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慧
- 作品数:9 被引量:38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更多>>
- 我国台湾地区卫生法律规范体系研究及启示被引量:3
- 2015年
- 我国台湾地区卫生法伴随着该地区公共卫生与健康权的兴起而逐渐发展起来。按照台湾地区立法院的官方分类标准,可以将这一地区的卫生法律规范体系划分为卫生行政组织法、医政管理、药政管理、食品卫生、全民健康保险、管制药品管理、疾病管制、国民健康、卫生政务、生命健康权益及特殊人群权益保护这十个子系统。台湾地区卫生法律规范体系在体系结构及内容、人员分类管理、对特殊群体的社会关怀、组织法制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台湾地区卫生法制的发展过程与卫生法律规范体系的特点为我国大陆建构卫生法体系提供了三方面的启示,包括以精细化的标准对体系内容进行改造、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加强卫生领域的组织法制及彰显卫生法社会关怀。
- 覃慧
- 关键词:卫生法
- 我国台湾地区卫生法体系研究
- 2015年
- 我国台湾地区卫生法伴随着该地区公共卫生与健康权的兴起而逐渐发展起来。按照台湾立法当局的官方分类标准,可以将这一地区卫生法体系的内容划分为卫生行政组织法、医政管理、药政管理、食品卫生、全面健康保险、管制药品管理、疾病管制、公众健康与卫生政务、生命健康权益及特殊人群权益保障这10个子系统。台湾地区卫生法体系在体系结构、体系内容、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 覃慧
- 关键词:卫生法
- 权力与权利之间:台湾地区烟害防制法制经验与启示
- 2017年
- 台湾地区烟害防制法制以"烟害防制法"这一专门性立法为核心,辅之以"行政院"配套实施的行政规则及"烟酒税法"等单行立法作为重要补充。烟害防制的手段包括健康福利捐的征收、烟品包装与标示的强制要求、烟品贩卖与广告的限制、特定群类禁止吸烟及特定区域设定禁烟等。这些手段涉及公权力干预社会习惯,引发了关于权力与权利平衡的论争。台湾地区"大法官解释"的基本脉络以"法律保留"作为公权力干预公民基本权利的正当性基础,以"比例原则"作为划定公权力介入公民基本权利疆域的工具,很好地解决了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这一经验为大陆地区控烟立法过程中解决类似的问题提供了启发。
- 覃慧
- 关键词:法律保留比例原则
-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建构的逻辑——基于行政过程论的考察被引量:7
- 2015年
- 针对我国文本规范之下行政决策责任建构于对决策法定程序与决策结果的关注,未能对基于作为过程的行政决策的特点而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较好的回应,缺乏对行政决策作出过程把握的问题,引入对"行政过程论"这一理论范式。行政决策责任在这一范式之下,由目标责任、过程责任与结果责任三阶段责任所构成的决策责任内容为行政决策责任制建构奠定了逻辑起点;通过对决策行为前端、中端与终端过程的把控,实现了对行政决策责任的内容动态与全局的构造,三个阶段的责任类型既互相独立又前后相继并循环往复,行政决策责任建构的基本逻辑按照"目标主义"、"过程主义"与"结果主义"的进路同时进行。
- 覃慧
- 关键词:行政过程论
- 我国台湾地区诉愿审议委员会研究——兼谈对我国大陆地区复议制度改革的启示被引量:5
- 2016年
- 诉愿审议委员会是台湾地区诉愿制度得以发挥作用并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关键性设计。在组织建构上,诉愿审议委员会强调委员的专业知识、资格条件、构成比例以及个案回避,追求诉愿机构的中立性;在机构运行上,诉愿审议委员会通过在审查——审议——决定的全过程中贯彻公开和公正的理念,追求诉愿程序的准司法性。这样的制度设计保证了台湾地区诉愿审议委员会的实效,也启发大陆地区要以中立性和准司法性来完善我们的复议机构及复议程序。
- 金成波覃慧
- 关键词:中立性准司法性
- 论我国“法制统一”的保障体系——兼评修正后《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被引量:8
- 2015年
- 2015年春天修正后的《立法法》新赋予235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享有立法权主体的数量骤然增加。多元的立法主体与作为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之间似乎产生了严重的紧张关系,为此人们产生某种担忧亦属自然。本文正是循着这一问题线索,对建国六十多年在立法领域发生的制度变革进行梳理,认为我国法制统一原则的制度保障已赫然鼎立。《立法法》为我国法制的统一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与手段,从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法律优先原则扩大化适用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与审查,架构了融事前与事后监督于一体的四道防线。
- 刘莘覃慧
- 关键词:法制统一
- 卫生法理论体系建构的前提被引量:12
- 2015年
- 当前卫生法体系研究的进路多从体系内容建构的角度出发,论述卫生法体系中所包括的基本内容,但由于卫生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与调整方式的多样性,对卫生法的内涵与外延未有一致的认识,因而妨碍了卫生法的理论研究和在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所以研究卫生法理论体系的建构,应当首先缕清其前提。大量的卫生立法与卫生法制活动为研究卫生法理论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是卫生法理论体系建构的基础;卫生法学的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发展为推动卫生法理论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强大的助力,是卫生法理论体系建构的支撑;卫生法作为对社会变迁的回应装置,具有社会生长的属性,以对健康权的关切为核心的人文关怀作为卫生法的精神内核,也是构建卫生法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作为卫生法理论体系建构前提应该围绕着健康权核心来定义卫生法。
- 刘莘覃慧
- 关键词:人文关怀健康权
- 健康权视域下我国卫生法律体系建构的脉络被引量:2
- 2016年
- 文章介绍了我国卫生法律体系建构研究的已有成果,认为这一建构应当以健康权为逻辑起点,并对建构的基本原则、基本框架以及内容提出了建议。
- 覃慧
- 关键词:健康权卫生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