区内,中国扩建南沙岛礁的法律性质属于人为添附。南沙岛礁建设的法律效果取决于其扩建前岛礁的原始法律地位和扩建的方式。人为添附虽然可以扩大领陆范围,但不会对距离较近的群岛或列岛作为整体划定领海基线而主张的海域权利范围构成影响。
郭中元邹立刚
关键词:南沙群岛法律效果
全球卫生治理视域下《国际卫生条例》中额外卫生措施之适用被引量:9
2020年
《国际卫生条例》规定额外卫生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疾病传播与最小限度干扰国际贸易和交通,为医疗卫生条件落后的缔约国提供额外的保护以及回应国家的主权关切。额外卫生措施具有例外性、补充性和较大自主性。为避免适用中引发的争议,缔约国应在全球卫生治理的视域下,以“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为理念,摒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杜绝以保障健康为由进行政治经济博弈,以国际合作防疫为出发点,做到审慎、善意和合理适用。在采取具体措施时,以适度性原则为基准,遵守比例原则、善意原则等一般国际法原则,以及国际贸易、国际交通等领域的条约法规则,做到目的正当且与国际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防控需要相均衡。
郭中元邹立刚
关键词:国际卫生条例
美国南海航行自由行动的国际法和国际政治视角剖析被引量:2
2019年
美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是以国际法为借口达致其政治目的。尽管美国声称其目的是为挑战中国的"过度海洋主张",但其论点在国际法上不能成立。美国相关行动的根本原因是美国认定中国为其战略竞争对手,直接原因则是认为中国的南海岛礁建设影响到美国在印太地区的霸权。而域外大国和部分南海周边国家基于本国在南海的利益考量对南海航行自由行动表示支持,希望以此削弱中国对南海的管控。基于南海战略博弈的长期性,中国应从战略和具体层面采取综合应对举措。
郭中元邹立刚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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