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峙焯 作品数:8 被引量:17 H指数:3 供职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经济管理 更多>>
传统与嬗变——票据法修改中立法理念的选择 被引量:6 2014年 大陆法系的票据法立法理念经历了以票据汇兑、支付功能为中心到以票据流通为中心的过程,其中包含了法国与德国票据法学者的智慧贡献,同时也为他国提供了票据法研究的范本。比较我国现行《票据法》,其立法理念是以流通为中心,却采用了以安全支付为中心的制度设计,这无疑违背了票据自身的发展规律,也不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法律制度应该以其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成为秩序的基础和外在的表现,并要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现有的票据制度框架根本无法完全解释电子票据和票据融资的问题。回归票据流通的本质,遵行票据法思维的特有规律,制定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制度,票据法才有未来。 王峙焯关键词:流通性 无因性 从实体空间走向虚拟空间——论我国《票据法》对电子票据的适用 2011年 电子票据的法律适用在我国《票据法》当中处于"空白地带",现行《票据法》的滞后性及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阻碍了电子票据的国际化进程。我国的票据法律制度应当通过在《票据法》当中构建"电子票据"一章,以及在其余章节进行部分修改与完善的作法,既可以节省立法的成本,又可以使电子票据的推广使用能够有法可依,得到法律的有效规制,而不必单行立法。 李光宇 王峙焯关键词:电子票据 法律适用 电子票据行为的正当性研究 被引量:3 2014年 电子票据是新兴的金融工具,尽管实务中对电子票据有着强烈的需求,电子票据本身也在迅猛发展,但既有的以纸质票据为调整对象的票据法并未规定电子票据。电子票据能不能纳入现行票据法调整,理论上还有很大的争议。如果能把电子票据的规则纳入到票据法的框架内,无论从立法资源还是从法律适用上都是很经济的。类比《票据法》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关于票据行为的相关规定,从票据法理论的角度分析电子票据行为与传统票据行为的契合性,大胆尝试以契约说解释电子票据行为,合理解说电子票据行为的正当性,可以为今后电子票据法的未来走向做些基础性的工作。 王峙焯关键词:电子票据 契约说 票据法 票据法立法思维的嬗变 2013年 一、票据立法理念的转变票据作为一种代货币出现在商业交易中,票据制度是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而不断地发展的。在一定时期,票据制度是商品经济中必不可少的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票据在经济上有诸多的功能。而这些功能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产生了不同的侧重点。(一)以汇兑、支付为中心的票据制度中世纪的法国,由于商人们定期汇集在一起进行贸易交易,为了可以避免在不甚安全的途中转运现款,汇票作为某种可以支付的手段出现了。公元1673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颁布的《陆上商事条例》或称《商事敕令》(Ordinance sur Ie Commerce),其中第五、第六章,即为有关票据的规则,这是近代各国票据立法的开端,也是法国票据法体系的基础,也是近代票据制度成文法化的典范。法国大革命之后,1807年拿破仑主持编纂了《法国商法典》(Code de ommerce),其中第一编第八章即为票据法的内容(第110条至第189条)。但这里的票据只包括汇票与本票两种。1865年。 王峙焯关键词:票据法 持票人 商法典 无因性 无因行为 论当代德国票据无因性理论的缘起——以Einert先生的票据思想为视角 2011年 通过对Einert先生的票据思想的研究,了解德国票据法立法的过程、背景,揭示德国早期票据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对当代票据理论和立法的影响。今天所见的德国票据法在德国经历了300年的历史,无论是票据理论的选择还是法律利益的平衡过程都是曲折的,德国票据法学者作出的贡献也是不可忽视的。 王峙焯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清源与我国票据法修订研究 被引量:5 2014年 将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贯彻于票据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动态交易安全保护之要求。我国现行票据法中关于"真实交易"和"对价"的规定与《票据法》第13条彰显的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相冲突,有损票据的交易安全,阻碍票据信用的生成,亟待修订。德国是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发祥地,德国的票据法及其实践也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德国最新的主张是:对于票据无因性原则的适用不应超出票据法规定的范围。基于此,对于我国未来的票据法修订,应以理论清源的相关结论为指引,在限制票据行为无因性适用范围的同时,删除《票据法》第10条和第21条的相关内容。 王峙焯 曹锦秋关键词:票据行为无因性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被引量:3 2014年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原则中的"帝王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市场面临着技术、安全、道德、法律等方面的危机,交易安全问题、电子合同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问题等对诚实信用原则提出了挑战。这对于民事法律原则的解释提出了新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运用需要新的内涵。在以电子商务作为媒介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中,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解释应当遵循的要义为:适当、实际、协作履行;承担各类附随义务。 王峙焯 包嘉多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 电子商务 交易安全 电子合同 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