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军
- 作品数:6 被引量:24H指数:3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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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员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 2005年
- 职员即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自然人.职员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后,就有可能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职员也因此具备了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条件.全国每年都有大量因职员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以下谨对此类行为的民事责任问题作一法理解析,以求对纠纷的实际解决有所裨益.
- 魏小军
- 关键词:劳动关系商业秘密民事责任职员
- 我国四法域遗嘱执行制度比较研究被引量:3
- 2006年
- 通过对我国四法域遗嘱执行制度的比较可以发现,四法域立法在遗嘱执行人以及遗嘱执行程序等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其他事项上也各有特色。我国大陆地区立法在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接受、拒绝、更换、职责以及遗嘱的提示、开视等方面存有明显不足,应当借鉴其他法域的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 魏小军
- 无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意思推知的法经济学分析被引量:2
- 2006年
- 遗嘱成本的存在以及降低社会成本的需要使在无遗嘱继承制度中贯彻被继承人意思推知精神成为必要。因为意思推知本身也会产生相应成本,所以制度构建应当在权衡这两种成本、尽力实现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进行。继承法中应当把被继承人意思的推知确立为无遗嘱继承制度的原则,同时在条文规范的设置中尽可能使这一原则具体化。
- 魏小军
- 关键词:被继承人
- 我国四法域遗嘱方式立法比较研究被引量:8
- 2007年
- 通过对我国四法域遗嘱方式规范的比较可以发现,四法域立法在遗嘱形式分类、遗嘱见证程序及见证人资格等方面差异明显,在其他遗嘱方式事项上也各有特色。我国大陆地区的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特别遗嘱及遗嘱见证人规范存在明显不足,应当借鉴其他法域的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 魏小军
- 关键词:四法域
- 有关继父母子女关系立法的思考被引量:8
- 2006年
- 我国当前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立法存在着标准模糊、互相冲突以及违背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观念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从两个方面入手:废止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设立回报性扶助和专门的遗产酌给请求权规则。
- 魏小军谈婷
- 关键词:继父母子女关系
- 遗嘱有效要件研究
- 遗嘱继承制度是继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遗嘱有效要件作为判断遗嘱是否有效的依据,在遗嘱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我国现行法中的遗嘱有效要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颁布的1985年《继承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适应了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
- 魏小军
- 关键词:遗嘱继承继承法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