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元祝
- 作品数:8 被引量:6H指数:2
- 供职机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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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高效是正当行政程序的应有之义被引量:2
- 2016年
- 【裁判要旨】法律规范对行政执法没有明确期限规定的,行政机关应遵循正当程序,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行政决定,终结执法程序;明显超出合理期限作出决定的,属怠于履职,应确认违法。
- 于元祝徐冉
- 关键词:正当行政程序法律规范正当程序行政机关行政决定执法程序
- 情况判决方式的适用与限制被引量:4
- 2013年
- 【裁判要旨】行政行为违法本应撤销,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应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案号一审:(2009)宿中行初字第0006号二审:(2010)苏行终字第0059号【案情】原告:葛筱玲。被告: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第三人:盐城中茵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于2002年12月通过竞价购买方式受让盐城市一破产企业一宗面积为568.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
- 徐冉于元祝
- 关键词:行政行为违法裁判要旨土地使用权证上诉人国有土地使用证
- 冲突与选择:论回应型行政裁判模式之构建——以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为视角
- 引言在行政诉讼中,基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牢固确立和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倍加推崇,人民法院行政裁判住住满足于形式化的合规性效力判断,而对原告诉讼请求则通常缺乏实质关注。在这种机械僵化的裁判生成模式中,司法的平等、回应、尊重等直...
- 于元祝徐冉
- 公安机关户口证明行为的可诉性
- 2011年
- 【裁判要旨】公安机关从已登记联网的公民信息系统中复制、拷贝特定户口信息并以此出具证明的行为,实质仅是以国家名义见证和表明某种既有事实状态的存在,其本身并没有为相对人创设新的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对相对人实有权利也未产生实际影响,对此不服提起诉讼,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于元祝
- 关键词:公安机关户口可诉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信息系统权利义务
- 冲突与选择:论回应型行政裁判模式之构建——以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为视角
- <正>引言在行政诉讼中,基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牢固确立和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倍加推崇,人民法院行政裁判住住满足于形式化的合规性效力判断,而对原告诉讼请求则通常缺乏实质关注。在这种机械僵化的裁判生成模式中,司法的平等、回应、尊...
- 于元祝徐冉
- 文献传递
- 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司法认定
- 2012年
- 【案情】
2004年9月2日15时许,冯现云驾驶的苏C13760号大型普通客车从东向西行驶至苏325线61KM+950米处,将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刘炳国撞伤,刘炳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冯现云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0月18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于2004年11月1日作出(2004)宿城刑初字第0215号刑事判决.认定冯现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 于元祝
- 关键词:行政行为违法司法认定可撤销交通巡逻警察事故处理交通肇事罪
- 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司法认定
- 2012年
- 正【裁判要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程序违法;而基于行为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符合应被吊销驾驶证的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此作出吊销处罚在实体认定上并无不当。该处罚虽违反法定程序,但无可撤销之内容,故应以确认违法判决回应行为人的撤销诉请。
- 于元祝
- 关键词:可撤销司法认定程序违法上诉人行为违法
- 行政执法机关对司法函件负有识别义务
- 2014年
-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就行政执法问题可以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函件,但该函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生效法律文件,仅具备建议、商洽功能,没有强制约束力。根据行政法律规范要求,作出特定行政行为需以存在司法效力文件为前提的,行政机关对此应负有审慎的识别义务;因甄别不当而将司法函件等一般性工作文件定性为生效法律文件,进而作出特定行政行为的,属于典型的法律适用错误。
- 徐冉于元祝
- 关键词: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效力函件义务法律文件行政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