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明
- 作品数:5 被引量:8H指数:2
- 供职机构: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更多>>
- 专业背景、主观印象及情绪对刑罚决策的影响被引量:2
- 2016年
- 为了考察司法决策者对案件当事人的主观印象如何影响刑罚决策及情绪在其中的作用,本研究要求法律与非法律专业被试对案情相同但对案件当事人的主观印象不同的刑事案件进行刑罚强度决策,并要求被试对犯罪行为所引发的情绪强度进行评定。研究结果发现,在施害人消极印象比在积极印象条件下,被试产生更强的愤怒和厌恶情绪,更少的同情情绪,同时,给予的刑罚更重;在受害人积极印象比在消极印象条件下,低年级组被试对施害人给予的刑罚更重,但在高年级组被试中不存在显著差异,两组被试在情绪强度上也没有显著差异。法律专业比非法律专业被试对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情绪强度更低。被试的专业背景对量刑决策没有显著影响。中介效应检验发现,在施害人的主观印象对刑罚决策的影响过程中,愤怒和同情情绪表现出部分中介效应,厌恶情绪表现出完全中介效应。
- 王双陈唯李煜李安王占明杨群
- 关键词:愤怒厌恶
- 论作为人格权救济权之媒体回应权被引量:3
- 2012年
- 目次一、媒体回应权:意义及辨析二、比较法上的媒体回应权三、中国的回应权立法:现状与对策中国人格权立法如果要对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立法模式进行突破,不仅要在法哲学层面对人格权法律关系予以理论解说,还应在实证层面对人格权的独特性予以重新廓清。其中,将人格权救济手段与侵权责任救济手段相区分是展现人格权独立性的重要步骤。人格权作为一种重在表彰自然人精神利益的权利类型,在很多情况下。
- 王占明
- 全文增补中
- 我国消费者行政的现状及改革被引量:1
- 2013年
- 我国目前消费者行政层级较低,职能分散,行政效力有限,与消协关系定位不清。结合对法、德、瑞、英、美、日等国的情况考察,应在国务院设立"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单独设立消费者保护部或局,同时设立代表民意的消费者保护官,加强各级消协的作用,巩固既有网络建设,加强科研、评价和信息共享,改革我国消费者行政。
- 杨立新王占明
- 关键词:消费者行政比较法
- 医生告知义务的三种豁免根据被引量:1
- 2010年
- 目次一、对患者已知事实的告知义务豁免二、存在紧急情况时告知义务豁免三、医生的医疗特权对告知义务的豁免四、我国现行法关于医疗告知义务豁免之规定述评医患纠纷中,医师的诊疗行为属于专业行为,在过失的认定上,常常由于专业标准的难以确定、专家证据的不易获得而难以实现。因此,晚近以来,医疗过失逐渐发展出新的诉讼类型———"告知后的同意"。所谓"
- 王占明
- 关键词:告知义务医疗过失诉讼类型诊疗行为经验法则
- 全球消费者行政设置述评被引量:1
- 2013年
- 消费者行政的建构对消费者保护政策、制度、法律的实现效果至关重要,本文对法国、德国、瑞典、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行政设置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整理,并就其对我国的借鉴价值做出评论,以期为中国消费者法研究提供充分、及时的资讯,并对未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修改有所启发。
- 杨立新王占明
- 关键词:消费者行政比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