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瑶
- 作品数:4 被引量:10H指数:2
- 供职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非法采运海砂的刑法控制被引量:1
- 2015年
- 近年来中国沿海地区海砂价格一路攀升,高额利润之下非法采运海砂行为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扰乱了海上交通秩序,甚至造成船只翻沉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从刑法角度考量非法采运海砂,不仅涉嫌盗窃罪、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还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及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渎职罪等犯罪。认为依法启动刑事司法程序,哪怕是刑事罚稍稍重于行政罚,也会收到更好的预防效果。
- 赵微姚瑶
- 关键词:非法采矿罪行政罚款
- 海事涉罪案件行刑衔接疑难问题研究被引量:4
- 2018年
- 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必须加强海上法治建设,刑事司法是最后的法治保障。由于我国海事涉罪案件的司法移送存在诸多制度和机制障碍,导致海事犯罪大多以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息事宁人。应从两个方面尽快理顺行刑衔接机制:明确海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弥补法律空白、扫清制度障碍;整合海上执法队伍、深化海事审判制度改革,使海事涉罪案件能够正常流转到刑事司法部门。
- 赵微姚瑶
- 关键词:行刑衔接
- 船舶经营者监管失职涉罪行为归责问题研究
- 2018年
- 由于船舶经营者监管失职导致发生刑法构成要件危害后果的,也应当考量追究船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虽然我国刑法具有追究船舶经营者刑事责任的立法资源,但在理论上,由于船舶经营者监管失职犯罪的因果关系、注意义务、以及预见可能性等问题存在困惑,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妥善处理船舶经营者监管失职涉罪案件。鉴于此,本文将重点研究船舶经营者监管失职涉罪行为的刑事归责问题,为保证水上生产作业秩序,维护水上生命和财产安全略尽绵力。
- 姚瑶
- 关键词:刑事归责
-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的刑法规制被引量:5
- 2019年
- 水上环境与陆地环境不同,一旦肇事船舶事后逃逸,便意味着对落水生命的放弃,具有极大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依据现行的交通肇事罪规制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量刑畸轻之嫌。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人涉嫌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此外,船员之间共同隐瞒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船长指使肇事驾驶员逃逸等相关行为也涉嫌构成犯罪。设立水上航行责任事故罪惩治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并加强对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相关行为的刑法规制,是维护水上人身安全、创建水域法治环境的必要保证。
- 姚瑶
- 关键词:刑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