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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显森

作品数:27 被引量:73H指数:5
供职机构:河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3篇政治法律
  • 4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社会学

主题

  • 8篇司法
  • 8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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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疑罪
  • 3篇疑罪从无
  • 3篇能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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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检察
  • 3篇和解
  • 3篇法官
  • 3篇法官能动性
  • 2篇刑事和解
  • 2篇异化
  • 2篇异化现象
  • 2篇诊所教育
  • 2篇涉黑
  • 2篇诉讼
  • 2篇能动
  • 2篇权力制约
  • 2篇民事

机构

  • 20篇河南大学
  • 4篇中南财经政法...
  • 3篇平顶山学院
  • 1篇上海大学

作者

  • 27篇姚显森
  • 1篇杨雁楷
  • 1篇孙桂华

传媒

  • 3篇河南司法警官...
  • 2篇长白学刊
  • 2篇法制与经济
  • 2篇现代法学
  • 2篇政法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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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篇2024
  • 2篇2023
  • 2篇2022
  • 1篇2021
  • 2篇2017
  • 1篇2016
  • 2篇2015
  • 6篇2014
  • 3篇2013
  • 3篇2012
  • 1篇2010
  • 2篇2007
  • 1篇2004
2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法官能动性研究
当代中国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如何认识和发挥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作用成为现阶段攻克司法改革诸多难题中的核心问题之一。为满足实践需要,学界和实务工作者都在努力探讨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有效发挥作用的路径,而当代中国法院系统积极倡导和...
姚显森
关键词:法官主体能动性司法改革法律推理
文献传递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亮点解读
2017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国家层面的城乡社区治理纲领性文件。该《意见》明确了城乡社区治理的政治方向以及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对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地正在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按照要求制定落实措施。本文就该《意见》的主要亮点作简要阐释。
姚显森
关键词:城乡社区政治方向资源统筹减负增效
涉黑财产证明简化的风险及防控
2023年
为有效破解涉黑财产的证明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创设了涉黑财产证明简化机制。该机制构建了有证据和高度可能的涉黑财产指控标准,对被告人提出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要求,但是这些标准和要求的内涵并不明确,导致控辩双方在涉黑财产证明的证据标准、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在国家公权力主导的涉黑财产证明中,该机制极易过度简化涉黑财产的证明,引发不当降低涉黑财产指控标准,违背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造成涉黑财产裁判的非实质化等风险。防控涉黑财产证明简化的风险,应当坚持公诉机关承担涉黑财产的证明责任,适当规范公诉机关涉黑财产指控的证据标准和证明标准。明确被告人不承担涉黑财产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仅负担与定罪量刑无关且性质不明财产合法来源的说明义务。
姚显森张遥远
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要素分析
2010年
中国法院系统推行的能动司法主要由能动司法的主体、能动司法的内容、能动司法的客体等三要素构成。能动司法的主体是各级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等不是能动司法的主体。办案法官则是能动司法的实践者。能动司法的内容是能动司法主体能动司法的行为内容,主要包括能动立法、主动司法、积极司法、有效司法等。能动司法客体指能动司法所指向的行为对象,即对哪些案件适用能动司法,这些案件主要包括疑难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和普通案件。作为能动司法的主体,各级法院应努力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通过各种能动司法行为实现司法为民的重大目标。
姚显森
关键词:能动司法中国语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诊所模式”的功能优势及实现路径
2014年
法律诊所教育能够通过职业伦理体验,激发法律硕士生职业热情,促使他们认同和遵从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法律硕士生通过办案强化对法律知识的理性认识,提高认知效率,实现知识系统化。法律诊所教育能够帮助法律硕士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更多职业技能。但由于多种原因,法律诊所教育在培养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功能优势被虚置,在巩固与增长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功能优势被泛化,在提高法律职业技能方面的功能优势被异化。为此,应多举措强化诊所模式中的职业道德教育,全方位实现其在巩固与增长专业知识方面的功能优势,管理者应健全教学保障体系,指导老师应提高指导质量,法律硕士生应分层次提高法律职业技能水平。
姚显森
关键词:法律诊所教育
论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的特殊救济被引量:2
2015年
以事实基础和表现形式为标准,证据不足无罪判决可分为完全意义的、形式意义的和实质意义的三种类型。规范缺失是完全意义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特殊救济的首要障碍,应根据实体与程序相结合意义上的既判力理论,细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适用情形,完善程序规范。救济错位是形式意义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特殊救济的根本缺陷,应依据无害错误理论和恢复性司法原理,坚持有限救济,适当引入无害错误制度。救济不力是实质意义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特殊救济的突出问题,应依据实事求是理论与无罪推定原则,坚持全面救济,并健全个案公正的认同和保障机制。
姚显森
关键词:救济程序
公诉案件中当事人和解协议效力扩张及法律规制被引量:9
2013年
公诉案件中当事人和解协议对公安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协议内容和违约责任超出了普通民事协议的范围。当事人和解协议效力扩张具有理论依据、文化渊源和实践基础,还具有公正和效益价值,但也面临加害方以钱赎罪赎刑、被害方借罪借刑讹钱、追诉方借"议"枉法、裁判方借"议"擅断等多重风险。为依法防控这些风险,应完善和解程序,明确和解协议的附条件民事合同属性,将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和不起诉的法定依据之一,规定协议无效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增加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返还协议所得,规定和解过程中的事实陈述可以作为民事自认的特殊表现形式及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重要条件。
姚显森
关键词:和解协议法律规制
能动司法检察监督的必要性解析
2012年
能动司法检察监督具有深厚的理论、实践、政策和法律基础。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监督权,可以充分发挥其防止能动司法权滥用功能和保障能动司法过程中权利实现及其受侵犯时得到有效救济的功能。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客观上要求通过检察监督,保证能动司法依法进行,防范能动司法偏离司法属性、背离法治轨道等情况的发生。能动司法检察监督是检察监督的应有之义,是现行法律的规定,也是能动司法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必然选择。凭借权力实现对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监督和制约是世界通行做法。鉴于当前我国法院和法官的能力状况、能动司法中存在的错误风险,有效规制能动司法需要检察监督的介入。
姚显森
关键词:权力制约检察监督法治能动司法
法官能动性概念的引出与诠释被引量:5
2014年
认识和实践法官裁量权以及理解和践行能动司法遭遇多重困境,客观上需要从法官办理案件行为及其过程的本质属性出发,认识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所具有的能动性。能动的革命反映论、法律规则的知识性与非自足性理论以及诉讼认识的历史性与诉讼过程的动态性理论,是认识和发展法官能动性的理论依据。法官能动性在本质上是作为"主体"的法官对作为"客体"的案件,应当具有的有差别的能动行为及认识活动过程。相对于法官裁量权和能动司法而言,法官能动性在根本上属于认知范畴,其内容更为丰富,产生和发展以及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都具有特殊性。
姚显森
关键词:法官能动性
疑罪从无处理的程序法规制被引量:12
2014年
疑罪从无处理程序的法治化,是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客观需要,又是提升疑罪案件从无处理过程及结果社会认同度与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为解决疑罪从无处理程序规范不足与司法实践随意性大等问题,应依法规制疑罪从无处理权,明确赋予侦查机关疑罪从无处理建议权,类型化配置存疑不起诉决定权,完善审判机关证据不足无罪判决权以及司法救济权;应依法规制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重视证据不足判断标准的相对独立性,完善与细化现行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强化证据不足无罪判决与存疑不起诉决定的说理制度;应依法规制疑罪从无处理过程,设立相对独立的疑罪处理程序,全面实现疑罪处理程序的多重功能。
姚显森
关键词:疑罪从无程序法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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