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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珊珊

作品数:16 被引量:52H指数:4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期刊文章
  • 4篇学位论文
  • 2篇专利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4篇刑事
  • 3篇犯罪
  • 2篇刑事法
  • 2篇血清
  • 2篇阴性
  • 2篇诊断试剂
  • 2篇人血
  • 2篇人血清
  • 2篇实时定量PC...
  • 2篇试剂
  • 2篇细胞
  • 2篇细胞癌
  • 2篇肝细胞
  • 2篇肝细胞癌
  • 2篇AFP阴性
  • 2篇表达量
  • 1篇单行
  • 1篇单行法
  • 1篇德日
  • 1篇刑法

机构

  • 16篇武汉大学

作者

  • 16篇陈珊珊
  • 2篇罗萍
  • 2篇陈浩
  • 2篇涂建成

传媒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法学评论
  • 1篇青少年犯罪问...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 1篇法学论坛
  • 1篇时代法学
  • 1篇山东警察学院...
  • 1篇贺州学院学报
  • 1篇刑事法评论
  • 1篇2007年度...

年份

  • 1篇2021
  • 2篇2018
  • 1篇2010
  • 3篇2008
  • 5篇2007
  • 1篇2006
  • 1篇2005
  • 2篇2004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一种人血清AFP阴性肝细胞癌检测试剂盒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人血清AFP阴性肝细胞癌检测试剂盒。所述的联合诊断试剂盒是通过实时定量PCR技术检测MiR‑125b、MiR‑205、SPRY4‑IT1、GAS5‑AS1及circSMARCA5共5种RNA在血浆中表达量...
涂建成陈珊珊景伟罗萍李南迪张献伟梁纯子邱石黎谭茜喻亚兰朱满王颖超刘雪芳周虎陈浩
危险犯若干问题研究
危险犯的理论是刑法基础理论之一。文章第一部份对大陆法系中的危险犯与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进行了比较并进而对危险犯独立存在价值的争议进行论证。本文认为德日等大陆法系刑法中的危险犯与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在理解和解释上有不同之处。前...
陈珊珊
关键词:危险犯
文献传递
论陷害教唆的类型化与可罚性被引量:2
2008年
陷害教唆理论源自大陆法系的德国,在全球化背景的今天,当年创立该学说所应对的问题同样在中国出现,但是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讨论却多从英美法出发,试图以诱捕侦查的角度从程序上予以解决,而在实体法上对陷害教唆理论着墨不多。诱捕侦查理论和陷害教唆理论解决的都是被教唆者的刑事责任问题,使被教唆者脱于不正。换而言之,被教唆者"不正"是因为不当诱惑或不当陷害,因为诱惑、陷害不当,所以被教唆者转而为"正",即真正不正之人是实施不当诱惑、陷害之人,令人奇怪的是。
陈珊珊
关键词:可罚性刑事责任问题教唆行为未遂教唆犯罪倾向
论共谋共同正犯——以德日学说比较为中心被引量:9
2006年
共谋共同正犯在德日刑法理论中经历了变迁,主要学说有“共同意思主体说”、“间接正犯类似说”、“行为支配说”等。要理清共谋共同正犯之法律属性,必须回归到正犯与共犯分界标准上。“犯罪支配理论”在解决共谋共同正犯成立问题上具有穿透力,即以新的“形式客观说”为基点要求只有共谋者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之实行行为时才可以以正犯论之。
陈珊珊
关键词:共同正犯共谋间接正犯
论刑事法上的“选择确定”被引量:2
2007年
选择确定与罪疑唯轻、法条竞合、无罪推定有着本质的区别,选择确定的适用前提是罪名间具有法定的择一关系。选择确定规则的功能有两项:一是使裁判者在遵守罪刑法定的前提下根据刑法规范对犯罪事实进行充分评价;二是贯彻刑法保障刑事被告正当权益的功能。如果罪名间不具有犯罪阶层的包容关系,且当罪名间具有"法伦理上和心理上的可比较性"及"不法核心的同一性"时,裁判者有权根据选择确定理论作出有罪判决。选择确定规则在刑事程序法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犯罪行为涉及罪名的构成要件间属选择确定关系,应当允许公诉方进行选择起诉。
陈珊珊
对“治安承包”的思考被引量:1
2004年
"治安承包"作为一种"本土化"的预防犯罪模式,其产生是世界警务形势与我国社会治安现状相结合的产物,它其实属于社区警务改革的诸多法门之一。建立在社区警务基础之上的"治安承包"是有相应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但也有令人思考的余地。
陈珊珊
关键词:治安承包社区警务犯罪防控
刑事法上的罪疑唯轻原则研究
陈珊珊
关键词:ADV
论诽谤罪的价值抉择与检验逻辑——以彭水诗案为发端被引量:18
2008年
诽谤罪的具体建构体现了现代社会面对人格尊严与言论自由的二难境地,正义天平倾斜的方向及角度都是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和引导。虽然各国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不尽相同,但是向言论自由的保护进行倾斜的普遍司法实践还是略透端倪。检验诽谤罪的逻辑重点应先区别事实与意见,再鉴别名誉毁损程度,然后要区分事实内容是否关乎公益,是否出于真正恶意,才能有利于诽谤罪的正确认定。
陈珊珊
关键词:诽谤罪言论自由公共利益
评《刑法修正案(六)》之枉法仲裁罪
2006年6月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修正案》)设立了一个新的罪名--枉法仲裁罪。该罪名的设立从《修正案》草案公布之日起就备受争议。有学者指出,枉法仲裁罪的设立“与仲裁本质相违背,不符合仲裁的特点,容易导致...
陈珊珊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入罪化
文献传递
论罪疑唯轻原则被引量:11
2007年
罪疑唯轻原则指存有疑问时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决定,其是解决刑法中事实不明时的裁断规则,具有实体法上“保留”原则的性质。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事实不明,不适用于法律解释的不同,它有别于罪责原则、选择确定、风险升高理论、无罪推定以及证据评价原则,并贯穿于刑法的罪责及刑罚问题,是刑事法中重要的原则之一。
陈珊珊
关键词:罪责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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