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囿杉
- 作品数:7 被引量:4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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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职官奏请取问制度
- 2018年
- 明代职官奏请取问制度,是将职官犯罪情况奏报皇帝,由皇帝决定是否问罪。除了《大明律》"职官有犯"与"军官有犯"所规定的奏请取问之外,在各种典章制度中也有相关的规定。皇帝对奏请问罪的职官采取取问、不取问及便宜处置,既有制度上的依据,也有人为的因素,更有政治的需要,存在许多变数。职官奏请取问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既反映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之君权至高无上的特点,也反映出官僚政治的特征,其中蕴涵的政治因素是值得关注的。
- 周囿杉柏桦
- 关键词:《大明律》
- 南传上座部佛教对元明清傣族习惯法的影响被引量:1
- 2012年
- 南传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属于巴利语系佛教文化圈。通说认为,其传入傣族社会的时期大约在公元6-8世纪;随后,对傣族西双版纳、德宏等地区人民的生活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一方面,傣族被佛教化;另一方面,佛教被傣族化。而傣族习惯法是人民生活方式的良好反映,自然会出现习惯法佛教化的现象。那么,出现此现象的成因究竟有哪些;在习惯法中又有哪些内容体现了对僧俗之间各种法律关系的调整;以贝叶为承载媒介的佛教经典传递的价值对习惯法的立法理念、刑罚适用的严厉程度产生了怎样深远的影响。
- 于语和周囿杉
- 关键词:南传上座部佛教傣族
- 从“善”的字形演变看中国古代法律的伦理特征
- 2012年
-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具有明显的伦理特征。一般认为,其伦理内涵可以概括为"家国同构"——即家庭本位,由家而国,家是国的支撑;重视家庭,由纲常伦理具体化为法的基本内容。以"善"这一伦理核心概念的字形演变为视角,在阐发"善"内涵的同时,可以对中国古代法律的伦理特征进行深一层次地解读。
- 周囿杉
- 关键词:字形演变中国古代法律法伦理学
- 明代职官有犯之诉讼
- 2017年
- 职官有犯,即职官有犯罪的行为。明代针对职官有犯的诉讼有明确法律规定,事涉官吏自己的事情,不允许官吏本人诉讼;民人对职官有犯的诉讼可以避开本管官,但必须是受害者,只能够诉讼该官不法行为,却不能够告己事。由于职官有犯的诉讼限制,不但使对职官的诉讼变得困难,因受理规定的缺失,还增加了诉讼风险。为了实施对官吏的有效监督,明王朝曾经出台一些补救措施,却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职官有犯的诉讼渠道不畅通,除了制度的原因,也受到君主专制与官僚政治的影响,最终使社会认可职官有犯的诉讼之难。即便如此,明代在职官有犯诉讼方面的努力,还是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 柏桦周囿杉
- 关键词:诉讼
- 明清溺毙子女现象分析被引量:3
- 2014年
- 明清时期父母溺毙子女,俨然成为风俗。究其原因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抚养孩子,以及日后子女需要婚嫁费用。面对此种恶俗,不但朝廷有法律规制,也曾经颁行过榜文、事例,更有地方官颁布告示,以期在移风易俗的前提下化除此种恶俗。除此之外,养济院及育婴堂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法规的实施,使社会救助得以发挥作用。虽然这些措施并未从根本消除溺毙子女的现象,但也显示出社会发展与制度的交互影响。
- 柏桦周囿杉
- 关键词:溺女育婴堂
- 论《周易》的犯罪学说
- 2016年
- 《周易》是"极天地之渊蕴,尽人事之终始"的经典,在哲学、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方面,也可以称为集精蕴萃之宝山,是中国传统文化之总纲,于治国理乱、处罪论刑,也为历代治平之要。因此,对《周易》中关于"罪"的相关理念与观点进行分析与研究,梳理出《周易》有关犯罪问题的逻辑脉络与学说体系至关重要。《周易》以"德道"来说明处在不同位上的人应如何"守分"才能"大有",核心则是对人欲的认识;以"中道"强调"度"的把握,即对"人欲"的"损"、"益"得当,便不会获罪;以"正道"讨论执法者心正才能不偏私、不废公。《周易》自阐发人欲而始,阐述恶与罪之辩证,主张协调利欲以化除恶与罪,以教化与刑罚交互为用,终成治世之功。
- 柏桦周囿杉
- 关键词:贲卦
- 需、讼、师三卦所阐述的诉讼之道
- 周易,凝聚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思考,宛如一颗钻石在历史的博物馆里闪闪发光。之所以称其为钻石,主要基于她生动形象且又寓理深刻的特质。本文选取六十四卦中的三卦予以解读,以分析每个字、词语、短句为起点,扩展到爻与爻、卦与卦之间的关...
- 周囿杉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