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了解厦门市第三医院(以下简称"我院")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发生的特点,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我院2013年收集的384例ADR报告,按患者性别与年龄、药品种类、给药途径、ADR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其临床表现、报告人职业、ADR的类型及结果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84例ADR报告涉及17类143种药品,其中,发生ADR的抗菌药物品种数和例次数最多,分别为37种(占25.87%)、123例次(占合计450例次的27.33%);发生ADR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滴注为主,共208例(占54.17%);ADR的临床表现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共149例次(占合计480例次的31.04%);医师报告的ADR病例数最多,共341例(占88.80%)。结论:应合理用药并重视ADR监测,以避免或减少ADR的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