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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平

作品数:7 被引量:43H指数:3
供职机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事由
  • 2篇侵权
  • 2篇权法
  • 2篇阻却事由
  • 2篇合同
  • 1篇订立
  • 1篇独立保函
  • 1篇性骚扰
  • 1篇询证函
  • 1篇义务
  • 1篇债权
  • 1篇债权债务
  • 1篇债权债务关系
  • 1篇债务
  • 1篇债务关系
  • 1篇债务人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法
  • 1篇骚扰
  • 1篇商事仲裁

机构

  • 7篇天津市第二中...
  • 1篇贵州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 1篇重庆邮电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上海市第二中...
  • 1篇石家庄市中级...
  • 1篇北京市大兴区...
  • 1篇北京市第二中...
  • 1篇江苏省高级人...
  • 1篇北京市朝阳区...
  • 1篇北京市东城区...
  • 1篇南通市中级人...
  • 1篇天津市高级人...
  • 1篇江苏省苏州市...

作者

  • 7篇王丽平
  • 4篇姚强
  • 1篇章晓琳
  • 1篇王丽平
  • 1篇姚强
  • 1篇丁鹏
  • 1篇李勇
  • 1篇李季红
  • 1篇高洪
  • 1篇刘黎

传媒

  • 5篇人民司法
  • 1篇科技与法律
  • 1篇法人

年份

  • 1篇2023
  • 2篇2019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3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独立保函见索即付的违法阻却事由被引量:3
2015年
【裁判要旨】独立保函,是指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表示只要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规定的其他条件时,承担付款责任的承诺,具有独立性、单据性、不可撤销性以及合同性的特点。欺诈性索赔由于违反了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独立保函见索即付的违法阻却事由。欺诈性索赔有两个认定标准:1.基础合同相对方已履约,但索款人故意向保证人编造基础合同相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虚假情况,或提供虚假单据材料;2.基础合同相对方违约,但该违约系索款人的故意不当行为导致。
李季红王丽平姚强
关键词:阻却事由保函违法基础合同书面形式
询证函上签了字并不延长诉讼时效
2019年
对于企业来说,应收账款如同血液循环,如果运转正常,就可周而复始、生生不息。但一旦出现长期坏账就如同人体产生'血栓',会阻碍'机体'正常生长。司法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短缺、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在催收账款中很容易出现诉讼时效'过期'的情况。对此,《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王丽平王丽平
关键词:诉讼时效履行义务阻却事由债务人询证函
专利销售侵权行为地的判定被引量:2
2019年
【裁判要旨】专利法领域中,销售侵权产品行为一旦作出即造成侵害后果,行为的实施地就是结果发生地。销售行为并非瞬时完成的行为,成立于买卖合同订立,终止于发货,故买卖合同成立地法院、侵权产品发货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案情】原告:刘怀禹。被告:广东省东莞市八玛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玛公司)。
姚强王丽平
关键词:侵权行为地专利法侵权产品合同订立合同成立管辖权
侵权范围内的性骚扰问题
2023年
上篇:一般性骚扰刘黎:性骚扰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规制性骚扰的路径目前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劳动法范畴的职场主义,另一种是侵权法范畴的私权主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人格权编)具有鲜明的私权主义色彩,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二款通过规定单位过错责任的方式,将职场、校园性骚扰纳人侵权范围一体规制,从而形成了以私权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规制立法模式。
刘黎丁鹏李勇赵银豪窦江涛龚勇超邵一峰王丽平陈福辉秦岸东孟涛张奇叶密王赫张帆姜南黄琳胡敬张楠米阳高洪张晓光李莉张剑王琳章晓琳万盈
关键词:性骚扰过错责任私权保护侵权法劳动法
国际商事仲裁“超裁”的司法认定被引量:4
2016年
【裁判要旨】“超裁”主要指仲裁庭超越权限作出仲裁裁决。“超裁”系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重要原因。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及有关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判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否“超裁”,首先要审查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内容,以确定仲裁裁决是否超越了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约定的范围;其次,要判断是否超越当事人仲裁请求范围;最后,要判断是否超越了法律规定的可仲裁性。
狄建庆姚强王丽平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认定外国仲裁裁决仲裁条款不予执行仲裁请求
汇票被冻结不影响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2015年
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但受到票据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等客观特最的影响,还受到持票人取得票据时的主观态度的影响。持票人取得汇票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且汇票在形式上必须完整,否则将不享有票据权利。而具有恶意、重大过失、明知存在抗辩事由或者存在直接债权债务关系而不履行约定义务情形的持票人,亦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汇票被冻结,并不能影响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姚强王丽平
关键词:票据权利持票人汇票债权债务关系票据无因性主观态度
“万能制造机”背后的思考——知识产权法视野下3D打印技术的风险分析与对策被引量:34
2013年
伴随着3D打印技术如火如荼地大跨步迈进,其可能引发的知识产权风险也随之浮出水面:3D打印技术轻松复制、共享、修改的功能,以及这些功能所打印出的产品,引发了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兼容性与风险性问题。如果不对3D打印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产权风险进行防范,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新型"盗版"的流行,并会对已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形态产生一定冲击。但是,主导国际知识产权"游戏规则"制定的发达国家,往往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这又可能会引发新的"道德危机"。随着旧制度的消亡,新的知识产权正呼之欲出。
姚强王丽平
关键词:3D打印知识产权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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