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朝政
- 作品数:6 被引量:8H指数:2
- 供职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国企改制中职务犯罪的认定被引量:1
- 2009年
- 国企改制的复杂性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犯罪行为的认定存在较大的争议。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隐匿国有财产并转归至改制企业所有的行为、隐匿国有财产犯罪的既遂标准、隐匿原国有企业公物的犯罪数额等疑难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 程乐蒋朝政
-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 从高检院第八号指导性案例谈刑法因果关系被引量:2
- 2014年
- 高检第八号指导案例认为,如果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从而未能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那么这些对危害结果具有"原因力"的渎职行为,应认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在我国刑法理论中一直是个语焉不详的问题,在立法中对其只有直观规定,没有具体操作规则,如在玩忽职守罪中,因果关系体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中的"致使"二字,
- 张磊蒋朝政
- 关键词:刑法因果关系玩忽职守罪渎职行为行为犯
- 一起询价、一起收购赃物、各自付款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 2009年
- 2007年7月13日凌晨3、4时许,拾荒女李某(女)与王某(女)一同出发捡破烂,途中,两人遇见一名男子徐某,问二人是否收购低价铁片。与徐某交谈后,李某和王某认定其所称低价铁片系赃物。二人稍作商量.相约同去看看。于是两人与徐某一起来到一门市部前,徐某让李某和王某看了一眼门市部内的珐兰片和盲板,李某和王某对视一眼,相互点点头,同时起意收购。在讨价还价中.
- 罗猛蒋朝政
- 关键词:共同犯罪赃物询价付款讨价还价门市部
- 虐待中故意伤害行为对虐待罪的超出与吸收被引量:4
- 2011年
- 本文案例启示:根据吸收犯的原则,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故意伤害行为自然吸收轻度的殴打虐待行为。虐待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虐待罪不再另行定罪,应以故意伤害罪一罪定罪处罚。[基本案情]张某(男)与李某系夫妻,
- 罗猛蒋朝政
- 关键词:故意伤害行为虐待罪吸收犯定罪处罚虐待行为殴打
- 国企改制中隐匿国有资产转入改制后公司的行为定性
- 2014年
- [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担任A公司(国有企业)经理期间,在2002年企业为改制进行的资产评估过程中隐瞒公款850万元,致使该笔款项未参与资产评估.后经公司主管单位批准,该A公司与B公司(集体所有制)重组合并为C公司.2003年,在企业由集体所有制向股份制转变的过程中,B公司董事长刘某在明知该850万元未参与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伙同李某,未告知改制后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该款真实来源,通过改制后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将其中的350万元用于C公司的职工配股.其中共为44名股东配股,董事会同时决定该44名股东用股份分红款偿还所借的股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分别用该款为自己配股35万元.
- 蒋朝政
- 关键词:国有资产评估改制后国企改制集体所有制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