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山
- 作品数:60 被引量:386H指数:13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霍英东基金国家留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00年年会综述被引量:3
- 2000年
- 刘仁山徐伟功
- 关键词:国际私法反致互联网
- 省际刑事司法冲突问题研究
- 2007年
- 省际刑事司法冲突是指在我国大陆地区适用同一部刑法典的条件下,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和军事、铁路专门法院对某些罪的构成要件或量刑解释不一致,或执行有别于其他地方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跨省案件时,适用不同的司法解释会产生不同的刑事法律后果。
- 刘仁山吴乾辉
- 关键词:司法解释法律冲突刑法
- 人权保护对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影响——以《欧洲人权公约》之适用为中心被引量:10
- 2015年
- 作为国际私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在便利国际民商事交往与稳定国际民事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欧盟市场的一体化及有效运作,《布鲁塞尔条例Ⅰ》将确立欧盟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自由流动机制,作为其最高目标。《布鲁塞尔条例Ⅰ》也因此已成为欧盟内部市场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但欧盟内民商事判决并非完全是"自由流动"的。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表明,《欧洲人权公约》中相关程序性与实体性人权保护规则,会对欧盟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产生直接影响。因而,如何协调欧盟市场一体化之保障与基本人权之保护之间的冲突,在民商事判决的自由流动与基本人权的保护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已成为欧盟国际私法上不可回避之课题。
- 刘仁山
- 互联网消费者合同的管辖权问题——消费者原地管辖规则的新发展及其前景
- 2004年
- 互联网消费者合同的管辖权问题是B2C电子商务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但如何解决该问题却令世界各国及相关国际组织感到棘手。为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欧盟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作出了努力,并使传统的消费者原地管辖规则得到了新的发展。本文立足于《布鲁塞尔规则》及《海牙公约草案》的具体规定,对运用于网络环境下的消费者原地管辖规则,从背景、理论依据、政策倾向、具体适用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并得出结论:由"定向行为"决定的有限的消费者原地管辖规则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方法,应作为当前和今后解决互联网消费者合同管辖权的主要规则并加以发展和完善。
- 刘仁山夏晓红
- 关键词:管辖权问题海牙公约B2C电子商务
- 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司法礼让原则(系列论文)
- 2014年
- 内容简介:
文章基于对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实践的考察,分别从“扩充礼让规则的必要性”、“司法礼让原则的内涵”(1.司法礼让首先是受托法院对外因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尊重;2.礼让是互惠的前提)以及“司法礼让原则的例外”三方面阐述了“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司法礼让原则”。文章进而认为,司法礼让原则的实质,既是国家对其司法主权所要求的属地性原则的自我限制,也是一国内各法域对其司法自治权所要求的地域性原则的自我约束,其目的是爆量减少或者杜绝政治制度的歧义与意识形态的差别对解决民商事争议的影响,从而使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稳固而切实保障。
- 刘仁山
- 关键词:司法管辖权民商事判决判决承认地域性原则
- 中国国际私法学养成意识之培育
- 所谓中国国际私法学,是指中国学者间在国际私法对象、方法、范围等问题上形成自己独特认识并以此为基础所构建的国际私法学体系。简言之,是指中国的国际私法学。基于此,笔者认为,所谓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养成意识,是指对中国国际私法的教...
- 刘仁山
- 关键词:国际私法学
-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中“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限制被引量:3
- 2021年
- "意思自治原则"因其私法自治精神以及高效便利性,已成为国际私法领域,尤其是涉外合同领域一项重要原则。该原则的适用既涉及国家立法权的分配,又与私人契约自由息息相关。尽管该原则在法律适用上总体呈现出扩张态势,但并非无边无际地任意发展,而是始终存在着一定的限制问题。全面剖析"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限制问题,首先需要从外部限制方面将该原则的适用规范在一定"门槛"之内;其次需要从内部限制方面明确具体适用时的各项条件。当前"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出现了扩张过度却限制不足的明显漏洞。结合我国当前立法与司法实践,系统分析该原则适用的外部限制与内部限制,厘清内外部限制适用逻辑、灵活设定限制标准、弥补相关立法空白,既是解决我国涉外审判实践中诸多问题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 刘仁山黄钰
- 关键词:意思自治原则涉外合同法律选择
- 以涉外法制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 2024年
- 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加强涉外法制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有力法治保障,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的应有之举。加强涉外法制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根基,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
- 刘仁山
-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国家主权法治保障涉外法律
- “直接适用的法”在我国的适用——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0条被引量:49
- 2013年
- "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已是各国实践广为采纳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从法律适用角度确立了"直接适用的法"的适用制度,但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将"直接适用的法"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和法律规避制度相混淆的现象,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该制度的规定较为简略,使得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仍有若干问题亟须注意。
- 刘仁山
- 关键词:强制性规则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
- 论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的构建
- 2024年
- 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应当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下文简称《对外关系法》)为基础的、完备的、有机联系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的构建,是指以《对外关系法》为基础,构建由中国对外关系领域调整各类对外关系的法律法规组成的有机法律体系。这一独特的法律体系,必须是完备的、内部协调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推进和保障涉外法治建设要求、促进和保障中国对外交往的法律体系。为此,有必要全面梳理中国对外交往领域的法律规范,认识对外关系法体系之现状,框定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的范围,厘清不同主体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对外关系法》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衔接关系,以及对外关系法体系的内部关系,并发挥《对外关系法》的统筹作用。在该过程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方向,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统领,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是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的目标理念和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区别于美国和欧盟对外关系法体系的本质特征。尽管构建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但我们应深刻认识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 刘仁山张淋鑫
- 关键词:国际法治多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