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敏明
- 作品数:6 被引量:11H指数:2
- 供职机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刑法修正案(八)语境下的缓刑适用被引量:1
- 2014年
- 法官在适用缓刑时对居核心地位的缓刑适用条件相关规定的内心诠释,对于缓刑的恰当运用至关重要。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制度进行了革新性的丰富、完善,并主要以刑法第七十二条为核心构建了包含缓刑适用条件、禁止令、考验期在内的缓刑体系。然而,在刑法修正案(八)语境下,缓刑适用的相关规定仍存在亟待梳理之场域。
- 朱敏明武胜
- 关键词:缓刑适用条件刑法修正案语境禁止令考验期
- 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犯罪中非法获利、犯罪所得的界分
- 2020年
- 【裁判要旨】在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犯罪中,非法获利是指全部嫖资;犯罪所得是指扣除卖淫人员分成后行为人实际获得的嫖资;卖淫人员获得的分成系其个人违法所得,应在行政处罚中追缴,在刑事判决中不应重复追缴。【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包德华、汤淑江、管敏强、林泉、应文萍。
- 朱敏明李跃华
- 关键词:犯罪所得组织卖淫刑事判决追缴
- 被害人醉酒状态下的趁机型强奸案件出入罪辨析
- 2023年
- 【裁判要旨】行为人利用被害妇女处于严重醉酒、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的便利条件,违背被害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对醉酒状态的女性不能简单以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时具有一定主动性或迎合性表现,就断定被害人作出了有效的性同意而否定强奸罪的成立。由于行为人采取不同手段对妇女性自主决定权侵害程度不同,被害人醉酒状态下的趁机型强好案件量刑一般可以比采取暴力、胁迫手段的强奸案件相对轻缓。
- 朱敏明朱敏明
- 关键词:强奸罪强奸案件裁判要旨被害人性防卫能力
- 行凶及防卫过当的界定被引量:4
- 2017年
-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偏男、周某怡、张开科、李青(均系本案被害人张龙龙近亲属)、周建宗、谈扣(均系本案被害人)。
- 朱敏明向夏厅
- 关键词:防卫过当行凶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公诉机关被害人
- 从处分意识区分网络钓鱼类刑事案件的定性被引量:6
- 2013年
- 【裁判要旨】对被告人欲非法占有的财物,被害人有无处分意识是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关键点。网络钓鱼类案件中,被告人虚构可供交易财物而骗取被害人主动支付的货款之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诱骗被害人点击标注小额款项的付款链接,而乘机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非法占有被害人网银账户内巨额存款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号一审:(2011)浙杭刑初字第91号二审:(2011)
- 朱敏明刘宏水
- 关键词:刑事案件网络钓鱼裁判要旨定罪处罚公诉机关
- 拉拽客运司机的罪责判定
- 2019年
- 【裁判要旨】乘客多次拉拽正处于驾驶中的客运司机,属于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危险方法,应认定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实害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般不能适用缓刑。案号一审:(2013)杭江刑初字第998号【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
- 朱敏明向夏厅
- 关键词: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功能刑法条文刑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