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玥
- 作品数:8 被引量:11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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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中集体谈判权利主体的弃权现象研究
- 2016年
-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我国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率在加快、规模在升级,已经进入高发期和多发期。而如此高发的劳动关系矛盾表明我国的多元利益主体已经形成。集体谈判机制的确立无疑是最重要的一种利益表达机制。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者的集体谈判权,但该权利在运行过程中却有各种侵权现象出现,这里有义务主体和特殊主体的侵权,也有权利主体的自我弃权。通过对集体谈判中权利主体的弃权现象的分析,将为对该项权利的救济找到基本原因和提供理论基础。
- 赵玥
- 关键词:劳动关系集体谈判权权利主体弃权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影响及应对被引量:1
- 2015年
- 《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和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等相关主张体现了全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新趋势,即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发达国家优势进一步巩固。在这一背景下,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以及为更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前我国应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具体执行工作,防止地理标志、传统知识、中医药、遗传资源等领域知识产权的流失,合理设计知识产权制度,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效应。
- 赵玥杨健
- 关键词:知识产权
- 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基于国际发展趋势与我国国情的考量被引量:5
- 2013年
- 计算机软件盗版在我国较为普遍,盗版行为不仅对我国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阻碍,同时也使法律的权威性受到实质性威胁,其法律风险防范亟待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急需加强。针对软件盗版问题,不仅需要有良好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更需要有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合理的保护,符合知识产权激励创新鼓励传播的目的要求,既是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任务。国际社会对盗版的法律规制日趋加强,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模式主要有版权法、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三种模式各有利弊,需在辩证分析的基础上做好我国的制度选择。我国软件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立法需要加强合理使用制度在计算机软件立法中的规定;对于反向编译的法律缺失需要明确化;软件保护期限需要适当减少以促进创新。我国应建立起以版权法保护模式为主,以商业秘密法和专利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模式为补充的法律制度体系。
- 杨健赵玥
- 关键词:软件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
- 科学发现权的法律与经济学思考
- 2013年
- 科学发现权具有特殊性,我国学界对其性质一直存有争议。科学发现权性质的认定是解决科学发现权制度其他一切问题的关键。若能将这一问题解决掉,那对知识产权发展的促进是有着巨大的作用的。通过考察国内外有关科学发现权的立法实践和比较分析国内诸多学者的观点,结合知识产权法领域内的最新理论发展,并且去剖析科学发现的使用以及限制,其在法律层面的理论基础、价值基础及固有的经济基础,以及在争论其是否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观点。任何的科学发明都是将科学发现收集再加以重组,若将其拆开来看,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是科学发现的存在。科学发现权的在理论上以及在现实中,其有知识产权的属性。
- 赵玥
- 关键词:知识产权智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