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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赔偿
  • 1篇虚假
  • 1篇虚假陈述
  • 1篇证券
  • 1篇证券市场
  • 1篇诉讼
  • 1篇诉讼管辖
  • 1篇诉讼时效
  • 1篇损害赔偿
  • 1篇赔偿案
  • 1篇赔偿案件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行为
  • 1篇侵权行为地
  • 1篇违约
  • 1篇违约赔偿
  • 1篇违约损害
  • 1篇违约损害赔偿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赔偿

机构

  • 2篇复旦大学
  • 1篇上海电视大学

作者

  • 2篇马忠法
  • 2篇王红霞

传媒

  • 1篇上海企业
  • 1篇甘肃政法成人...

年份

  • 1篇2004
  • 1篇200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管辖和诉讼时效
2004年
最高人民法院就我国证券交易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管辖和诉讼时效作出了规定,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人们并无异议,但在地域管辖方面,结合中国实际,以侵权行为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院为首选管辖法院,应更为合理;至于诉讼时效,结合证券交易的特征和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做法,应采取不同于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应为1年,最长时效不超过3年或5年;对特别情况,可作出例外规定。
马忠法王红霞
关键词: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诉讼管辖虚假陈述证券市场侵权行为地
违约赔偿与赔偿上限
2003年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赔偿责任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的损害赔偿,即补偿性的损害赔偿;二是惩罚性损害赔偿.但在多数的合同赔偿责任中,适用的是补偿性的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通常只有在商品欺诈和服务欺诈中才可以适用,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虽然立法承认对一般违约也可约定惩罚性赔偿金,但不可以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马忠法王红霞
关键词:违约损害赔偿合同法损害赔偿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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