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信杰 作品数:35 被引量:58 H指数:4 供职机构: 中国计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 更多>> 相关领域: 经济管理 文化科学 政治法律 金属学及工艺 更多>>
日、韩对拟议中的WTO反规避规则的基本立场及其分析 被引量:2 2007年 WTO一直将规避反倾销令的反规避问题视为现行反倾销规则谈判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然而,到目前为止,WTO关于反规避规则的非正式磋商仍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WTO成员有必要在目前多哈回合谈判的“休眠期”重新审视国际反规避规则谈判中存在的问题。在WTO有关反规避议题的非正式磋商中,日本、韩国对规避与反规避问题所采取的保守立场很有代表性。但无论如何,对反规避问题采取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的态度都是不足取的。 栾信杰 李杰关键词:WTO 反规避 影响浙江对美出口因素的计量分析 2011年 影响浙江对美出口的主要因素包括美国GDP、浙江劳动力平均工资指数、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美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民币利率、加工贸易进口量等。协整检验的结果表明这些因素对浙江对美出口贸易的发展产生了正或反两方面的影响。本文据此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浙江对美出口贸易发展的对策。 王刚 栾信杰关键词:出口贸易 影响因素 反倾销应诉中要慎重对待两个文件——以韩国对华未涂布纸反倾销案为例 被引量:1 2004年 栾信杰关键词:反倾销 应诉机制 双边贸易 贸易保护主义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 2010年 近午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很快,其中出口贸易则更为突出。但是在我国进出口额不断攀升的背后是国外层出不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i Barriers to Trade, TBT)。研究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对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实现出口贸易顺利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中国贸易现状,政府和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稳定健康的发展。 徐剡玲 栾信杰关键词:出口贸易 技术性贸易壁垒 WTO现行贸易报复机制的缺陷分析 被引量:2 2005年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适用贸易报复的主要目的是促使被诉措施的实施方将其适用的措施调整至与WTO协定或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和裁决相一致。但WTO现行贸易报复规则存在程序与实体上的缺陷,WTO争端解决机构所裁定的报复措施的救济效力是不充分的。 栾信杰 杨光明关键词:贸易报复 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构 WTO协定 裁决 WTO教育服务“跨境交付”的国民待遇原则研究 被引量:3 2003年 虽然我国入世文件中对“跨境交付”方式下教育服务国民待遇未作承诺 ,但与各种教育服务有关的国民待遇问题仍值得关注。本文论述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特定国民待遇原则也适用于这种教育服务的观点 ;并认为WTO成员可以通过教育服务部门经济一体化、承认等方式有选择地给予“跨境交付”方式下的教育服务以国民待遇 ,以扩大教育服务国际合作。 栾信杰关键词:WTO 教育服务 国民待遇 跨境交付 因时而动 与时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主要条款解读 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条例是我国在入世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民办教育开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制定的。《条例》内容丰富,也较为完善。本文以比较研究的方式,从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政策、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和范围等10个方面对其条例主要条款进行了解读。 栾信杰 郭顺敏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教育服务 教学语言 教育质量评估 我国“入世”后教育服务市场开放规则研究 被引量:3 2002年 我国“入世”后教育服务市场开放受到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和我国“入世”文件中对教育服务所作承诺的双重规范和约束。本文对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所确立的教育服务贸易特定规则以及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进行了阐述和分析 ,最后提出了推动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栾信杰关键词:服务贸易 教育服务 服务贸易总协定 教育市场 入世 两条腿走三步——美国对华反补贴态势分析 被引量:11 2008年 反补贴是中美贸易磨擦的新热点。同美国主要适用国内反倾销法对华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同,美国对华反补贴则是"两条腿走三步",即适用国内反补贴法和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两种途径来处理中国的"补贴"问题。本文作者对美国对华反补贴态势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美国对华反补贴的本质,同时提出了一些问题供读者思考。 栾信杰关键词:反补贴法 WTO争端解决机构 反倾销调查 贸易磨擦 反倾销法 美国337调查的基本规则解析 2010年 “337调查”(337 Investigation)源自美国经修订的(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它是在美国拥有有效的、可利用的知识产权且该知识产权已在美国市场被用于产品研发的专利权人或被授权使用的申请人就进口贸易中的侵犯知识产权、出售假冒产品、虚假广告宣传、 上官文静 栾信杰关键词:知识产权 进口贸易 专利权人 假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