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
欢迎来到维普•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登录
|
进入后台
[
APP下载]
[
APP下载]
扫一扫,既下载
全民阅读
职业技能
专家智库
参考咨询
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张峰
作品数:
1
被引量:0
H指数:0
供职机构:
天津市津南区国家税务局
更多>>
相关领域:
经济管理
更多>>
作品列表
供职机构
相关作者
所获基金
研究领域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在结果中检索
文献类型
1篇
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1篇
经济管理
主题
1篇
担保
1篇
担保人
1篇
义务
1篇
义务人
1篇
逾期
1篇
税款
1篇
税收
1篇
税收强制执行
1篇
税收强制执行...
1篇
税务
1篇
税务机关
1篇
强制执行措施
1篇
纳税
1篇
纳税担保
1篇
纳税担保人
1篇
扣缴
1篇
扣缴义务
1篇
扣缴义务人
1篇
保人
机构
1篇
天津市津南区...
作者
1篇
张峰
传媒
1篇
天津经济
年份
1篇
2005
共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全选
清除
导出
排序方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005年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只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经责令缴纳后,逾期仍未缴纳时,税务机关可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是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时,必须告诫在先,责令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
张峰
关键词: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
纳税担保人
扣缴义务人
税款
逾期
全选
清除
导出
共1页
<
1
>
聚类工具
0
执行
隐藏
清空
用户登录
用户反馈
标题:
*标题长度不超过50
邮箱:
*
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字数长度不超过255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