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跃宁
- 作品数:68 被引量:219H指数:9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职务犯罪治理视域下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关系研究
- 2024年
- 在职务犯罪治理视域下,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有着各自的规范意蕴,二者之间存在着共性与差异性。从宏观层面来看,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均能对公权力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在监督目标上具有一定的同向性。但从微观层面来看,二者的监督对象、监督阶段、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均有所不同。当前,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关系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在配合关系上,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沟通协调机制仍不够完善。在制约关系上,集中体现为检察监督对监察监督的制约不足。应当重塑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关系,通过进一步完善二者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检察监督对监察监督的制约,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职务犯罪的有效治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纵深发展。
- 卫跃宁熊馥琳
- 关键词:检察监督
- 完善正当程序原则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 2015年
-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本质目的是以追究犯罪和保障未成年人权利为双重目标,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却需要与成年人的正当程序性保护有区别,在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下,未成年犯罪人应当注意更加规范的程序性保护。实践先行而后立法是少年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显著特征。为防止立法上的缺失与实践中的不规制所增加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错位和被规避的风险,应在具体操作上尽量体现、维护涉案未成年人之权益。检察机关要在落实专门机构设置,把握未成年人特殊检察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和思考。我国《刑诉法》第271条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这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然而,我国这项制度与发达国家"缓诉"、"起诉保留"、"起诉犹豫"等制度相比,差距甚远,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批判继承国外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方案,应当从实体内容和程序构造两个方面改造并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除制度,并将裁量的立法模式纳入其规范构建之中。
- 屈灏卫跃宁
- 关键词:合适成年人犯罪记录
- 从“政策”认同到“软法”取向——“党法”的身份转换及其演化逻辑被引量:2
- 2017年
- 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时代语境中,"党法"已由纯粹的党内政策而蜕变为"软法"。在这一演变逻辑中,需要同时具备前提性条件、内生性条件和外生性条件。基于系统论的研究视角,可以对"党法"的整体运行方式、生成机制、形态机制、效力保障机制等多个子系统进行解构。为了提升"党法"的治理绩效,需要"党法"和"国家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协同与共治。具体而言,应分别构建起"党法"与"国家法"两者之间的良性转化机制及其"党法"与"国家法"两者之间的良性共存机制。
- 廉睿卫跃宁
- 监察与刑事诉讼证据衔接问题研究
- 2024年
- 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的核心在于证据的衔接。《监察法》的出台为二者在证据衔接方面搭建了基础性框架。但由于相关规定较为粗疏,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理解分歧和适用难题。基于对条规的法教义学分析《,监察法》赋予了监察证据刑事诉讼准入资格,将《刑事诉讼法》纳入监察取证规范渊源,设置了体现监察取证特点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针对实务中仍然存在的证据种类不一、取证规范差异、审查基准不同等突出问题,两法还需立足于整体的法秩序框架,在兼顾司法规律和监察特性的基础上,寻求价值上趋于合理又协调一致的证据衔接路径,实现监察与刑事司法价值层面的衡平与贯通。
- 卫跃宁王玮玮
- 关键词:监察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的“软法性条款”研究被引量:16
- 2021年
- 依据"连接词"之差异,合并使用语义分析,可将《高等教育法》法律条文拆解为"软法性条款""半软法性条款"和"硬法性条款"。经统计,"软法性条款"的占比高达68.84%,"半软法性条款"的占比达29.71%,远超其他法律中的平均占比。在运行实践中,"软法性条款"并非真的"软",虽然在逻辑要素上缺乏罚则机制,但它通过营造"拘束力"来实现"自我救赎",并外化为"权力主导型"实施模式、"政策辅助型"实施模式和"资源引导型"实施模式。新时代下,应在《高等教育法》中增设"法律责任"篇,建构"软法性条款"和"硬法性条款"的有序转化机制,设定"软法性条款"的专门执行机制。
- 廉睿卫跃宁
-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
- 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与口供制度的完善被引量:5
- 2008年
- 无罪推定是被追诉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被追诉者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在刑事诉讼中将无罪推定确立为指导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应当在刑事诉讼中彻底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及其引申的主要内容应当分为三个层次:证明责任、被追诉者的权利和对被追诉者的权利的保障。由于无罪推定假定被追诉者无罪,对控诉的举证责任应由控方承担,被追诉者不承担无罪的举证责任,所以,被追诉者就没有理由配合控方提供自己犯罪的证据,包括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违背了无罪推定关于被追诉者不应当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的基本精神,使得被追诉者负有帮助侦控方履行举证和证明的义务。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刑诉法要求被追诉者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因此,从无罪推定的这一层面上说"应当如实回答"是不合理的,应当予以取消。
- 卫跃宁
- 关键词:无罪推定如实陈述口供制度
- 对法官庭外调查权取消论的质疑被引量:4
- 2008年
- 赋予法官庭外调查权并不必然违背程序正义和违反控审分离、法官中立等原则。事实上,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法官受一定程序规制的庭外调查权,还是实现程序正义的特殊要求或实现法官实质中立的必要途径。因此,主张取消我国法官庭外调查权的论调是值得商榷的。
- 卫跃宁孙锐
- 关键词:法官庭外调查权程序正义控审分离法官中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软法性条款”研究被引量:10
- 2021年
- 在《体育法》的条款建构中,软法性条款占40.13%,半软法性条款占37.65%,远超软法性条款和半软法性条款在其他法律中的平均占比。究其原因,这与新型体育权的高度自觉性和立法者“人为性缺陷”密切关联。在《体育法》的运行实践中,软法性条款并非真的“软”,而是通过独特的“自发机制型”“政策辅助型”“权力主导型”实施机制来获得运行。事实上,在《体育法》的运行过程中,由“软法”所衍生出的软法性条款或半软法性条款,是一种建立在“软法”基础上的治理模式,在治理过程中,它会贴近“民意”,并且以动员、宣传和鼓励为主要手段,从而实现法律的“软性着陆”。而建立在硬法性条款基础上的“硬法治理”,则是一种传统的治理模式,多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在治理过程中力求凸显“国家法”的唯一权威性,并以国家暴力机关为后盾,从而实现法律的“硬性着陆”。显然,“软法治理”与“硬法治理”模式存在着效力的互补性。因此,不管是软法性条款,还是硬法性条款,都应成为《体育法》中的重要因子,两者缺一不可。“软硬混治”应成为新时代语境下《体育法》未来发展趋势。
- 廉睿卫跃宁
- 关键词:体育法
- 由“乡土中国”到“国家在场”——族群法治知识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运行机制研究被引量:7
- 2017年
- 在法律人类学视域下,成长于特定历史语境和历史实践中的族群法治知识,亦同时构成了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本土性资源。族群法治知识这一概念的问世,不仅是基于田野调查之现实需求,同时也兼具理论参照意义。在西部J自治县进行的田野调查表明,族群法治知识的运转逻辑已由"乡土中国"逐步向"国家在场"靠拢。在实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充分尊重族群法治知识的时空转向和路径依赖,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族群法治知识与官方法律表达之间的融通与共治。
- 廉睿高鹏怀卫跃宁
- 关键词:乡土中国国家在场社会治理
- 诉讼现代化:从“以事实为根据”原则转向“证据裁判”原则被引量:4
- 2008年
- 在刑事案件的最终处理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因其固有的封闭性特征而成为我国诉讼现代化的障碍。要解决应当以什么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问题,我们只能求助于在"客观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案件事实"之间真正能发挥"根据"作用的某种介质———证据。"证据裁判"原则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其本身的开放性特征也正符合我国诉讼现代化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当放弃"以事实为根据"原则,转而采取"证据裁判"原则,以实现我国的诉讼现代化。
- 卫跃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