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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琼

作品数:16 被引量:36H指数:5
供职机构: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5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2篇历史地理
  • 6篇经济管理
  • 2篇哲学宗教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9篇财政
  • 7篇
  • 4篇盐法
  • 4篇嘉靖
  • 3篇盐课
  • 3篇中央财政
  • 2篇信仰
  • 2篇组织化
  • 2篇利益集团
  • 2篇明代
  • 2篇明中叶
  • 2篇财政制度
  • 2篇城隍
  • 2篇城隍信仰
  • 1篇登记
  • 1篇董事
  • 1篇一条鞭法
  • 1篇鱼鳞
  • 1篇政争
  • 1篇政制

机构

  • 14篇浙江师范大学
  • 3篇中山大学
  • 1篇云南大学
  • 1篇江西财经大学

作者

  • 16篇李义琼
  • 1篇张妍妍
  • 1篇邱永志

传媒

  • 2篇社会科学
  • 2篇中山大学学报...
  • 2篇清华大学学报...
  • 1篇浙江社会科学
  • 1篇南京大学学报...
  • 1篇厦门大学学报...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甘肃社会科学
  • 1篇中国经济史研...
  • 1篇史林
  • 1篇高等学校文科...
  • 1篇盐城工学院学...

年份

  • 2篇2024
  • 1篇2022
  • 2篇2021
  • 3篇2019
  • 1篇2017
  • 2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2
  • 1篇2010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制度在村:晚清浙东堰类水利户的登记与水权的基层运作
2024年
晚清水利户是指登记在同治鱼鳞册上的用来给水利设施纳税的户头。清代水利户可能在康熙至咸丰间已出现,但以水利设施本身作为征税客体的水利户,出现于同治金华地区的鱼鳞册上。晚清水利户多以祖宗、祠堂等来命名,有堰长户、堰子户、水利组织户等的区分,说明该户具有公共性、组织性。晚清水利户登记在册的主要原因,是官府急需恢复太平天国战后社会经济秩序,确定地方水权。其登记原则包括坚持顺庄法,重视宗族作用和税粮归户。这些原则保障了水利户在户内有户、不同户头在不同庄纳税的复杂情况下,在乡村社会切实运作。水利户在乡村社会的具体运作还体现在水权分配上,包括:水权先分配到宗族,再分配至族内;堰水使用顺序和时间呈现出高度组织性;堰水水期和堰福具有可交易性。这说明水利共同体的“地水夫钱”模式在晚清金华地区不仅存在,而且还得到强化。
李义琼何亲青
关键词:水权
清代江南城隍信仰的组织化与城市社会经济被引量:1
2021年
清代的城隍信仰实现了高度组织化,江南各地的城隍信众普遍以董事组织和城隍会的方式开展活动。前者主要负责庙宇的修造和维护,后者主要参与城隍祭祀仪式各环节,它们共同将城市信仰活动与城市社会、城市经济紧密关联在一起。这些有组织化的信仰活动,具体表现为置办祭产,组织信众,分班轮值,修建并维护庙宇,丰富城隍祭祀各环节,为官府、宗族、盐商和普通民众等提供交流活动空间,促进了清代城市社会的发展。城隍会会产的置办,带有浓厚的经济性,不仅有田、地、店铺等多种形式,而且多置办于城市交通便利、商业繁荣的区域,还具有可生息、可继承、可典卖或买卖的特点。总之,清代城隍信仰组织深度参与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是了解传统中国城市社会经济运作的重要窗口。
李义琼张妍妍
关键词:清代
熙丰变法时期的利益集团与中央财政制度的变迁——以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置废为例被引量:5
2012年
与前代不同,宋初宰相不理财,但在王安石创置制置三司条例司、领导变法之后,宰相理财制有所恢复,并使宋朝财政制度由三司一元理财体制,转变为宰相领导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或司农寺)—提举常平司理财和户部尚书所领的户部—转运司理财的二元理财体制。在宋代中央财政制度变迁中,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创置和罢废是关键,而制置三司条例司置废过程中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更是推动北宋中央财政制度变迁的动力。
李义琼
关键词:利益集团博弈
周忱改革、“京库”与中央财政再分配
2016年
周忱改革是明代经济史上的重要事件,它不仅关系到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更关系到中央财政的再分配。以往研究多从江南地域史的角度切入,没有追问其折征改革所获财赋在国家分配领域的情况。财赋贮藏何处、归谁支配,事关中央财政再分配及其管理体制,亦深刻影响着明朝乃至后世的一些重大变化。实物税粮本来属于户部,然而周忱将这些税粮折征为白银、布匹等起运至京,经过中央的再分配后,便变成了皇帝内府的财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朝廷各方势力激烈较量的过程。
李义琼张妍妍
关键词:明中叶中央财政
明代嘉万间盐课银收支与盐法体制变迁被引量:5
2015年
财政是国家的命脉,盐利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以运司的盐课银收支为对象,分析明代盐法在嘉万间从开中法向纲盐法变革中缓慢而深刻的变迁过程。嘉靖、万历间,户部的盐课收入既有正盐银,也有余盐银,这说明"正盐纳粮输边,余盐纳银解部"的说法值得商榷。嘉万间,盐课银是户部银库最大宗收入,但并非明初以来制度规定的收入形态。其出现和拓展,表明盐法体制有着重大调整。这表现在:盐商中的边商向运司领取价银;州县代盐场缴纳灶课银;本来没有制度性盐利收入的皇帝,加入盐课银的分割行列。从国家白银财政收入的角度看,内商因为向户部银库缴纳了大量余盐银,比边商对财政作用更大。这意味着,在开中法没落的情况下,户部将日益重视其和内商的关系,从而为万历末户部强制内商占窝的纲盐法改革埋下伏笔。
李义琼
明中后期兵部的白银财政及与京师各部的财政关系
2022年
明代兵部也有财政职能,有独立收支。明初兵部便有皂隶、马差、驿传等财源,但在实物劳力财政体制下,各役按需设置,无法用货币统一度量,收入规模难以知晓。明中叶后,随着赋役折银走向定率、定额等,兵部逐渐有了大量白银收入。兵部的收入主要集中于武库司和车驾司,类项有皂隶银、马价银、柴炭银、筏夫银、驿传站银等。明后期,两京兵部白银收入规模约有902.7442万两,其中北京兵部约有888万两,南京兵部约有14.7442万两。解往两京兵部银库的白银共约157.1242万—188.3842万两,其中北京兵部贮藏约142.38万—173.64万两,南京兵部贮藏约14.7442万两。明后期,南京兵部建立总库对各司白银收入进行统一管理。但直至崇祯末,北京兵部仍未建立统一银库,四司各有收入,分别管理,较为混乱。兵部所藏白银主要用于军费、公费开支,但在开支时,兵部与户部、工部间存在着财权不清、财政挪用、互相推诿等问题。
李义琼
关键词:明中后期兵部
论明代嘉靖间的提编与海防被引量:6
2014年
提编是嘉靖三四十年间,经明朝廷同意,由倭患总督主要施行于南直隶、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等遭受倭患的沿海省份,派向人丁或田地,预征银、力二差,民壮、弓兵、里甲折银,充作海防费用的一种方法和措施。它有助于管窥嘉靖后期明代海防军兵制度与王朝国家财政赋役制度变革的互动,反映了从世军制向募兵制转变的过程中,支撑此种转变的国家财政赋役制度也发生相应的转变,即由实物劳力为主向白银货币为主的转变,两种转变结合互动,促进明代后期海防军兵的编制、领导体制和海防战略的改变。
李义琼
关键词:海防
明中叶户部与盐法变迁关系研究——以盐课折银为视角被引量:1
2015年
盐利乃明代户部财政收入之大宗,但是,成化至正德间,权豪势要不仅"占中卖窝",而且全面插手支盐、买补、称掣等盐法各环节。对此,户部一方面采取了在司纳银以开卖正盐、称掣余盐并令本商交纳余盐银、派员与边方监督纳银或粮等措施,以应对破坏,同时,通过改变商灶关系,以及商灶交纳盐课的方式、形态和地点,不得已对盐法进行重大调整。
李义琼
关键词:明中叶户部盐法
明末钱法、盐法及其财政货币体制问题——以董应举致仕事件为中心的分析被引量:4
2019年
钱法、盐法事关王朝国家经济大权掌控和财政收入。天启五年,身兼钱法、盐法侍郎的董应举从盐课中取本铸钱,触动了晚明钱法、盐法两套体制,结果深陷政争,受弹劾而被迫致仕。此事件揭示了学界鲜有关注的明末财政货币体制在复杂政局中的互动问题:其一,天启以后,户、工二部在铸权方面的争夺十分激烈,虽然户部获胜,但二部皆为获取铸息以增加财政收入,而非掌握货币经济的主动权,无意亦无力从根本上扭转钱法颓势;其二,在盐法领域,明末张养新纲法是接替袁世振纲法的新一轮纲法,它在户部打压董应举的立纲法的基础上出台,仍未能解决明代盐法中积引存在的基本问题。故董应举致仕事件,不仅反映明末财政货币体制存在钱法部权不清、国家逐利.盐法积引严重等问题,而且说明明末户部正日益成长为财政部。
李义琼邱永志
关键词:盐法政争
北宋前中叶财政体制的变迁——以王安石的财政改革为中心
本文在财政学、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以王安石的财政改革为突破口,分析北宋前中叶的财政体制变迁的情况。   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北宋前中叶出现的财政现危机和“积贫”的现象。由感知这些现象发现,北宋前中叶的财政...
李义琼
关键词:财政制度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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