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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白
作品数:
3
被引量:5
H指数:1
供职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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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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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者
徐威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黄辉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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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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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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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刑法解释
被引量:5
2008年
经济行贿并不要求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选择性双重层次的内部结构,这亦符合在罪刑法定的框架内拓展性地解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实践要求。如果行贿人谋取的利益本身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但受贿人在接受行贿人财物后提供了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应当以行贿人对此问题的明知作为充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基础。不能因为贿赂过程中的请托事项不明确而排除"感情投资"的行贿犯罪性。
胥白
关键词:
谋取
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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