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兰玲
- 作品数:26 被引量:87H指数:5
- 供职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论我国房贷风险的防范被引量:2
- 2010年
- 在高房价的背景下,大量信贷资金投放于房地产领域中,这容易导致较大风险。这些风险包括源于借款人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商的风险、银行自身的风险、借款合同引发的风险和抵押物引发的风险。对此,应当从严控制贷款、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等方面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 胡兰玲
- 关键词:房贷风险
- 预付式消费法律监管研究被引量:1
- 2018年
- 随着我国步入消费社会,预付式消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该消费具有先付款、后消费的特点,实际上是一种预约消费。由于这种消费模式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应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法律监管。为促进预付式消费活动顺利进行,首要应明确经营者的义务,对预付卡的发行进行规制,并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以及加强行业自律监管,通过这些监管手段来保障预付式消费模式得到良性运行,使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达到平衡。
- 胡兰玲
-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法律风险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被引量:3
- 2012年
-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是关于废弃物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它将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延伸到产品生命周期后的废物处理阶段,这对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实现、保障个人和公众环境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管理理念的转变是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前提,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基础。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但还存在诸多疏漏,所以,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分担,建立监督机制,健全诉讼制度,尽快使我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走向完善。
- 胡兰玲
- 关键词:《循环经济促进法》
- 我国房地产预告登记制度探究
- 2012年
- 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人利益,《物权法》中设立了预告登记制度,通过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类似于物权的效力来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购房人一旦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其所享有的请求权便具有了普通债权所不具有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文探讨了预告登记制度的性质、作用以及设立预告登记的必要性,对我国现行立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析,提出了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具体建议。
- 胡兰玲
- 政府采购法主体分析
- 2014年
- 政府采购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及多方法律主体及相互关系。这里既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包括监管机构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使法律关系的主体明显呈现出三元法律关系的特点。不论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或是社会团体,他们在进行政府采购时,使用的都是财政资金,即国有资产,这一特点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最基本的法律关系主体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法的主体进行准确定位,是理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主线。
- 胡兰玲
- 关键词: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学理基础研究被引量:3
- 2007年
- 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涉及到很多法律关系。预售商品房抵押在实践中早已客观存在?,但相关立法却显得较为滞后。预售商品房抵押的设立突破了传统民法中的抵押权设立方式,其法律特征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抵押,抵押的标的是期待权,从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学理问题进行探讨确有必要。预售商品房抵押依理论具有可操作性,今后我国若能在立法上对其作出较完善的规定,将会对我国房地产法学理论及实践带来有益的补充与完善。
- 胡兰玲王怒蕾
- 关键词:预售商品房抵押权利抵押
- 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废的法律思考被引量:3
- 2008年
- 现阶段商品房预售制度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弊端,造成多种社会和经济问题;我国的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本文认为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防止金融风险、保护购房人利益,有必要废止商品房预售制度。
- 胡兰玲
- 关键词:房屋预售商品房预售制度废止
- 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研究被引量:8
- 2013年
- 政府采购可以实现节约财政支出,调节经济,提供公共产品等功能,政府采购行为应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进行,并应接受监管,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在监管制度的设计存在很多缺陷,应当予以完善。只有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才能防止权力寻租,才能使得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采购"。因此,应从政府采购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采购监管的统一立法原则、设置统一的监管机构的角度,构建起一种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公权监管与私权监管、事前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
- 胡兰玲
- 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法律思考被引量:21
- 2005年
- 土地征用权的行使范围,是我国如何完善土地征用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土地征用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是判定土地征用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被滥用的唯一标准。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是解决土地征用权冲突的法理依据和关键问题。在土地征用中,应提高补偿费和安置费,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 胡兰玲
- 关键词:土地征用公共利益土地补偿费安置费
- 商品房购房人应受《消法》保护
- 2011年
- 商品房符合《消法》中规定的消费标的,商品房购房人是弱势群体,房地产开发商是强势主体,商品房购房人符合消费者的特点,承认商品房购房人是消费者有重大的法律和现实意义:既可以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又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开发商进行制裁。
- 胡兰玲
- 关键词:弱势群体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