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猛
- 作品数:15 被引量:159H指数:8
- 供职机构:澳门科技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 中国自贸区授权立法问题研究被引量:16
- 2017年
-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自贸区内暂停实施相关法律是为化解在自贸区建设中与其不相适应的上位法制度障碍,减少和避免对自贸区同一事项的法律规范适用冲突,其不仅关系自贸区各项制度创新能否顺利开展实施,更是中国自贸区未来建设发展中的关键环节与重要议题。但自贸区授权立法至今依然存在一些法律争议和诸多现实问题,这些争议及问题的合理解释与妥善化解关系自贸区授权立法的功效发挥和应用实施。应当对当前自贸区授权立法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厘清自贸区授权立法主要问题产生的法理渊源与逻辑依归,借鉴域外经验与先例做法提出较为有效可行的建议办法,探寻能够真正实现中国自贸区授权立法制度建立的可行路径。
- 李猛
- 关键词:授权立法
-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义、问题与政策建议被引量:13
- 2020年
-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由此成为新时期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核心力量,以及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由之路。就当前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状况而言,关键核心技术自给率不高、支持科技创新的人才政策不配套、区域经济和区域创新能力发展不平衡、公共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是影响和阻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以习近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思想为方向指引,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要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实施精准政策支持、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我国区域经济与区域创新能力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等政策建议。
- 李猛李猛
- 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的构造及其完善被引量:22
- 2017年
- 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现已初步形成,但国家层面立法至今依然缺位,过于偏重地方性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内制度创新与日常管理的办事效率,自贸区管委会授权立法与管理权限较为有限影响到其作为自贸区"一线"管理者参与区内立法与运营管理的积极性,自贸区自由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特性受到羁绊,区内市场活力无法得到充分释放发挥。应当借鉴域外先进自贸区历史经验,遵循"法治先行"原则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层面《中国自贸区法》引领指导中国自贸区整体建设,适当减少自贸区所在地政府对区内事务的过度干预,合理限定自贸区地方性立法权限范畴,授权自贸区管委会更多权能,激发自贸区管委会与区内市场主体参与自贸区立法与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自贸区法律制度与管理模式需要逐步由三层级过渡升级为双层级,从而适应自贸区制度创新与经贸自由的功能作用并符合其自由开放的内在属性,推进中国自贸区战略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 李猛
- 关键词:域外经验
- 论我国商业预付卡金融监管法律问题及其制度完善被引量:4
- 2015年
- 商业预付卡具有契约与金融双重法律属性,本文从金融法视角透析其是不同于货币与银行卡的新型支付结算工具,以商业预付卡法律属性研究为前提,结合我国商业预付卡市场实际问题提出完善金融监管的建议。
- 李猛
- 关键词:商业预付卡法律属性金融监管消费者利益
- 新国际经济背景下的上海自由贸易区
- 2014年
- 以国际经济视角解读上海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时代背景、历史使命,阐述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点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并对相关社会、经济问题该如何解决提出建议。
- 李猛
-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国际经济
- 中国自贸区管理制度创新现状与发展被引量:6
- 2017年
- 中国自贸区核心生命力在于管理制度创新,通过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便更好的适应国际经济形势变化、服务本国市场经济和促进国际经贸自由化。中国自贸区建立三年以来,一系列管理制度创新得以成功实践,但实际与国际先进自贸区依然存在一定距离,文章通过介绍分析香港自由港区与新加坡自贸区先进管理制度,透析当前我国自贸区管理制度中的问题与不足,参鉴香港自由港区与新加坡自贸区成熟经验,并结合本国国情相应提出些许可行的完善建议。
- 李猛沈四宝
- 论我国消费预付卡金融监管体制构建被引量:8
- 2015年
- 预付式消费的兴起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消费观念和购物模式,有安全便捷的特点,然而以消费预付卡(简称"预付卡")为手段的金融套现、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金融问题也随之产生。尽管我国为此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但内容多集中于形式审查或程序规范,实体性监管措施少有触及。消费预付卡具有金融工具属性,基于本国金融秩序安全稳定考虑应尽快建构与其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制,而法律性质界定是其金融监管制度完善的必要前提。从金融法层面剖析消费预付卡不同于代币券与传统银行卡,是具有独特属性的新型金融工具。以其法律性质结论为依据,结合本国国情可相应提出切实可行的金融监管问题的解决办法。
- 李猛
- 关键词:法律性质金融监管
- 中国自贸区国家立法问题研究被引量:18
- 2017年
- 《总体方案》作为自贸区建设指导性规范文件不可掩盖其法律位阶定性不清的事实,其成为自贸区国家层面法规依然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撑,我国自贸区国家立法至今依然缺失。应当及时出台《中国自贸区法》作为法律代替各地自贸区《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国家立法引领规划、统筹协调自贸区建设的功能和作用,以为我国自贸区战略顺利发展提供最为专业有效、稳定可靠的顶层法治保障。同时,借助国家立法合理限定各自贸区所在地权力机构与政府的立法权限和管理职能,最大限度避免自贸区地方性政策相互攀比和立法竞争等不利情形的发生,进一步增强自贸区设立、运行、变更、撤销制度透明度,防止自贸区立法权限过度分散,有效维护我国现行法律体制整体健康稳定。基于美国对外贸易区与我国自贸区同属FTZ,在性质与功能上具有相似性,同样遵循FTZ建设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共性,通过与美国对外贸易区成熟的国家立法经验比较分析,探究我国自贸区国家立法依旧存在的现实问题与不足;并结合本国国情,持续完善现行自贸区法律制度,以为将来制定出台《中国自贸区法》奠定更为有利的理论基础和规范渊源。
- 李猛
- 中国自贸区服务与“一带一路”的内在关系及战略对接被引量:51
- 2017年
- 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战略具有相近的背景和功能价值,同为新时期改革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中国自贸区作为战略支点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作为宏观战略将各地自贸区串联一体,带动了中国自贸区整体前进发展。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均以市场开放、贸易便利、投资自由为目标,地缘与制度是两大战略构成的核心要素,彼此间可在人文交流、经济合作、制度引鉴、地理交通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对接。为保障战略对接的实施,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还需尽快设立专业的国家战略协调机构,完善创新容错机制以加快自贸区制度创新复制推广及红利共享,并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的金融合作,为国家战略建设和对接提供更为可靠的资金支持。
- 李猛
- 关键词:一带一路
- 自贸区管理创新:境外经验借鉴被引量:8
- 2017年
- 中国自贸区管理制度创新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管理模式、投资自由、贸易便利、金融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与域外先进自贸区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应当汲取域外先进自贸区相关经验,进一步丰富中国自贸区管理制度内容,实现管理制度结构优化升级,解决管理制度创新中的主要现实难题。
- 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