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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芬

作品数:4 被引量:17H指数:2
供职机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未成年
  • 3篇未成年人
  • 3篇检察
  • 2篇人民检察
  • 2篇人民检察院
  • 2篇司法
  • 2篇最高人民检察...
  • 2篇未成年人检察...
  • 2篇检察院
  • 2篇检察制度
  • 1篇司法改革
  • 1篇司法认定
  • 1篇诉讼
  • 1篇诉讼规则
  • 1篇起诉
  • 1篇起诉制度
  • 1篇人法
  • 1篇未成年犯
  • 1篇未成年犯罪
  • 1篇未成年犯罪嫌...

机构

  • 4篇上海市人民检...

作者

  • 4篇钟芬
  • 2篇吴燕

传媒

  • 2篇青少年犯罪问...
  • 1篇人民检察

年份

  • 1篇2020
  • 2篇2019
  • 1篇2016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会议综述(2015)
<正>为顺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助力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师范大学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于2015年5月9日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中央...
吴燕钟芬
文献传递
猥亵儿童案件中“公共场所当众”的认定及适用被引量:8
2020年
近年来,频发于校园等公共场所的猥亵儿童犯罪案件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司法实务部门关于如何认定"公共场所当众"这一问题的诸多争议。猥亵儿童罪中的"公共场所",除包含《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3条明确列举的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之外,还应涵盖其他在性质、功能、使用对象上与校园、游泳馆和儿童游乐场等相同或相似的场所,如学校教室、学生集体宿舍、学生食堂、民办培训班等;在此基础上,"当众"只要求行为人实施猥亵行为时有3人以上在场且行为有被发现的可能性,至于"众人"是否同时在场、行为是否被实际发现并无影响;对"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情节的适用,并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入罪情节或量刑情节,而是应当在具体案件中结合行为人的作案时间、地点、次数、持续时长、猥亵部位及猥亵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钟芬金昀
关键词:公共场所司法认定
“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会议综述被引量:7
2016年
为顺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助力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完善,2015年5月9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师范大学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上海顺利召开。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秦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辐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等领导,
吴燕钟芬
关键词:检察制度改革未成年人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
附条件不起诉中“附加条件”的适用被引量:2
2019年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刑事诉讼规则》)以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附加条件”的基本内容。附加条件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核心要素,其设定是否恰当,是否具有针对性,将直接决定该制度目的的实现。实践中,应当科学设置附加条件,确保公诉裁量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教育矫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目的。
钟芬宋文涛
关键词:附条件不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制度诉讼规则公诉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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