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谷亚晴

作品数:8 被引量:11H指数:2
供职机构:安徽经济管理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经济管理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企业
  • 3篇经济法
  • 3篇法治
  • 2篇社会责任
  • 2篇企业社会
  • 2篇企业社会责任
  • 2篇法律
  • 1篇约定
  • 1篇约定解除
  • 1篇约定解除权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创造
  • 1篇社会公正
  • 1篇社会利益
  • 1篇社会整体利益
  • 1篇实证
  • 1篇实证研究
  • 1篇司法
  • 1篇溯及力
  • 1篇中小企业

机构

  • 5篇安徽行政学院
  • 2篇安徽经济管理...
  • 2篇合肥工业大学

作者

  • 8篇谷亚晴
  • 1篇汪永福

传媒

  • 2篇合肥工业大学...
  • 2篇华东经济管理
  • 1篇现代企业
  • 1篇科技与法律
  • 1篇安徽农业大学...
  • 1篇全国商情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0
  • 2篇2008
  • 1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2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论国家经济调节权的规范化
2008年
国家经济调节权自产生时起就存在权力异化,其功能的有效发挥,规范化是关键。权力本源并服务于民众权利,应通过法律来授予并予以控制。经济法是规范国家经济调节的法律,在中国转轨时期应定位于培育市场、控制国家权力对经济的不当干预。这一过程中,其他部门法的配套实施,尤其是全社会法治精神的弘扬亦不可忽视。
谷亚晴
关键词:经济法法治精神
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基于安徽省的经验数据被引量:3
2017年
文章基于社会责任内容的不同,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类型化为法律、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并将社会责任的不同类型层次化为基本社会责任、必要社会责任和更高层次社会责任。通过对安徽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实证研究,发现当前安徽省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主观意愿因社会责任类型而不同、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程度与社会责任层次呈负相关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效果与规范的约束力呈正相关等失衡和无序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约束性规范的不力和促进性规范的不畅。就法律规制而言,发挥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和促进性规范对各类社会责任的约束和引导,强化正式制度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他律,实现民营企业履责的有序和协调。
谷亚晴汪永福
关键词:民营企业社会责任
新《公司法》的创新制度安排被引量:2
2006年
新《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和出资、鼓励公司自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公司交易安全、健全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出重要修改和创新的制度安排。
谷亚晴
关键词:公司法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法治环境研究
2010年
科技创新是中小企业立足市场、获得长远发展的起点和关键,中小企业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创造,将有效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政府的扶持和推进、企业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创造,是营造良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法治环境的有效之举。
谷亚晴
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法治环境
社会公正及其法律维护被引量:2
2007年
社会公正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社会不公日趋严重的今天,我们有必要提升社会公正理念并使其制度化。法与公正有着天然的本质联系,建立以经济法为主导的社会公正维护的法治模式,是我国国情的有效选择。
谷亚晴
关键词:经济法法治模式
论经济法持续发展理念被引量:1
2006年
工业革命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对生态环境前所未有的破坏,人类的生存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传统私法面对社会成员个体差异的积累导致的贫富悬殊及社会整体利益受阻往往束手无策。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持续实现。应确立持续发展的经济法理念,关注人类与自然、环境与发展、当代与后代的关系,在法学研究、立法及实施的各环节全面确立、提升持续发展理念。
谷亚晴
关键词:法理念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
论合同的解除被引量:2
2002年
合同解除是当条件具备时 ,通过当事人双方或单方的解除行为 ,使有效合同关系消灭。合同解除的条件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和法律的规定。
谷亚晴
关键词: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完善溯及力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权
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建设被引量:1
2008年
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是一个新论题,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尤其是加入WTO,中国经济正式进入经济全球化,一大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而带来的一个崭新理念。无论基于外部的压力,还是出于内在的需求,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现实地显现于中国社会,而不仅仅是中国企业面前。发展到今天,尽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至今尚不完全一致,但至少已形成如下共识:企业以营利为其生存的目的,且在营利过程中务必处理好企业成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企业在为股东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它所有社会利益,包括雇员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会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以及整个社会利益等。
谷亚晴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建设社会利益股东利益
共1页<1>
聚类工具0