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轶伦
- 作品数:1 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案名:陈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 主题:法定犯中“非法”要素的体系性地位
- 2016年
-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存在大量使用"非法"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之类的用语,这里的"非法"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并不是指违反刑法而是指违反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这些以非法为内容的犯罪就是刑法理论上的法定犯,显然这些"非法"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是规范要素而不是事实要素,而且这些规范要素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之缺乏认识阻却主观故意的成立。此外,这里的"非法"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不同与作为主观归责要素的违法性认识中的"违法性",前者是构成要件的行为要素,后者是主观归责的构成要素,在司法实践中,对此不应发生混淆。
- 郭小龙孙轶伦
- 关键词:法定犯非法故意违法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