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衡
- 作品数:25 被引量:76H指数:5
-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天文地球经济管理更多>>
- 欧洲联盟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观——基于早期实践初探被引量:2
- 2017年
- 欧洲联盟(以下简称欧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唯一的国际组织缔约方,其权利义务以加入《公约》时作出的"权能声明"为限。自1998年加入《公约》至2007年通过《欧盟综合海洋政策》近十年期间,欧盟主要通过立法、司法以及适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等方式,致力于在联盟内部遵守和实施《公约》。一方面,欧盟重视和尊重《公约》在建立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尽力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一旦《公约》相关规定难以满足联盟在海洋权益方面的需求,欧盟会适当迈出超越或者背离《公约》的步伐。欧盟表现出一种从自身利益出发,既尊重又适当背离《公约》的态度与实践。
- 刘衡
- 关键词:欧洲联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定位、表现与问题——兼谈对“南海仲裁案”的启示被引量:22
- 2015年
- 自1997年出现第一例案件以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利用率,成为海洋争端解决中的亮点。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唯一的剩余方法"之设计使得依附件七仲裁所设立的仲裁法庭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实际地位高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国际法院;二是作为一种强制仲裁,附件七仲裁在相当程度上抛弃了传统仲裁的约定性,在规则上表现出"单方意志性"。它们虽然可直接带来附件七仲裁的高利用率,但是使附件七仲裁很可能成为一种"少数人裁决"的争端解决活动。实践中,附件七仲裁超过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国际法院成为解决海洋争端的第一法律方法,少数人成为附件七仲裁庭的"常任"仲裁员和庭长这一现象验证了这一点。问题是,这种现象并不符合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附件七仲裁规则与实践的这种悖论,源于附件七仲裁制度设计得不合理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体制性缺陷。遵守此种机制可导致实质的消极后果。这也为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提供了一种论据。
- 刘衡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仲裁
- 法罗群岛(丹麦)诉欧盟“鲱鱼案”评析
- 2019年
- 法罗群岛(丹麦)针对其与欧盟之间因鲱鱼捕捞配额分配问题所产生的争端,先后启动两个国际争端解决强制程序,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不过双方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庭外谈判协商上面,争端也最终通过谈判协商得以解决。法罗群岛是丹麦的自治领土,不属于欧盟成员国。它在相关事项上享有独立的权能,从而得以利用丹麦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和世贸组织成员身份参与争端解决;欧盟则以国际组织和单独关税区身份参与争端解决。谋求通过平行争端解决程序解决争端是冷战结束后,特别是21世纪来出现的新现象。本案在历经两个强制程序之后依然通过谈判协商加以解决,为国际争端解决提供了新实践和新思路。
- 刘衡
-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
- 欧盟法学科前沿研究报告(2010—2012年)被引量:1
- 2017年
- 欧盟法是一门新兴学科。近年来,得益于欧洲一体化的持续深入推进、中欧关系的全面发展和多年学科建设的有效积累,欧盟法学科在中国获得了蓬勃发展。同时,欧盟法学科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一些困难。2010—2012年期间,国内外欧盟法学者对新出现的重大前沿与热点问题及时跟踪,取得了一定的创新与突破。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盟法研究室专门从事欧盟法研究、教学以及欧盟法学科的建设工作,其学科发展水平在全国相对领先。未来几年,欧盟法学科拟集中有限力量,聚焦于具有重要性、全局性、国际影响力和中国关切的问题展开研究,同时,加强学科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
- 刘衡
- 关键词:欧盟法学科建设
- 欧盟的国际法治观——基于联合国“国内和国际法治”议题探析被引量:5
- 2016年
- 促进国际法治既是欧盟外部法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欧盟对外行动的重要目标。2006年联合国"国内和国际法治"议题的启动为欧盟双边法治行动的多边化创造了条件,也为欧盟的对外法治行动获得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正当性提供了可能。欧盟积极参与该议题的对话、讨论和辩论,不断为国际法治提供欧盟的观念与行动方案,以"在更广泛的世界中坚持和促进其价值观和利益"。欧盟的国际法治观具有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和国际法为中心;淡化主权色彩,强调国际法义务的履行;推崇国际司法以及弱化国际社会与欧盟社会的结构性差别四大特点。从当代国际法和国际社会的基本结构角度看,欧盟的国际法治观既具有积极意义,也存在消极的一面,可能在观念和实践层面对欧盟法治自身以及中国的法治进程(尤其是参与国际法治建设)产生多方面影响。欧盟的国际法治观最终能对国际法治的演进产生多大影响,相当程度上可能取决于欧盟内部法治的经验如何与国际社会的结构相适应,这也意味着欧盟的国际法治观本身必须具有动态性。
- 谢琼刘衡
- 关键词:国际法治国际法国际司法
- 介入域外海洋事务:欧盟海洋战略转型被引量:20
- 2015年
- 欧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唯一的国际组织缔约方,但是,它只在成员国让渡的有限领域享有海洋事务的专属权能和共享权能,凭以维护和拓展自身海洋权益的手段和工具有限。因此,2007年以来,欧盟启动了海洋战略转型进程,推行积极介入域外海洋事务的基本政策。欧盟海洋战略转型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它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领导作用、提升它在海洋治理中的国际地位,进而扩大它"作为一个全球行为体"在国际体系中的政治影响力。欧盟精心选择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生物多样性议题、北极事务和东亚海洋事务作为其介入域外海洋事务的优先事项。这三大事项体现了欧盟海洋战略转型的三个不同维度,它们在欧盟议程中的地位以及欧盟在不同事项上的行动强度,与它们和欧盟利益的紧密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欧盟在这三大优先事项上紧紧围绕战略转型目标开展工作,已经初步展示设定国际海洋事务议程的能力。欧盟在海洋战略转型方面的努力,为评估它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和角色提供了新的视角。
- 刘衡
- 关键词:欧盟海洋权益
- 论欧盟航空碳税“停摆”的原因与启示被引量:5
- 2013年
- 航空碳税是欧盟在全球议题和国际法所涉事务上首次采取单边措施,4月的修法决定为这一吵闹了多年的欧盟单边行动划上了一个休止符。欧盟排放交易机制运行不畅是航空碳税"停摆"的基本内因,航空碳税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和坚决抵制则是其"停摆"的基本外因。欧盟航空碳税的"停摆",关乎在国际航空减排的全球规制上,是否应该以及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际法律框架的问题。如无重大意外,欧盟航空碳税将难以重启。
- 刘衡黄志雄
- 关键词:欧盟
- 介入域外海洋事务:欧盟海洋战略转型
- 欧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唯一的国际组织缔约方,但是,它只在成员国让渡的有限领域享有海洋事务的专属权能和共享权能,凭以维护和拓展自身海洋权益的手段和工具有限。因此,2007年以来,欧盟启动了海洋战略转型进程,推行积极介入...
- 刘衡
- 关键词:欧盟海洋权益
- “格里斯巴丹那仲裁案”重述——以海洋划界的公平解决为视角被引量:5
- 2020年
- “格里斯巴丹那仲裁案”是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处理的第一起海洋划界案,它对海洋划界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既有研究多聚焦于裁决所适用的垂直线原则和不改变既有事物原则。回头审视,“格里斯巴丹那原则”是由“陆地统治海洋”原则、时际法原则、公平原则和不改变既有事物原则等共同组成的原则集,特别体现了对公平划界的综合考量与最终追求,这与此后海洋划界国际法的发展趋势和现状具有契合性。
- 刘衡
- 关键词:海洋划界时际法历史性权利
- 论重建欧洲国际法律秩序的司法进路--基于欧洲法院实践的考察被引量:3
- 2016年
- 《欧洲联盟条约》承诺欧盟"严格遵守和发展国际法",但最近欧洲法院处理的几起案例过于强调欧盟法的自治性,引发了对于欧盟是否继续"拥抱"国际法的担忧。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表明,欧盟法律秩序的产生和演进是欧盟重建欧洲国际法律秩序之努力的基本内容。近50年来,欧洲法院首先利用国际法律秩序促成欧盟法律秩序的产生并树立其相对于欧盟各成员国国内法律秩序的高度权威,同时借用成员国国内法律秩序,确立欧盟法律秩序相对于国际法律秩序的独特性和自治性,再以不断强化欧盟法律秩序的自治性的方式,试图逐步向欧盟法律秩序与国际法律秩序在欧盟范围内并存、欧盟法律秩序优于国际法律秩序及最终影响国际法律秩序未来发展的欧洲理想迈进。是否"拥抱"国际法服务于欧盟的这一总体目标。
- 刘衡
- 关键词:国际法律秩序欧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