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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明

作品数:1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用地使用权
  • 1篇使用权
  • 1篇使用权流转
  • 1篇农村
  • 1篇农村集体建设
  • 1篇农村集体建设...
  • 1篇农村集体建设...
  • 1篇农民
  • 1篇农民集体
  • 1篇农民集体所有
  • 1篇未利用地
  • 1篇流转纠纷
  • 1篇纠纷
  • 1篇集体建设用地
  • 1篇集体建设用地...
  • 1篇建设用地
  • 1篇建设用地使用...
  • 1篇村集体

机构

  • 1篇山东省高级人...

作者

  • 1篇陈东强
  • 1篇栾建德
  • 1篇王永起
  • 1篇刘爱卿
  • 1篇李明明

传媒

  • 1篇山东法官培训...

年份

  • 1篇2015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报告被引量:2
2015年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我国土地管理法按照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所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依法设定的,以营造并保有建筑物、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土地使用权。1《物权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我国现行土地立法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刘爱卿王永起栾建德陈东强李明明
关键词: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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