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雨
- 作品数:12 被引量:55H指数:5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论侵权法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引量:8
- 2013年
-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安全保障义务缺乏明确的规定,借鉴域外立法经验,考虑ISP安全保障义务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社会总成本的合理分担、对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理解等因素,我国立法应当明确ISP的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制度构建上,既要考虑立法、司法解释对相关概念的明确,在司法上厘清判断标准、明晰适用原则,又要强调行业自律、政府引导与监督、网民监督与自我约束。
- 魏小雨
- 关键词:侵权法安全保障义务
- 行政复议机关被告资格刍议被引量:9
- 2014年
- 《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要问题之一为行政复议机关是否应当担任被告的问题。基于复议实践中出现的大量问题,修改中提出了大量复议机关是否担任被告的具体方案,其中的本质区别在于如何认识行政复议制度的根本功能与行政复议机关的性质。从现行法制的运行来看,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于以纠纷解决为主、行政监督为辅似乎更为妥当。从公正性与独立性而言,复议机关在性质上无法实现完全的司法性。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具有担任被告的正当性与可能性。在继续探索更为中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前提下,将适合复议机关作被告的情形限定于复议机关不作为与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两类可能是现行法制下较佳的解决方案。
- 朱新力魏小雨
- 关键词:行政复议被告行政监督纠纷解决
- 试论法学本科生实习相关问题与对策——以人民检察院为例
- 2011年
- 在法学专业本科生于检察机关实习的过程中,由于单位及高校双方认识不足、相应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部分高校法学专业实习并未收到应有的效果。我们应增强实习双方的联系与制度衔接,完善双向考评体系与经费保障体制,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方案,最大程度地发挥实习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
- 魏小雨张箭
- 关键词:法学本科生人民检察院
- 论行政监察不作为及其规制
- 2013年
- 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逐步走向深入的新形势下,当前的行政监察制度在遏制行政权力腐败中始终存在功能障碍。行政监察不作为难辞其咎,监察人员的作风亟需改进。从概念上,作为义务、作为可能性、期限程序三要件属于行政监察不作为的逻辑构成。在实践中,行政监察不作为表现为"失监"、"漏监"、"虚监"、"弱监"等多种形式,使我国行政监察面临监察制度、内外监督、人员素养、激励机制等多重困境。为释放行政监察功效,必须在立法和现行制度框架下,通过内外监督措施并重齐下、异地任职考核逐步推广、监察奖惩机制强化设计等方面,探寻走出困境之路径。
- 魏小雨李牧
- 关键词:行政监察不作为
- 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政府职能被引量:8
- 2011年
-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对于切实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而住房保障的实质就是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住房保障体系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行使。但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保障和调节方面,而其意识、监管机制、机构设置、相关政策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不足,需要以完善健全监管机制、科学定位政府角色、推进相关立法及政策实施等方式进行改进,使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 魏小雨
- 关键词:住房保障政府职能房地产职能缺位
- 从高校民事法律关系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设计的缺陷
- 2012年
-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以来,其法律渊源一直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渊源对高校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可归纳总结为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高校与国家助学贷款各方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高校和借款学生间形成民事代理法律关系,高校作为贷款申请代理人,借款学生作为被代理人;高校与商业银行间建立的是民事委托关系,高校为被委托人,商业银行为委托人。高校作为利益相关方进行了借贷双方之间的代理和委托关系,显示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设计缺陷。
- 商丹魏小雨
-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民事法律关系高校
- 互联网平台经济与合作治理模式被引量:19
- 2017年
- 互联网平台经济是"市场"借助互联网技术具化的新型经济形态,并以"平台"为基础、"共享"为特质、"微"为动向。一种新型的以"合作"为主要特征的治理模式符合互联网平台经济的以上特点,在治理中将比传统的规制模式具有更大的优势。合作模式具有强大的正当性根基,其内部构成应符合主体结构开放平等、运作结构灵活多样、方法结构合法合理、体系结构有机统一等特征。
- 魏小雨
- 关键词:互联网平台经济政府规制
-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制模式被引量:5
- 2014年
- 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为互联网的"公地悲剧"事件,暗示了依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特点创新发展其规制模式十分必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制主要涉及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三类主体。现行的以政府为绝对主导、其他主体予以配合的自上而下的规制模式已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多方利害关系人的沟通协商、制定法本身存在缺陷、行业协会无法发挥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不足等。基于"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应构建以平等信任、开放兼容、多向互动为特点的多中心协同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模式:政府放权给社会自组织进行公私协作;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规制以发展个体需求并承担社会责任;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渠道,利用制度性安排与网络服务平台达到信息公开互通。
- 朱新力魏小雨
- 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政府规制多中心治理行业协会社会公众
- 对我国税法中确立“疑税从无”原则的思考被引量:4
- 2011年
- "疑税从无"是指对税收征管中的矛盾和疑点保持质疑,该原则具有强烈的客观性,是税收法定主义在实践中的具体演绎,也是税法原则完整性和人权保障价值理念的内在要求。"疑税从无"原则对政府征税权构成制约,使税务机关不能仅依间接资料而推定课税,从而为公民的经济生活和法律行为提供了可预测性和确定性,成为提升税法立法级别的推动力之一。我国税法立法应恪守税收法定的理念,从明确课税要素、在有关税收案件的审判中引入税收判例制度、加大对税收征管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和广度等方面确立"疑税从无"原则。
- 魏小雨岳冰
- 关键词:税收法定主义课税要素实质法治
- “网络实名制”及其适用
- 2010年
- 当前,在我国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大潮下,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然而,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也埋藏着许多隐患和问题,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现状,网络实名制的实行迫在眉睫,且亟待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对公民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予以保护。在网络实名制的适用方面,采取"前台匿名,后台实名"、不同的领域和网站区别对待等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网民的切身利益。
- 魏小雨张勇红
- 关键词:言论自由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