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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寅

作品数:12 被引量:92H指数:5
供职机构:宁波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7篇法律
  • 3篇环境法
  • 2篇正当
  • 2篇生态
  • 2篇水污染
  • 2篇水污染防治
  • 2篇污染
  • 2篇污染防治
  • 2篇系统论
  • 2篇律制
  • 2篇法律制度
  • 1篇登记
  • 1篇形式化
  • 1篇修订草案
  • 1篇严格执法
  • 1篇用水效率
  • 1篇再生水
  • 1篇整体论
  • 1篇执法
  • 1篇入河排污

机构

  • 8篇宁波大学
  • 4篇武汉大学

作者

  • 12篇杜寅
  • 2篇杜群
  • 1篇钭晓东

传媒

  • 2篇中国地质大学...
  • 2篇中国高校社会...
  • 1篇武汉大学学报...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学术界
  • 1篇生态经济
  • 1篇贵州大学学报...
  • 1篇北京航空航天...
  • 1篇宁波大学学报...
  • 1篇中国环境管理

年份

  • 1篇2022
  • 1篇2021
  • 4篇2019
  • 1篇2017
  • 4篇2016
  • 1篇2015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水保护法律体系的冲突与协调--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为切入点被引量:28
2016年
以我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为切入点,探究发现我国水体保护存在两套法律体系——分别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统领的水污染防治法体系和水资源保护法体系,其在立法理念和主要法律制度等方面有着较严重的不协调、甚至矛盾与冲突。归其原因,既有立法技术的局限如法律文本的多义与模糊性所致,又有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部门本位主义倾向使然。化解水体保护法律体系冲突的关键在于重塑统一的立法理念,应用"协同合作"的立法模式协调不同法律体系间的监管制度和执法体系。
杜群杜寅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环境立法确定性命题的提出与展开——以固废法体系为例被引量:5
2019年
环境立法的确定性命题提出不惟是纯粹价值理论的逻辑推演,而是对中国环境法治需求与问题的回应。现阶段环境法律可司法性难题的解决、环境行政恣意的克制与环境善治的达成均高度依赖具有确定性的环境立法。在环境部门法的视野之下,这一命题需进一步在实证法上的技术转换,即将这一命题解构为环境法律概念的精确性、环境法律规则结构的完整性与环境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三个子命题相互耦合,所面临的立法实践难题与因应之策各有侧重。结合《固废法》规则实例,将上述命题具体化,提出针对性的立法技术路线。
杜寅
关键词:环境立法法律概念法律规则
从自律走向他律:节水法律制度模式选择与建构被引量:1
2016年
我国现行节水制度呈现以自律为主导的规制模式,突出表现为法律规范性表达不足、制度约束力涣散,长效节水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实效差强人意。国内外政策层面的强制性节水目标与水资源分配正义,必然要求建立以他律为主导的全社会节水规制模式,需健全以用水效率为目标的强制约束性制度,制定并推行约束性的节水效率标准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节水法律规制,制定并完善节水专门立法。
杜寅
关键词:用水效率节约用水法律制度
重视对现有法律实施成效的评估
2019年
摸清长江既有的四部涉水的法律实施状况以及出现的问题是制定《长江保护法》的前提。我们所设定的环境规划本身是否体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对于规划所确定目标的细化是否能够满足实践要求也就值得担忧。各级的地方规划、各级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能不能满足保护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情况下,能不能满足顶层目标的实现?这些都需要我们对现有法律进行评估。是由于我们设计的标准不能满足生态保护目标的实现,还是由于不能严格执法导致法律失效和失灵?到底什么样的标准设计能够保证守法状态下保护目标的实现,设计什么样的制度能够保障严格执法?这就需要梳理19个省份的涉水制度的实施效果,并考量法社会学的因素。这样的立法前或立法制定中的评估工作是必要的,尤其对于长江流域保护立法来说是极其必要的,也不是一两个人能完成的,而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我们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只有把上述问题摸清楚,《长江保护法》才能有的放矢。
杜寅
关键词: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目标生态优先法社会学严格执法
环境法形式理性的困境
2019年
随着福利国家兴起和社会多元化发展,现代法律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反形式化倾向。一方面,中国法治发展在客观上深受现代法律反形式化趋势的影响;另一方面,中国法治发展现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个性特征也在冲击着法律的形式理性。作为现代法律代表的环境法,同时作为当代中国最具活力法律代表的中国环境法,在上述背景之下不可避免地陷入到法律形式理性的困境之中。具体表现为现代环境法律都必然面对的法律目的超实证化、立法碎片化、司法权自由扩张、行政权自我编程,以及中国本土法治资源所形成的形式法治传统缺失、实质合理性的偏好、政策与法律的抵牾。
杜寅叶舟
关键词:环境法
从还原论、整体论到系统论:环境法学方法立场的省思被引量:12
2021年
当前环境法学秉持何种方法论仍比较混乱。学界存在环境法学还原论与整体论的重大分歧,以致影响环境法律问题的研究。还原论的优势在于研究方法的规范性与体系性,能够在价值纷争中保持中立,但它的缺陷在于自下而上的个体主义取向,无法有效关照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性需求。从法律的演化理论来看,整体论有其必然性。整体论的本质在于体现生态系统整体性需求价值观的建构,在方法上整体论更加强调多学科交叉,强调对跨学科知识的转移。但整体论同样存在先天的缺陷,即对法律规范性的相对忽视。从卢曼与图依布纳法律系统角度来看,还原论与系统论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立场,而是现代法律系统的两种结构取向—功效与功能,两者可视为目标与手段的关系,即通过功能而达到功效。
杜寅高颖
关键词:环境法还原论整体论系统论
美国再生水管理立法及其镜鉴被引量:5
2016年
美国作为再生水利用的先行国家,其再生水管理立法较为系统和完善,联邦立法层面的国家污染物排放削减机制及水质标准体系有效地衔接了再生水管理法律制度,同时为各州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再生水管理框架。在此框架下,各州依据不同的资源禀赋、公众态度发展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再生水管理立法体系,以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最为典型。较之美国,我国再生水管理立法明显滞后,缺乏必要风险防范和监管措施,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再生水管理立法有关立法权分配、成本效益分析、立法导向等方面值得我国借鉴。
杜寅
关键词:再生水水污染防治水质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正当性审视被引量:1
2015年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拟授权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其正当性引起社会的激烈讨论。机动车限行涉及公民所有权的限制,授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应受到公法上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审查。草案第四十五条未区分高排放与低排放机动车、常态限制与临时限制,模糊地授权地方立法,不符合法律创设的目的性及必要性要求,第四十五条必须进一步明确授权范围。
杜群杜寅
关键词:基本权利法律保留比例原则
功利与规制视域下的社会源危险废物法律制度完善被引量:5
2019年
社会源危险废物具有资源性、危险性与社会性的特征。针对这些特征我国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建立起功利、规制及调节三重法律体系。经调研发现,功利体系与规制体系之间的耦合不足是我国社会源危险废物立法实施的主要瓶颈,具体表现为:过高的规制标准大幅提升了守法成本,降低了合法回收的利润空间,阻碍了功利效果的达成;功利措施消解了高权规制措施的有效性,导致市场良性运行的前提——管理秩序的丧失。环境法学有必要破除对功利与规制的割裂理解,还原其应然关系。功利手段必须建立在规制形成秩序基础之上,个人利益才能在尊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经由市场调整;规制手段也必须考虑到功利可能性,才能提升行政效率并真正维护公共利益。在此理念之下,我国社会源危险废物立法应针对性地强化公民义务与企业责任,同时应根据不同阶段的环境风险情况附条件地放松或豁免过度规制。
杜寅
关键词:功利规制
系统论视阈下环境法律认识论革新被引量:3
2022年
环境法律的现代性特质造成了法学上的认识论困境,即正当性、自治性与体系性认识困境。法律系统论则从自我合法化、封闭之上的开放、自我再生三个角度为理解包括环境法在内的现代法律提供了一种极具解释力的分析框架。在系统论的引导下,环境法律的正当性通过与传统法关系的续造而得以强化;环境法的自治性转化为法律与政治的二元互动;环境法的体系性实现则仰赖于环境法学的减负,实现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相对两分化,促进环境法学规范性属性的回归。
杜寅
关键词:环境法系统论自治性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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