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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兴军

作品数:9 被引量:21H指数:2
供职机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4篇法院
  • 2篇司法
  • 2篇荒唐
  • 2篇公正
  • 1篇当事
  • 1篇当事人
  • 1篇调查取证
  • 1篇调解
  • 1篇调解工作
  • 1篇医疗费
  • 1篇医疗纠纷
  • 1篇医疗纠纷案
  • 1篇医疗损害赔偿
  • 1篇医生
  • 1篇债务人
  • 1篇证人
  • 1篇职务侵占
  • 1篇职务侵占罪
  • 1篇审判
  • 1篇双方当事人

机构

  • 9篇泸州市中级人...

作者

  • 9篇赵兴军
  • 1篇谭薇薇
  • 1篇杨德芳

传媒

  • 4篇中国审判
  • 2篇法律适用(国...
  • 1篇人民司法
  • 1篇四川审判
  • 1篇中国社区医师

年份

  • 2篇2007
  • 3篇2006
  • 1篇2005
  • 2篇2002
  • 1篇2000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违返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被引量:18
2002年
本案经报载后曾在社会中轰动一时,目前二审判决已经生效,可以说就个案而言尘埃已落定。但此案引发的法理学思考却有重大意义,本刊特意选发了三篇文章,来自二审法院的法官认为案涉民事行为的内容和目的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民事行为;而一位学者则认为法院在本案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时存在诸多值得质疑和商榷的地方;另一位作者从分析当前针对此案的两种主要观点出发,探讨了公序良俗原则的性质与功能。欢迎有兴趣的读者来稿对此案展开争鸣。
赵兴军时小云
关键词:公序良俗原则无效民事行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法理学
法院何以成为债务人?
2005年
在某报评论中,贺卫方同志从《法制日报》发表的一封读者来信说起(当法院变成了债务人),发表了两点“个人认为”(不是本院认为):一、天下法院是一家,让任何一家法院审理涉及法院的案件,都难免让承审法院左右为难,也无法让当事人信赖其中的公正性。二、由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拨款较少,迫使法院不得不打着“服务市场经济建设”的名号设法获得来自一些企业或者个人的资助。
赵兴军
关键词:法院债务人司法公正
最是难写平凡人
2006年
赵兴军
关键词:法官公正司法基层法院调解工作记忆
勿以案小而不为
2007年
在未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前,法院于我只有几许陌生和崇敬,只能遥想法官坐堂审案的几多威严和神圣。1998年,当我梦想成真。
赵兴军
关键词: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法院工作转业证人医疗费
私分单位保险凭证是否犯罪
2002年
王文祥,女,54岁,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王文祥在担任泸州市建筑工程公司五七队(集体企业)队长并兼任会计期间,于1999年4月,用本单位资金5万元为20名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1994年11月和1996年1月。王文祥分两次将为其他职工买的养老保险金全部退保,并转保为其本人及尧××、简××(皆为五七队职工)--人名字。其中。为王文祥个人所购保险金为20225元。1995年7月,泸州市房修公司因拆迁安置,王文祥将其中4万元水电转户费采取不入本单位财务帐方式,而用于为其本人及饶××、简××购买养老保险。其中,为王文祥个人所购保险为2万元,尧、简二人分别为1万元。1998年,尧、简二人申请退职时,三人将上述两次所购养老保险的凭证予以私分。案发后,王文祥退出为其本人购买养老保险资金及获得的利益54884.49元。
赵兴军谭薇薇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犯罪行为犯罪构成
乡村医疗纠纷日渐凸显被引量:2
2006年
赵兴军杨德芳
关键词:医疗纠纷案乡村医生诉讼案
换妻索价差:打工农民演绎荒唐婚姻
2006年
赵兴军
关键词:婚姻家庭夫妻关系价差打工农民和平共处
荒唐,打工仔居然包“二奶”
2007年
在一般人的概念里,包二奶基本上都是有职、有权、有钱人的“专利”。谁能想得到,一个在异地打工为生、而且是负案在逃的打工仔,也如此“洋盘”,居然请人介绍了一个打工妹作为“家外之花”,偷偷呵护了3年,甚至还生了个儿子!东窗事发后,在妻子和二奶的一再施压下,他不得不和二奶走上了法庭,二奶提出了要其支付35万元的巨额赔偿!
赵兴军
关键词:包二奶打工仔抚养费补偿费
谁为老妪之死负责?被引量:1
2000年
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处理医疗事故必须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然而 ,却有“老子给儿子作鉴定”之嫌。为此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此现象 ,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让法医鉴定进驻医疗纠纷领域 ,于1999年11月10日出台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该市江阳区法院于同日开庭审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 ,法庭采信了四川省高级法院的法医鉴定结论 ,而没有采用结论相反的泸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此举在医疗卫生界和法律界引起强烈反响。该案虽于3月17日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携手言和 ,但一石击起千层浪 ,卫生系统认为 ,法院越权了、违法了 ;法院则认为改革有理有据 ,不存在违法行为。对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如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司法解释权等问题 ,学者、法官则见仁见智 ,为此本刊特予刊载 ,希望广大读者发表高见 。
赵兴军
关键词:医疗损害赔偿法医鉴定精神抚慰金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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