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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翔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遥感
  • 1篇仪器
  • 1篇石油
  • 1篇石油化工
  • 1篇徒刑
  • 1篇无期徒刑
  • 1篇无线电厂
  • 1篇量刑
  • 1篇量刑幅度
  • 1篇化工
  • 1篇减轻处罚
  • 1篇光学仪器
  • 1篇法定
  • 1篇法定刑
  • 1篇法定最低刑
  • 1篇芳烃
  • 1篇芳烃装置
  • 1篇《刑法》
  • 1篇

机构

  • 2篇江苏省高级人...

作者

  • 2篇陈鸿翔
  • 1篇陈民
  • 1篇朱建新

传媒

  • 1篇人民司法
  • 1篇山东法官培训...

年份

  • 1篇1999
  • 1篇1992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高学才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992年
1988年7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扬子石化公司从日本引进芳烃装置。由于缺少绝缘芯套插件,公司决定由南京遥感光学仪器研究所(以下简称遥感所)加工这批插件。1988年8月,遥感所的业务员来到南京长虹无线电厂(以下简称长虹厂)供应科。
陈民陈鸿翔
关键词:芳烃装置无线电厂光学仪器石油化工
减轻处罚的理解与适用
1999年
减轻处罚的情节是量刑情节的种类之一。审判实践中,对犯罪分子量刑时,经常遇到被告人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如何正确理解减轻处罚的含义,对被告人的准确量刑具有重大意义。而许多审判人员对减轻处罚的法律概念具有不同的理解。笔者在此对减轻处罚的理解及其适用作一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减轻处罚的理解 《刑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就表明,减轻处罚就是对犯罪分子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卜判处刑罚。在这里要真正弄清减轻处罚的概念,必须对“法定刑”以及“法定最低刑”有一个正确的定义。
朱建新陈鸿翔
关键词:减轻处罚法定刑法定最低刑《刑法》无期徒刑量刑幅度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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