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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凇纶

作品数:18 被引量:86H指数:6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主题

  • 6篇物权
  • 6篇财产
  • 4篇民法
  • 3篇权法
  • 3篇权利
  • 3篇物权法
  • 3篇交易安全
  • 3篇法律
  • 3篇财产法
  • 3篇财产权
  • 2篇扬弃
  • 2篇知悉
  • 2篇权力
  • 2篇物权行为
  • 2篇物权行为理论
  • 2篇稀缺
  • 2篇教义学
  • 2篇抗力
  • 2篇公示
  • 2篇法教义学

机构

  • 8篇南京师范大学
  • 5篇武汉大学
  • 4篇华中科技大学
  • 3篇吉林大学
  • 1篇广西大学
  • 1篇芝加哥大学

作者

  • 18篇张凇纶
  • 4篇孟勤国
  • 1篇张盾
  • 1篇漆思

传媒

  • 2篇法学评论
  • 2篇私法
  • 1篇浙江学刊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哲学研究
  • 1篇中外法学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社会科学研究
  • 1篇政法论坛
  • 1篇广西大学学报...
  • 1篇法商研究
  • 1篇法治现代化研...
  • 1篇人大法律评论

年份

  • 3篇2018
  • 2篇2017
  • 2篇2014
  • 3篇2013
  • 1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09
  • 2篇2005
1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面对稀缺的传统物权法:矛盾与批判
2014年
作为财产问题的基本预设,稀缺要求财产法促进物为更多人提供利益。由于共有存在较大的内部紧张关系,有必要设计其他制度。传统物权法希望以权利形式的多样化来减缓稀缺;但同时又对此种多样化加以严格限制。这一矛盾叙事的理由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但其认识存在严重偏差:交易安全不是法律判断而是市场判断,一厢情愿地用法学家的标准来垄断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是典型的家长主义倾向。
张凇纶
关键词:稀缺交易安全家长主义
作为教学方法的法教义学:反思与扬弃——以案例教学和请求权基础理论为对象被引量:19
2018年
以案例教学和请求权基础为基本方法的民法教义学是非常优秀的法学方法。既有的争论大多集中在法学研究的层面,忽视了教义学作为民法教学方法的重要面向。不过作为教学方法而言,教义学亦有弱点:一是过分强调法官视角;二是在虚拟案件分析之际容易遗漏重要信息;三是分析理由在涉及价值判断之际容易出现错误。民法教义学本来应当作为重要的学习与研究方法,但在发展过程中,其从"方法"异化为"知识",从而将很多"优劣"问题改变为了"对错"问题。鉴于我国本科生"中等教育"的不足,建议民法教学不宜过早使用教义学方法:这样容易让学生陷入功能性粘滞。教义学的讲授,至早应挪在本科三、四年级、最好在研究生阶段系统展开。
张凇纶
关键词:法教义学民法教学
物权公示的经济学分析——强制性公示之反思被引量:6
2017年
公示是涉及成本的经济行为,不同公示行为的成本、风险以及收益均有不同;而交易安全的辩护并不成立,因此强制性公示颇值反思。公示作为当事人降低风险的机制,应由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公示作为推定知悉制度,与实际知悉具有相同的核心逻辑,不宜与物权变动硬性捆绑。公示规则应与实际知悉一并纳入知悉规则,并借助客观证明责任的方式加以表现。
张凇纶
关键词:物权公示交易安全客观证明责任
财产权的进化史:事实与观念被引量:3
2018年
迄今为止,关于财产权演进的一般性论述,成功的作品仍付之阙如——或许以当下的知识储备,这样的作品实难写成。关于财产的资料隐晦不清且差强人意,类似局面从未见于其他制度的比较研究。法律理论与经济事实之问、成文法律与常见习惯之间以及权利的推定内容与实际享用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导致同一制度(在一定限度内)能被描绘的全然不同,且均诚意满满又言之凿凿。法律史学者关注规范或原则,但对真实的生活少有涉猎;反之经济史学者对制度细节毫无耐心。
张凇纶
关键词:财产权进化法律理论知识储备经济事实法律史
财产法的权力经济学被引量:6
2009年
财产具有事实性内容与法权性内容,而普遍承认是法权性内容的基础。普遍承认的实现需依托一定的社会机制。在近现代社会,财产法取代古代社会的宗教,成为普遍承认的合法性依据。财产法的发展体现出一种简约化趋势,原因在于这将提高权力效果,使财产法具有前瞻性意义,即能够应对当事人对于给定财产法规则的利用。
孟勤国张凇纶
关键词:科斯定理
英美法物上负担制度及其借鉴价值被引量:4
2009年
物上负担制度是英美法勾连合同法和财产法的重要纽带:一方面,物上负担可以显示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从而固定交易双方的合同义务;另一方面,物上负担能够调整原产权人、新产权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财产权利分配。可以说,物上负担制度解决了受限制的财产权的支配和流转问题:既明确静态关系中财产权利的分配,又解决了动态关系中财产权利的效力。配以适当的公示手段,英美财产法建构了以土地为标的的物上负担体系。对于采纳物权法体系的中国而言,物上负担同样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值得深入研究。
孟勤国张凇纶
关键词:财产法物权法公示
胁迫制度的经济分析--以违法性与制裁为核心被引量:6
2018年
反胁迫并非为了维护意思自治,而是源自公权力对私人自我执行的反感与打击,这是区分合法威胁与违法胁迫的关键。与刑法针对胁迫行为的类型化和直接定罪不同,民法对胁迫行为的类型化不够科学,亦未针对胁迫行为本身加以制裁,颇值改进。民法的胁迫制度需要超越《民通意见》第69条而设定更科学的类型化标准:胁迫不仅会引发法律行为(合同)的无效,本身更会诱发法律所设定的公法或私法责任;胁迫责任的认定和本质,乃是胁迫人违反了社会契约,即违法地谋取本该让渡给公权力之执行权限。
张凇纶
关键词:胁迫违法性博弈论类型化
从“所有状态”到所有权被引量:6
2005年
所有权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所有状态”是日常财产归属的一种状态,二者在逻辑上有相当的连贯性和相关性。经过近代民法的系统阐释,所有权将“所有状态”解构并废除,自身成为财产归属领域的唯一有效概念。这一过程和现代性的展开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法学精英通过控制权力话语改变人们理解日常生活的模式的过程。这样的结果存在着相当的不公正,中国未来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的制度安排应考虑到这一点。
张凇纶
关键词:所有权民法法律制度
论民法对合同当事人权利的整体性判断——以租赁权与物权行为理论为范例被引量:3
2011年
权利是民法通过概念逻辑对当事人法律地位进行判断的产物。就合同而言,判断权利的不仅仅是合同法,物权法同样可以对当事人的权利进行判断。这一方法可称为民法的整体性判断。当事人经济行为的复杂性与概念逻辑的严格性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冲突,整体性判断是解决这一冲突的有效方法。运用整体性判断分析,买卖不破租赁其实反映的是租赁权具有物权与债权的双重属性;而物权与移转物权的基础关系之间,需根据不同法部门逻辑而非当事人意图加以把握。这两个范例体现了整体性判断方法的价值。
孟勤国张凇纶
关键词:租赁权物权行为方法论
财产权利的对抗力规范——从继承中的财产法规则谈起被引量:9
2013年
传统财产法往往忽视了继承法。继承作为财产权利的分配,必然受到既有财产权利结构的制约与影响。从继承领域看,现有大陆法系的财产法存在重大缺陷。根本原因在于,其权利效力以权利性质为标准,呈现出"全有全无"的绝对主义特点,太过刚性;权利的对抗力取决于抽象的权利性质,造成了严重的立法垄断,无法保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中国财产立法应当借鉴英美财产法的相对主义对抗力立法,放弃传统的家长主义观念,以知悉义务为核心,借助证明责任等技术规范,重构权利的对抗力规范。
张凇纶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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