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明
- 作品数:21 被引量:56H指数:5
- 供职机构: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新型城镇化人地挂钩政策研究
- 2016年
- 我国继续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力弥补了僵硬的土地计划管理体制,但在推进人口城镇化方面仍作用有限。中原经济区实行的人地挂钩政策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有机联系起来,但实践中仍存在改进空间。基于"地随人走"的操作模式不具可行性,实践中应一方面继续采用"城镇化率增长指标"模式,另一方面应对城镇化率指标加以修正,并扩大指标交易范围、扩展指标交易主体、融合多种土地指标。
- 杨永磊郭万明
-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化率
- “非市场经济”问题视野下不当行政干预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 2006年
- 在中国加入WTO时,中国不得不做出自“入世”后被当作“非市场经济”国家15年的让步。截至目前,中国已经根据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并得到50几个国家承认我国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却没有得到主要贸易伙伴欧盟、美国、日本等的承认。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宏伟目标,也是我国获得WTO成员国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必由之路。然而,与我国“市场经济地位标准”密切相关的、西方国家关注的诸如公司治理结构、雇员与雇主谈判工资的自由程度、货币可自由兑换等方面的法律受到的行政干预相当严重。努力寻求减少政府不正当行政干预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显得非常紧迫和必要。
- 郭万明
- 关键词:非市场经济地位行政干预公司治理结构
- 浅析法律全球化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 2008年
- 法律全球化并非全球法律的相互照搬,也不能片面地认为是强势国家法律的世界化。法律全球化是国内法之间、国际法之间、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以及它们的法律文化、观念、规范、制度相互斗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又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相互融会贯通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螺旋发展的矛盾运动过程。
- 郭万明
- 关键词:法律全球化同一性斗争性
- 基于翻转理念的法学专业课程混合式教学探究被引量:12
- 2019年
- 慕课资源具有优质性和便利性,慕课平台具有交互性,兼具慕课优点且规模小、针对性强的SPOC平台是法学专业课程开展翻转教学的最佳选择。法学专业课程翻转课堂的实施可以采用课前在线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传统课堂教学与现代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以及这些教学方式与具体的教学手段如讨论、汇报、学生互评、演讲、辩论、完成项目和多种模拟的混合教学方式。
- 郭万明
- 关键词:知识传递知识内化混合式教学
- 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研究综述被引量:6
- 2006年
- 农业保险是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WTO允许农业补贴的“绿箱”政策之一,但是我国的农业保险供给却严重不足。近年来,我国有关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探讨。本文对其主要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
- 高海郭万明
- 关键词:农业保险
- 从注册制与核准制之争到监审分离:论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路径被引量:12
- 2013年
- 针对当前我国A股市场新股发行上市暴露出的高市盈率、高股价、超高募资,审核过程过于繁琐,寻租现象严重,新股发行进度行政化等等弊端,结合我国现有法制与市场环境,我国新股发行改革应当以市场化为改革大方向,实行监审分离,尝试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使新股发行审核标准透明化、程序精简化,并加强信息披露等其它配套制度的完善。
- 郭万明
- 关键词:新股发行注册制核准制
- 论我国资产证券化之模式选择被引量:4
- 2016年
- 在我国当前的三种资产证券化模式中,资产支持票据型和专项计划型资产证券化模式在运作过程中,拟证券化基础资产并不"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而信托型资产证券化能够实现"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但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专项计划型资产证券化发展在基础资产种类的广泛性、特殊目的机构组织形式的多样性、特殊目的机构是否破产隔离的灵活性等方面预留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资产证券化典型的表内模式代表着安全价值,典型的表外模式代表着效率价值,一个经济体可以灵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证券化模式和具体的实现安全和效率的手段。
- 郭万明
-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
- 我国海、岛权利归属争议解决原则适用优劣顺位分析
- 2012年
- 针对中国和相关邻国在东海、南海的主权争端,在国际法框架下,相关国家应该在尊重历史性权利的前提下,以陆地决定海洋作为实现公平的标尺,从而最终达成海洋权利归属的有拘束力的协议。
- 郭万明
- 关键词:公平原则
- 特征性履行说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辨证被引量:5
- 2008年
- 特征性履行说离不开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指导和补充,最密切联系原则也需要特征性履行说约束法官在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时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最密切联系说是原则,特征性履行说是规则,特征性履行说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特例,适用范围有限。在特征性履行说的立法、司法实践中,也要在最密切联系原则指导下确定合同的特征性履行行为,在特征性履行说不适用的场合,要让法官径行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寻找准据法。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指导下,特征性履行场所应该是特征性履行方的惯常居所地或主营业地,而不能是特征性履行方的国籍国。
- 郭万明
- 关键词: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关系本座说
- 政府职能法治化的思考——从“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谈起被引量:1
- 2007年
- 中国没有获得欧美承认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一方面是因为欧美的歧视性态度,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政府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不正当干预仍大量存在。政府职能向法治化方向的转变已刻不容缓。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彻底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必须要依法治国,建立一个法治、透明、有限、责任的政府。
- 郭万明
- 关键词:非市场经济地位政府职能行政干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