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涛
- 作品数:28 被引量:58H指数:4
- 供职机构:爱知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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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罪名拟定的原则被引量:3
- 2011年
- 罪名拟定必须坚持概括原则、文本原则、协调原则、准确原则。概括原则是指罪名应当简约、精炼。文本原则是指拟定罪名应当尽量使用罪状中的表述词汇。协调原则要求罪名之间应当协调一致,相似、相近罪名应当呈现出规律性。准确原则是指罪名应当反映罪名的本质特征,不能出现罪名的外延大于或者小于罪状的情形,更不能产生歧义。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涉及的争议罪名,运用如上四个原则拟定,会得出恰当结论。
- 晋涛
- 关键词:罪名《刑法修正案(八)》
- 习惯法中“自杀”的责任分配对结果加重犯的有限知识供给被引量:2
- 2019年
- 制定法构筑了现代社会的影像,存在于制定法背影里的习惯法在夹缝中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日渐凸显了服务于制定法的价值。习惯法中"自杀"是一种责任分配机制,行为人承担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责任不在于因果的判断,而在于习惯法对"自杀"的效果预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的第二款"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包括被害人自杀的行为。在刑法中认可习惯法中的自杀效果,能够有效化解刑法教义学作为一般性知识时存在的梗阻,合理解释特定犯罪需对自杀承担结果加重犯责任的"本土性"安排。习惯法在刑法中的作用空间有待积极拓展。
- 晋涛晋涛
- 关键词:习惯法自杀虐待结果加重犯集体主义
- 单位意志在单位犯罪中核心地位的确立——重新界定单位犯罪被引量:7
- 2006年
- 各种有关单位犯罪的理论学说,反映了人们在面对单位犯罪时的困惑及所作的努力。有关单位犯罪的诸多争论中,单位犯罪定义的确定无疑会对问题的解决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单位犯罪是指单位在其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 李润珍晋涛
- 关键词:单位犯罪单位意志刑法刑事责任
- 刑法中因果关系认定新探——兼论介入因素因果关系被引量:4
- 2016年
- 因果关系判断应分为归因和归责两个部分,归因部分采用条件说,归责部分采用规范目的理论。条件说的实质标准是科学法则,是以概率体现出来的支配力标准。按照支配力标准,行为与结果存在强力支配、普通支配、忽略支配三种关系。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判断,不需要类似于条件说的事实判断,只需归责判断。因果关系的归责判断采用规范目的理论,第三人责任领域应该在整体规范目的内考虑,防止被滥用。渎职犯罪只要有渎职行为,并且产生了渎职犯罪要求避免的结果,就可以认定存在因果关系,介入因素通常不影响因果关系的判定。存在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因果关系的判断重点就是介入因素能否中断因果关系,若不能中断,介入因素是否与前行为共同成立因果关系,最后再考虑介入因素的彻底排除。将被害人自残、自杀的认定为结果加重犯违反了被害人自我答责原理、不符合规范保护目的,形成了间接处罚。
- 晋涛刘士心
- 关键词:因果关系客观归责介入因素
- 体系性原则在刑法修改中的应用
- 2017年
- 体系性原则意味着将刑法视为一个有机体,刑法内部条文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助性。依据体系性原则,刑法在协调性方面并不完善。总则与分则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诸如介绍贿赂行为单独成罪是对共犯规定的排斥、个罪中单位犯罪处罚模式是对总则规定的重复、一般缓刑与分则战时缓刑存在矛盾。几乎所有章节中都存在罪名归类错误,这制约了对罪名的准确理解。个罪之间的协调性差,这在两个传播淫秽物品罪、行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之间表现得尤为突出。刑法修改中体系性原则着眼于刑法条文之间的形式对应和实质沟通,致力于提升刑法的整体协调性。
- 晋涛
- 关键词:总则单位犯罪行贿罪
- 合宪性原则在风险刑法修改中的运用
- 2017年
-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石,刑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应以宪法为指针。当前风险刑法立法进程加快,它以犯罪处置早期化为特征,重视平等原则和比例原则所体现的宪法价值,确保权利保障在风险刑法中不至于萎缩。平等原则是合宪性原则的形式审查,比例原则是合宪性原则的实质审查。平等原则在刑法中对性别平等、公私财产平等和行业平等领域有着重要的检视价值。比例原则是合宪性原则的说理工具,以目的正当性为出发点,构建了手段适当(方法有效性)、手段必要(损害最小性)和狭义比例(效果经济性)三公式,具有精致的可操作性和说理性。根据比例原则,相关罪名具有废除或修改的必要。
- 晋涛
- 关键词:比例原则风险刑法金融犯罪
- 虚假广告罪法益研究被引量:1
- 2010年
- 虚假广告罪的法益是商品或服务的正当竞争和交易。虚假广告罪的法益具有说明虚假广告罪的犯罪对象范围、准确界定虚假广告的"虚假"内涵、合理认定虚假广告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的功能。
- 晋涛
- 关键词:虚假广告法益交易
- 绑架罪研究被引量:1
- 2015年
- 婴幼儿型绑架罪是勒索型绑架罪的注意规定,勒索型绑架罪是人质型绑架罪的一种类型,绑架罪的实质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绑架罪的目的实现行为原则上不并罚。我国《刑法》7个法条中的"绑架"的规范意蕴并不一致,需要根据体系解释规则具体查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性质是法律拟制,可将该款类推适用于"有正当理由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与抢劫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汽车、船只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竞合关系,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 晋涛
- 关键词:绑架非法拘禁法律拟制类推适用
- 社会转型过程中刑法立法的审视
- 2018年
- 十个刑法修正案并没有真正触及刑法自身存在的问题,更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针对性调整。刑法在立法理念、立法体系、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四个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刑法工具主义理念盛行、体系性断裂普遍存在、立法语言粗疏、分立并存立法模式的缺失,使刑法带有明显的专横、冲突、粗疏和臃肿问题。未来的《刑法修正案》并不能担任完善刑法的使命,需要根据刑法典与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分立模式对刑法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审查。
- 郑泽善晋涛
-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
- 罪名杂乱和虚化研究被引量:3
- 2010年
- 罪名杂乱和罪名虚化是当前罪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罪名杂乱表现为刑法中相似的内容,罪名差异较大,没有表现出规律性;刑法中相同的词句,罪名体现不同,没有显示出整体性;刑法中原文的规定,罪名避开不用,没有遵循文本优先。罪名虚化表现为罪名大于犯罪内涵、罪名小于犯罪内涵、罪名成分多余。
- 晋涛
- 关键词:罪名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