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
欢迎来到维普•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登录
|
进入后台
[
APP下载]
[
APP下载]
扫一扫,既下载
全民阅读
职业技能
专家智库
参考咨询
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蒋志诚
作品数:
2
被引量:4
H指数:1
供职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更多>>
合作作者
漆彤
武汉大学法学院
作品列表
供职机构
相关作者
所获基金
研究领域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在结果中检索
文献类型
1篇
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1篇
政治法律
主题
1篇
投资仲裁
1篇
仲裁
1篇
BITS
机构
1篇
武汉大学
作者
1篇
漆彤
1篇
蒋志诚
传媒
1篇
福建江夏学院...
年份
1篇
2016
共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全选
清除
导出
排序方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论中外BITs在港澳特区的适用——以“谢业深案”和“世能案”为视角
被引量:3
2016年
在2007年的香港居民谢业深诉秘鲁政府投资仲裁案中,ICSID仲裁庭裁定1994年《中国-秘鲁BIT》适用于该案,曾引发各界对中外BITs能否适用于香港地区的热烈讨论。2015年,新加坡高等法院在另一起涉及中国澳门地区投资者的仲裁案件中,裁定1993年《中国-老挝BIT》不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上述两案仲裁庭的裁决虽然有不同理由作为基础,但其最终结论的迥异表明,中外BITs能否适用于港澳地区问题仍悬而未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1)港澳地区的国内、国际法律地位本身具有复杂性;(2)《基本法》作为国内法层面的单边规定无法对抗BIT中的双方合意;(3)中外BITs措辞用语存在不足;(4)谢业深案仲裁庭有扩大解释之嫌;(5)澳门世能案中的双边解决模式存在不足。在中外BITs是否适用于港澳特区的问题上,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应通过双边协商途径实现与《基本法》规定的对接。
漆彤
蒋志诚
关键词:
投资仲裁
全选
清除
导出
共1页
<
1
>
聚类工具
0
执行
隐藏
清空
用户登录
用户反馈
标题:
*标题长度不超过50
邮箱:
*
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字数长度不超过255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