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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震

作品数:4 被引量:16H指数:2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宅基
  • 2篇宅基地
  • 2篇宅基地使用权
  • 2篇使用权
  • 2篇基地使用权
  • 1篇党员
  • 1篇党员权利
  • 1篇缔约
  • 1篇政党
  • 1篇治国
  • 1篇社会主义
  • 1篇社会主义法治
  • 1篇社会主义法治...
  • 1篇说案
  • 1篇司法
  • 1篇司法救济
  • 1篇司法路径
  • 1篇强制缔约
  • 1篇主义
  • 1篇救济

机构

  • 4篇南京师范大学

作者

  • 4篇李震
  • 3篇贺日开
  • 1篇孙伟伟

传媒

  • 1篇理论导刊
  • 1篇江苏行政学院...
  • 1篇金陵法律评论
  • 1篇湖南警察学院...

年份

  • 1篇2015
  • 3篇2014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条件的规范分析与立法完善被引量:11
2014年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条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依据,是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有关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规范存在一些较为明显且重大的缺陷:一是有些规范欠缺宅基地收回的前提基础;二是有些规范抵触上位法,有失合法性;三是有些规范与现实脱离,有违合理性;四是立法滞于实践,显得陈旧疏漏。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条件的立法缺陷在实践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矛盾,必须通过立法完善来弥补:首先要确立前提性基础、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四项基本原则;其次,要根据上述四项基本原则重新设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条件。
贺日开李震孙伟伟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研究被引量:5
2014年
实践中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时常处于或被弃用或被错用或被滥用的状态,究其根源,则在于对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缺乏一个合理而精准的界定。为此,通过一体考虑宅基地使用权设立与收回,借鉴合同法中的强制缔约理论与解除权理论,树立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合同观,从而最终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界定为一种私法上的行为——合同解除行为。
贺日开李震
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法治中国建设被引量:1
2015年
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事关我国法治建设的总体方向,是目标问题;由哪些主体参与其中并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则关涉法治国家建设的推动力,是路径问题。新时期,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不能变,需要变化的是执政党、国家和社会三大主体在社会主义法国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角色定位,以最大限度发挥出三者的强大推动力。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最佳路径应为执政党领导下的国家与社会协同渐进推进模式。
贺日开李震
关键词:法治国家法治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国台湾地区党员权利救济之司法路径探析——以“关说案”为例
2014年
从古罗马"有权利即有救济"的法律观念到中世纪英国"救济先于权利"的法律制度,都在向世人宣示没有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而虚假的权利只能是一种伪善。党员权利亦离不开良好救济制度的庇护,尤其是离不开良善的司法救济制度的保障。我国台湾地区近期发生的影响重大的"关说案"即向我们展示了台湾地区关于党员权利救济制度的运演情形及法理依据;针对党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中的争议,应当视其不同的党内处分情形及党员的选择来化解之。
李震
关键词:政党党员权利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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