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晶
- 作品数:6 被引量:23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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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探析
- 2008年
- 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对被害人财物受到损失的主观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之时或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害人交付财物之前。本着"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原则",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故意往往要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行为人是否采用欺诈手段是首要的不可缺少的标准。
- 丁晶
-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
-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探析
- 2008年
- 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常常易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相混淆,而区分三者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准确界定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对于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笔者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的情况,从四方面对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进行论述。
- 丁晶
-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合同纠纷合同欺诈司法实务法律规定
-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被引量:22
- 2009年
-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来认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形式。"虚构主体"包括冒用合法主体或者真实个人的名义和假借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之名义等形式;"票据担保骗财"的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存在交叉情形;对"逃匿骗财"的认定不能陷入只要收受对方相关款物后逃跑的,一律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误区。"其他方法"必须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基本要求,且与四种法条已列明的行为方式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非法占有目的"要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之时或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害人交付财物之前。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从被害人处最初骗取的财物数额认定。"连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以最后一次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额,加上前几次犯罪人尚未还清的被害人损失额来认定。未完成形态下,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犯罪数额。
- 殷玉谈丁晶
-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合同主观方面犯罪数额
- 刍议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设置被引量:1
- 2014年
-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设的新内容,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这一制度设置对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作为肩负刑事案件的全部诉讼过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因其内设部门间的分工不同。
- 丁晶王文萍
- 关键词: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修改监所检察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
- 如何从犯罪客体角度认定贪污、受贿数额
- 2008年
- 案情简介
案例一:甲系某国有企业车间主任。为鼓励创收,该企业规定:在保障职工月基本工资的前提下,每月进行财务核算,各车间超额完成任务收入的5%返给车间主任作为其个人的奖金收入,其余95%全部留于企业,统一调配管理。2007年,甲为谋私利,在完成各月任务后,利用一些客户不需要发票的机会,私揽数笔业务在该车间完成,累计获利10万元,全部据为己有。
- 丁晶宁建新马忠诚
- 关键词:犯罪客体受贿数额贪污案情简介基本工资财务核算
-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益保护应予完善
- 2008年
- 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相关规定,但从司法实务的过程看,还需进一步在受理、立案、起诉、审判、宣判、执行等阶段完善被害人的知情权和诉讼参与权,以使处于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地位的被害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需要完善的内容包括:1、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的,应向被害人作出说明,以使与案件有密切利害关系的被害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 殷玉谈丁晶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权益保护被害人诉讼参与权权利义务诉讼过程司法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