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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涛

作品数:5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海口海事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司法
  • 3篇法院
  • 2篇审判
  • 2篇司法实践
  • 2篇海事法
  • 2篇海事法院
  • 2篇法实践
  • 1篇审判程序
  • 1篇审判工作
  • 1篇司法服务
  • 1篇司法改革
  • 1篇司法权
  • 1篇司法权威
  • 1篇司法职能
  • 1篇送达
  • 1篇诉讼
  • 1篇诉讼程序
  • 1篇仲裁
  • 1篇仲裁案
  • 1篇仲裁案件

机构

  • 5篇海口海事法院

作者

  • 5篇赵涛
  • 1篇曾建华

传媒

  • 5篇特区法坛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4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执行文书送达的实践困局与出路
2016年
送达是贯穿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制度,可以说是对比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差异性的最佳视角。笔者通过分析执行文书送达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得出及时、有效、穷尽一切手段保障送达完成的民事送达原则,并不适合执行文书的送达。执行程序相比审判程序具备了当事人不平等、执行权单向性、执行效率优先和更加突出的维护司法权威的特征,所以执行文书的送达不按照民事送达原则来进行是有理论依据的。按照执行文书制作的目的,将执行文书分为执行通知类、执行控制类和执行处分类,不同类型的执行文书分别采用前置送达、后置送达和及时送达的方式,希望能对执行工作产生些许启发.
赵涛
关键词:文书送达司法实践民事诉讼程序民事审判程序司法权威
司改背景下法官助理制度完善
2017年
司法改革为理顺法官助理职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从目前的改覃情况禾看,仔征看法官助理与法官、书记员工作职能间的重叠和混淆;也存在着一些法官助理职能定位不明确的现象。由于法官助理制度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未能够直接明确法官助理的职能与职业保障,导致法官助理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存在着种种困扰。同时,法官助理工作后期保障制度的缺失影响了如何界定法官助理工作实效。为了妥善处理法官助理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处理我们遇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的设置法官助理的定位与职能,创设法官助理的职业保障机制是极其重要的工作。鉴于此,本文以明确司法改革情况下法官助理的职能定位,完善法官助理制度为切入点,同时借鉴国内外有经验的法院的成功做法,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本文从明确法官助理与书记员、法官和助理审判员的关系、法官助理的职能属性和内容到我国目前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与可行性措施,能够最终明确法官助理的职能定位,顺利的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
赵涛巩志俊
关键词:法官助理制度司法改革司法实践
关于海口海事法院国内民商事仲裁案件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4年
长期以来,由于海口海事法院受理的专属管辖案件较少,审判力量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2012年2月,经请示省高院同意,省高院于2012年3月23日以琼高法[2012]68号《关于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保全和仲裁裁决案件指定管辖和执行问题的答复》指定仲裁裁决强制执行、仲裁保全(含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审查三大类型案件由海口海事法院集中管辖和执行。为总结指定管辖以来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仲裁执行机制,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省仲裁案件执行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对2012-2013年仲裁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总结当前仲裁案件执行的特点,并对仲裁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一、2012-2013年仲裁案件执行基本情况 2012-2013年,我院共受理仲裁执行案件579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50%,其中仲裁保全案件66件,仲裁强制执行案件498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26件(2012年申请不予执行案件11件,未立执仲字案号审查)。2012-2013年,共执结仲裁执行案件545件,结案率为94.1%,执行标的金额22亿元,执行到位9.3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2.2%。
曾建华赵涛
关键词:仲裁案件海事法院民商事仲裁裁决
立足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
2018年
2018年以来,海口海事法院将党和国家战略决策作为第一信号,找准海事司法服务海南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海事审判工作服务大局前瞻化、执法办案精品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水平,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海洋强国建设、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等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
赵涛
关键词:海事法院司法职能司法服务审判工作
立案登记制度若干问题研究——关于海南省沿海市县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要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涉“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案件,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依法尽快做出裁判。《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是进一步深化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新要求,对开创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和助力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探讨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立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推动我省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海口海事法院分别在海口、儋州和三亚三地,举行海南省北部、西部和南部三个片区沿海市县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对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本文在对海南省沿海市县法院2015年5月份收案情况进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改革措施的思路和具体办法。
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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