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
- 作品数:62 被引量:88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共合肥市委党校更多>>
- 发文基金:安徽省党校系统重点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税收政策研究
- 皖江城市带是以“产业转移”为主题的首个国家级示范区规划。皖江城市带作为安徽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安徽省省政府和地市级政府也在积极打造皖江城市带成为集聚政策、集聚资本、集聚人才的经济发展区域平台。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
- 马俊
- 关键词: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税收政策
- 《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述评被引量:2
- 2011年
- 党的十七大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贯彻执行中央这一重要决策,合肥市近年来频出举措。2010年4月初,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在全市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从4月23日起,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等四个试点单位已经率先实施了群众公议制度,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从对几个试点单位实施情况的调查来看,该制度还需在舆论宣传、观念更新、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健全、完善。
- 马俊王智源
- 关键词:行政处罚
- 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
- 2006年
-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司法独立不是绝对的、不受任何监督制约的独立,司法权的行使也应当受到监督,否则就会产生司法权滥用和司法腐败现象。在对司法活动的多种监督中,传媒监督是一支正日益受到重视的、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二者之间有着矛盾冲突,司法独立对传媒监督具有排斥性,而传媒监督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当前,在价值取向上我们应当侧重于对传媒监督的保护。同时,传媒对司法进行监督也必须遵守客观公正、尊重司法特性、报道与评论分开、自律等基本准则。
- 马俊
- 关键词:司法独立传媒监督
- 完善《国家赔偿法》刍议被引量:2
- 2010年
- 已经施行了15年之久的《国家赔偿法》,正显露出诸多"不适"症状:门槛高、标准低、范围窄、程序乱,等等。修改完善《国家赔偿法》,应当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提高国家赔偿的标准,增加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取消违法确认程序,完善国家赔偿的程序规定;确立国家补偿制度。
- 马俊
- 关键词:《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
- 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的立法构想被引量:2
- 2006年
- 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该制度实施近50年来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日益显露出一些与现代社会民主法制发展和社会进步不相适应的问题与弊端,如定性模糊、与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的有关规定冲突等。改革完善现行劳动教养制度,作者认为,根本之策是尽快出台一部统一、规范、独立的劳动教养法典,并就未来劳动教养法典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作了初步的探讨和分析。
- 马俊
- 关键词:劳动教养
-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实质被引量:1
- 2011年
- 从中美知识产权关系的发展探索争端的实质。
- 谷浪雨马俊
- 关键词:知识产权争端
-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针被引量:1
- 2003年
- 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江泽民同志在新世纪之初提出的治 国新方略。德治是法治的基础和条件,法治是德治的保障和升华,二者不可偏废。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们对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尤其要有深刻认识并坚决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 马俊
- 关键词:法治德治治国方针
- 政府采购寻租行为的不完全信息博弈分析被引量:2
- 2011年
- 政府采购是我国在“十五”期间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对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序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进行了不完全信息的博弈分析,揭示了政府采购和供应商的行为动机,二者与采购实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应的博弈均衡结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 马俊
- 关键词:不完全信息政府采购博弈分析寻租行为财政体制改革
- 银行保险业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问题探讨被引量:3
- 2009年
- 我国2007年出台的《反垄断法》对于银行业、保险业是否要适用反垄断法未作明确规定。从国外的经验看,将反垄断法适用于银行业、保险业是一个大趋势。在我国,银行保险业本身不属于可以保持垄断状态尤其是独占地位的行业。因此,我国反垄断法应当有条件地适用于银行保险业,同时,对该行业的某些垄断行为如横向信息交换、协调等予以豁免。
- 马俊
- 关键词:银行保险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
- 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被引量:2
- 2006年
-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司法独立不是绝对的、不受任何监督制约的独立,司法权的行使也应当受到监督,否则就会产生司法权滥用和司法腐败现象。在对司法活动的多种监督中,传媒监督是一支正日益受到重视的、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二者之间有着矛盾冲突,司法独立对传媒监督具有排斥性,而传媒监督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当前,在价值取向上我们应当侧重于对传媒监督的保护。同时,传媒对司法进行监督也必须遵守客观公正、尊重司法特性、报道与评论分开、自律等基本准则。
- 马俊
- 关键词:司法独立传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