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大松
- 作品数:40 被引量:146H指数:6
- 供职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建筑科学文化科学更多>>
- 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的构建
- 我国立法上存在被征收人土地发展权缺失,以被征收房屋财产属性确定补偿存在不足。征收实践出现了向被征收人分配土地发展权益的探索,如“城中村”的城市房屋拆迁模式、旧城改造中的“溢价补偿”模式等。构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
- 顾大松
- 关键词:土地征收制度城乡规划
- 行政执法现代化解析及建议——基于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代化的思考被引量:4
- 2014年
-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化节奏的加快,如何实现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成为行业深思的问题。在《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纲要》中,其"法治能力现代化"值得关注。本刊特邀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从行政执法现代化角度予以分析,供读者参考。构建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代化(简称执法现代化)建设的指标体系应该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把握:现代化的理念,完备的执法依据。
- 顾大松
- 关键词: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指标体系管理型政府服务行政
- 强制拆迁利害关系人暂时权利保护制度探微被引量:8
- 2007年
- 强制拆迁在新中国历史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的过程。现实中强制拆迁被滥用,实体法及救济法制度均存在缺失。为实现利害关系人于强制拆迁中的权利保障,有必要针对性地创设强制拆迁利害关系人暂时权利保护制度,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法上的行政强制诉前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法上的作为职责及时履行制度。
- 顾大松周佑勇
- 关键词:强制拆迁利害关系人
- 新业态下交通法学复合交叉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被引量:1
- 2022年
-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引致的交通新业态,催生了交通政策与法律研究的迫切需求,是交通法学复合交叉人才培养的重要契机。在国家新文科建设战略引领下,打造“交叉性学科建设、复合型人才培养与跨学科性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创新发展平台,强化价值引领,促进专业优化,夯实课程体系,注重需求导引,交法融合,产教协同、智库联动、平台支撑,不断深化新业态下交通法学复合交叉人才培养模式。
- 顾大松杨敏杨敏
- 关键词:新业态
- 论我国房屋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功能定位及其架构——一个风险规制的行政法学视角被引量:9
- 2012年
- 我国房屋征收领域已经存在系统的社会风险。作为政治系统对法律系统的环境影响,重塑征收的合法性应注意房屋征收法制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功能定位;凝聚价值共识、扩大公众参与、注重反思理性应当成为房屋征收社会稳定评估机制的架构基础。
- 顾大松
- 关键词: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合法性架构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被引量:5
- 2010年
- 房屋征收活动应当符合必要性原则,房屋征收决定系依申请行政行为,具有物权创设特性。根据公正原则,征收人与用地人应当分离。用地人与征收人之间构成安置补偿民事法律关系,其纠纷由征收人居中裁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应依上述法理予以修改。
- 顾大松
- 关键词:裁决
- 依法防控,为城市“把脉”
- 2020年
- "我的城市生病了,但我依然爱他。"疫情期间,一首由武汉人创作的《武汉伢》感动了无数人。歌中唱道:"这是我的家,我们守护它。黄鹤楼的诗,烂熟在嘴巴。如果有一天,它也需要我。搭把手,就过了……"表达了武汉人面对严峻疫情的坚强心态,也鼓舞了各地驰援湖北的人。不过,仅仅依靠唱歌抗击传染病是不够的,更需要科学,也需要法治。
- 顾大松
- 关键词:传染病防治法地方人民政府直辖市防控措施
- 我国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完善的思考
- 2006年
- 一、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沿革、基本特征及其评价土地征收从本质上说,是国家利用强制权力强制性地将土地从原权利主体转变为国家所有或使用。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政府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一个最主要的途径。"
- 耿宝建顾大松
- 关键词: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农民集体权利主体征地补偿
- 征地审批还是征地决定?——兼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6条之修改被引量:4
- 2019年
- 一般认为我国征地审批与征地决定具有同一性,但行政管理上征地审批仍属于内部行为。征地审批制度的发展过程呈现了审批权限逐渐上收、流程更加细化、材料要求日益严格的特点,也存在内外程序混同、征转审批混淆的问题。基于"内外部行政法"的不同视角,征地审批与征地决定在目的、量级、补偿、形式四方面存在明显不同,两者之间应作区分。由于征地权行使的三大要素"公共利益""正当程序"与"事先补偿"已经或正在法律化,征地过程中有必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经上级政府审批后作出征地决定,并依要式行为特性明确征地决定内容及公告方式。
- 顾大松王蔷
- 论行政裁量的司法治理被引量:5
- 2012年
- 功能主义建构模式下,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应实现控制向治理的重心转移。司法审查对行政规则的尊重,尚不能构成司法审查标准向行政法原则的转化,因此需要遵循法律系统发展的逻辑,实现从规则到原则的抽象化过程。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的抽象,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行政裁量司法审查标准的原则化。
- 顾大松周佑勇
- 关键词:行政裁量司法治理抽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