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波
- 作品数:6 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蓟县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完善与创新检委会工作机制研究
- 2011年
- 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具有宏观指导、案件决策和内部监督职能。由于有些地方检察委员会机构不健全,委员任职不够科学,议事议案范围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检察委员会作用和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促进检察委员会科学民主决策,应当从完善和创新检察委员会工作入手,树立检察委员会决策的权威性,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 刘宏波田甜
- 关键词:回避制度
- 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构想——以天津市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为分析范本被引量:2
- 2010年
- 建立以省、市院为中心,以分、市院为主体,以基层院为支点的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模式,是适应形势的变化,加大惩治腐败的需要和重要措施。
- 刘宏波郭晓颖
- 关键词: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
- 从侦查公诉审判的目的谈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 2006年
- 《刑事诉讼法》虽然在不同的法条规定了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据标准,但内容基本相同的,都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刘宏波
-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审判公诉侦查诉讼阶段法条
- 谈审查起诉阶段应否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 2006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本条的理解和适用,各地存在较大差别。有的坚持依法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有的则认为重新办理多此一举,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刑事案件由侦查阶段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依法变更为逮捕等其他强制实施。主要理由如下:
- 于长泽刘宏波
- 关键词: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移送
- 论检察机关为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环境形势将会更加严峻,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对此,检察机关在保护环境方面责任重大,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
- 刘宏波
- 关键词:检察机关环境保护司法保障
- 浅议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及责令具结悔过的适用
- 2007年
- 高检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对于初犯、从犯、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起的案件,可以依法适用不起诉,并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从该条规定的不起诉条件来分析,主要是指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为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贯彻这一规定,笔者就训诫及具结悔过适用中的相关问题做一些初步的探讨。
- 刘宏波
- 关键词:被不起诉人刑事司法政策老年人犯罪酌定不起诉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