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晓娟
- 作品数:13 被引量:128H指数:5
- 供职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我国诉讼时效中止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6
- 2008年
- 诉讼时效制度是基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以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制度。但这种限制使诉讼时效制度可能成为义务人逃避债务的工具,违反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产生不公平的结果。诉讼时效障碍则是为避免这种可能的不正义而产生的。诉讼时效中止是诉讼时效障碍的重要类别,其使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处于暂停状态,是对诉讼时效制度予以合理限制以实现其正当价值的重要方式。我国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制度的规定较为粗陋,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等问题存有争议,司法实践中对于此一制度的法律适用也多有不一,2008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完善了这一制度。
- 段晓娟
- 关键词: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制度社会公共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
- 房屋抵押与租金质押并存时的租金权利冲突与顺位被引量:3
- 2019年
- 问题与观点:权利性质、冲突与顺位李志刚:房屋所有权人先将房屋抵押,后又将租金质押。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法院查封了房屋,并通知了房屋的承租人。此时,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租金的质押权人对到期租金的权利主张产生冲突,优先保护谁?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但该条规定未明确涉及租金被质押的情形。对此,您怎么看?
- 李志刚李建伟刘保玉周伦军林海权段晓娟陈敦刘建功仲伟珩徐同远王赫杨晓蓉王松刘生亮
- 关键词:抵押权效力权利冲突
- 认缴资本制度下的债权人诉讼救济被引量:21
- 2016年
- 随着移动互联的普及,微信群、QQ群等工具已被开发为学术交流的新平台,法律人开始借此随时探讨法律问题。为研究提供问题,为问题寻找答案,此类交流中不乏真知灼见。为此,本刊特开设“移动沙龙”栏目,选取与本刊登载的文章中相关的热点与难点话题,以具有现场感的形式呈现讨论的精彩与热烈。我们既期待通过互动与碰撞提升理性思维,深入问题研究,助推法律适用,更希望通过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沟通,积极推动法律共同体的形成。
- 章恒筑王军叶林刘建功王建文钟毅王富博邓峰蒋大兴王松吴兆祥段晓娟李后龙曾宏伟李志刚
- 关键词:诉讼救济资本制度债权人法律共同体移动互联理性思维
- 一人公司能否为股东提供担保:法理基础与制度设计被引量:5
- 2019年
- 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范功能与一人公司的债权人保护李志刚:一人公司能否为股东提供担保?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理由是:1.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三款'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 李志刚李建伟王建文段晓娟刘建功刘生亮曾宏伟张巍周伦军朱慈蕴吴庆宝刘凯湘陈克邓峰叶林邹波傅穹
- 关键词:债权人利益人格混同一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法理基础
- 资本制度改革后债权人保护机制之完善被引量:2
- 2016年
- 随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领域的重大变革,一般性公司(指不适用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一般性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条件,取消了一般性公司登记时提交验资报告及年度检验的规定。司法实践中由此产生了一些疑问和困惑:这些资本制度变革是否推翻了既有的以资本制度为中心构筑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 段晓娟
- 关键词:公司资本制度债权人保护制度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公司登记
- 价格鉴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保险车辆损失的依据
- 2019年
- 机动车辆损失险中双方对保险车辆修复费用价格鉴证意见有争议时,被保险人未取得保险人同意擅自处置车辆,导致难以复勘、再次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段晓娟
- 关键词:价格鉴证意见书变速箱总成
- 债权人代位权之行使与回诉:规范、争议与法理被引量:1
- 2018年
- 发言嘉宾:李志刚(北京交通大学)、陈敦(北京工商大学)、吕来明(北京工商大学)、吴兆祥、马向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文胜(湖南大学)、朱虎(中国人民大学)、王松(江苏师范大学)、刘凯湘(北京大学)、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刘静(北京外国语大学)、、陈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蒋大兴(北京大学)、刘建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梁上上(清华大学)、段晓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李志刚陈敦吕来明吴兆祥马向伟王文胜朱虎王松刘凯湘李建伟刘静陈克蒋大兴刘建功梁上上段晓娟
- 关键词:债权人代位权法理
- 效力性强制性规范的识别:争论、法理与路径被引量:15
- 2017年
- 发言嘉宾(以发言先后为序):王文胜(湖南大学)、朱虎(中国人民大学)、方金刚(最高人民法院)、吴光荣(国家法官学院)、王建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王松(江苏师范大学)、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
- 王文胜朱虎方金刚吴光荣王建文李建伟王松高圣平熊丙万杨晓蓉李志刚彭冰王朝辉刘保玉李后龙刘建功李荐刘春梅段晓娟吴兆祥刘凯湘叶林王志诚刘振蒋大兴刘崇理林海权
- 关键词:强制性规范效力法理
- 抵押财产查封与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时点被引量:1
- 2018年
- 查封时还是通知时:规范依据与争议观点
李志刚:关于查封抵押财产的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确定时点问题,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有三条相关规定。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 李志刚王志诚段晓娟王松周伦军张巍詹巍朱虎王赫王毓莹吕来明熊丙万刘建功
- 关键词:最高额抵押权抵押债权担保数额确定抵押财产
- 认缴资本制语境下的股权转让与出资责任被引量:54
- 2017年
- 问题与观点:未届出资期限的认缴股东转让股权后的出资责任李志刚:认缴资本制度下,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的期限未届满,转让股东转让出资给受让股东。期限届满后,受让股东仍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公司债权人能否请求转让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同一年中,
- 李志刚李后龙叶林王建文刘建功陆晓燕王文胜彭冰朱虎段晓娟张巍蒋大兴李建伟杨晓蓉刘春梅周伦军吴光荣刘凯湘王松
- 关键词:出资责任股权转让资本制度公司债权人语境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