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勇
- 作品数:10 被引量:15H指数:2
- 供职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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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专利权纠纷中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及赔偿数额的确定
- <正>裁判要旨现有技术抗辩是侵犯专利权抗辩制度中的极为重要的一种抗辩方式。虽然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已将其作为一种抗辩权予以法定化,但是司法实践中对其具体适用条件仍然存有争议,包括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范围、可...
- 王东勇
- 文献传递
- 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法律问题分析
- 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根据第69条第1款的规定,平行进口已成为一种正常的国际贸易行为。本文在分析专利平行进口具体类型的基础上界定了专利平行进口的概念,从理论角度上论述了解决平行进口定性问题的困惑,在分析其他各国经验...
- 王东勇
- 关键词:平行进口
- 文献传递
- 裁量性损害赔偿制度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的运用
- 2014年
- 根据侵权法的一般理论,普通侵权案件应坚持“填平原则”,即追究被控侵权人的责任以弥补权利人因侵权所受的损失为限;而对于损失的具体数额的确定一般由权利人予以举证证明.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的特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以及被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利润往往均难以计算,因此,法定赔偿的计算方式成为了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法院所通常采取的确定损害赔偿数的方式.而采取法定赔偿的计算方式,其“先天的缺陷”在于其不确定性,从而难以与“填平原则”相一致;此种情形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尤为突出.从而使如何合理、公平的确定赔偿数额成为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 王东勇
- 关键词: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损害赔偿制度侵犯专利权裁量法定赔偿权利人
- 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及赔偿数额的确定被引量:2
- 2013年
- 现有技术抗辩是侵犯专利权抗辩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种抗辩方式。虽然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已将其作为一种抗辩权予以法定化,但是司法实践中对其具体适用条件仍然存有争议,包括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范围、可以援引的现有技术的范围、技术比对顺序等。本案中,法院对上述问题均作出了相应的回答。另外,本案亦可作为当原告损失、被告获利等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时须考量因素的参照。
- 王东勇
- 关键词:赔偿数额侵犯专利权管辖异议公知技术抗辩侵权产品
- 抢注未注册商标之“在先使用”的司法认定 评“索爱”商标案被引量:7
- 2011年
- 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因此,已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亦应获得法律的相应保护。我国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31条是目前保护未注册商标最为上位的法律条文之一1,在该规定的后半段具体明确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对《商标法》第41条第1款的适用进行了限制性理解,因此相应的对《商标法》第31条后半段的理解,我们认为不宜过于教条、僵化,对其适用条件应当适当地放宽。
- 王东勇仪军
- 关键词:抢注在先使用
- 地名商标之其他含义的认定被引量:3
- 2012年
- 正【裁判要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通常情况下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具有其他含义及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组成部分的除外。从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出发,若有证据显示涉案标志已经具有了约定俗成的其他含义,相关公众可以以该标志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的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相联系,从而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时,可以认定其已具有其他含义而予以获准注册。
- 王东勇
- 关键词:商标使用相关公众商标法行政区划商标注册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公证购买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被引量:1
- 2009年
-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侵犯自己知识产品的行为人所提起的一种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的目的是制止他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权利人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已经或者正在遭受侵犯。
- 王东勇
-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知识产权权利人《民事诉讼法》公证举证规则民事权利
- 说明书未对化学产品专利进行确认的应认定公开不充分——原告伊莱利利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甘李药业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 '公开换保护'是专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保证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将其技术方案进行充分的公开是授予其垄断性专利权的必然要求。对于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的判断通常是以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判断主体,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专利说明...
- 王东勇
- 关键词:化学产品
- 文献传递
- 漫谈第四次专利法修订过程中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的完善被引量:1
- 2013年
- 关于侵犯专利权案件中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最早源于2000年《专利法》,其确立了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及参照专利许可费用三种基本的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方式。在2008年《专利法》的修订中,新增了法定损害赔偿制度,并确定了上述四种不同损害赔偿计算方式的适用顺序。
- 王东勇
- 关键词:损害赔偿数额《专利法》损害赔偿制度侵犯专利权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